Wednesday, 10 February 2016

約翰福音讀後 16:14-16:16  王健華牧師

16:14   [hb5]    他 要 榮 耀 我 . 因 為 他 要 將 受 於 我 的 、 告 訴 你 們 。
            [kjv]     He shall glorify me: for he shall receive of mine, and shall shew it unto you.
16:15   [hb5]    凡 父 所 有 的 、 都 是 我 的 、 所 以 我 說 、 他 要 將 受 於 我 的 、 告 訴 你 們 。
            [kjv]     All things that the Father hath are mine: therefore said I, that he shall take of mine, and shall shew it unto you.
16:16   [hb5]    等 不 多 時 、 你 們 就 不 得 見 我 . 再 等 不 多 時 、 你 們 還 要 見 我 。
            [kjv]     A little while, and ye shall not see me: and again, a little while, and ye shall see me, because I go to the Father.

對於聖靈的工作,我相信大家都要下一苦功去明白。

首先經文提到聖靈的工作是榮耀耶穌,當時門徒仍不知耶穌會被釘在十字架上並榮耀地升天!聖經是這樣記錄的:「他 要 榮 耀 我 . 因 為 他 要 將 受 於 我 的 、 告 訴 你 們 。」這超乎常人能理解的神蹟:在羞辱中死去在榮耀中升天!我想即使是親身經歷的門徒都不能理解(參約20:9),所以更要聖靈的啟迪。

耶穌繼續講:「凡 父 所 有 的 、 都 是 我 的 、 所 以 我 說 、 他 要 將 受 於 我 的 、 告 訴 你 們 。」沒有人敢說:「凡 父 所 有的, 都 是 我 的」除了耶穌以外我相信沒有人夠膽講這話,深入的想,這亦超過世間一般的父子關係,為什麼耶穌會這樣說?又「他 (指聖靈)要 將 受 於 我 的 、 告 訴 你 們 。」這顯示祂和聖父以及聖靈是什麼關係?

經文是這樣記錄下去:「等 不 多 時 、 你 們 就 不 得 見 我 . 再 等 不 多 時 、 你 們 還 要 見 我 。」為什麼耶穌會話等不多時,我們就不得見祂,又說再等不多時我們還要見祂?其實這裏是什麼意思?(待續)

祈禱:
全能的上帝啊,祢的智慧是如何的長、闊、高、深,沒有祢的啓迪,我們便不能明白祢對我們的愛。求祢加添我們的信心,在這世代持受基督愛世人的心,宣講和平的福音,將屬天的平安與他人分享。奉主名求。阿們。



Sunday, 7 February 2016

新春收爐,我也封筆。祝各位新年快樂,猴年進步,初四再見! 王健華牧師謹啓

Friday, 5 February 2016

約翰福音讀後16:12-13    王葉翠芬

16:12 [hb5] 我 還 有 好 些 事 要 告 訴 你 們 、 但 你 們 現 在 擔 當 不 了 。 〔 或 作 不 能 領 會 〕
[kjv] I have yet many things to say unto you, but ye cannot bear them now.
16:13 [hb5] 只 等 真 理 的 聖 靈 來 了 、 他 要 引 導 你 們 明 白 〔 原 文 作 進 入 〕 一 切 的 真 理 . 因 為 他 不 是 憑 自 己 說 的 、 乃 是 把 他 所 聽 見 的 都 說 出 來 . 並 要 把 將 來 的 事 告 訴 你 們 。
[kjv] Howbeit when he, the Spirit of truth, is come, he will guide you into all truth: for he shall not speak of himself; but whatsoever he shall hear,that shall he speak: and he will shew you things to come.


當我們聽到別人的說話欲言又止時,你會想到什麽?究竟他/她是想講還是不想講?如何知曉呢?聽者可以如何領會說者心意?


我以為耶穌是好想告訴門徒以致世人有關祂的事,因為單是在16章,當中的1節、4節、6節、7節、12節、13節、14節、15節、20節、23節、25節、33節都提到要「告訴你們」﹔而且要講的話,大部份都是為了所聽的人的好處(16:1,4,6,7,13, 20,33)。今日經文的第一節,欲言又止,背後是懷着不欲聽者難於承担的心意﹔但是作為聽眾的我們對所聽的事未能明白時,可能只會把它忘掉,但若果我們知道這些話是為我們好的,我們便會努力去明白過究竟。


聖經繼續的說: 「只 等 真 理 的 聖 靈 來 了 、 他 要 引 導 你 們 明 白 〔 原 文 作 進 入 〕 一 切 的 真 理 . 因 為 他 不 是 憑 自 己 說 的 、 乃 是 把 他 所 聽 見 的 都 說 出 來 . 並 要 把 將 來 的 事 告 訴 你 們 。」這裡提到聖靈會幫助我們明白(或進入) 一切的真理,豈不是我們內心所期盼嗎?況且聖靈的話語倚傍的權威不是自己,而是從祂所聽見的上帝,並有能力溝通出來讓世人明白,說話既是從上而來,把我們如枝子繫連於葡萄樹,生命的方向就不會只是為了今世福樂,而是指望永恒,我們又豈可不努力去明白清楚?(待續)


祈禱:
天父上帝阿,感謝祢常常以世人的好處着想,體恤我們的承受能力,三番四次的去解說好讓我們能明白祢,求祢教我們能專心聆聽祢的話語,努力去明白清楚,好叫我們藉聖靈引領進入真理,至終獲得永遠的生命。奉主名求。阿們。


Wednesday, 3 February 2016

約翰福音讀後16:8-11  王葉翠芬

16:8 [hb5] 他 既 來 了 、 就 要 叫 世 人 為 罪 、 為 義 、 為 審 判 、 自 己 責 備 自 己 .
[kjv] And when he is come, he will reprove the world of sin, and of righteousness, and of judgment:
16:9 [hb5] 為 罪 、 是 因 他 們 不 信 我 .
[kjv] Of sin, because they believe not on me;
16:10 [hb5] 為 義 、 是 因 我 往 父 那 裡 去 、 你 們 就 不 再 見 我 .
[kjv] Of righteousness, because I go to my Father, and ye see me no more;
16:11 [hb5] 為 審 判 、 是 因 這 世 界 的 王 受 了 審 判 。
[kjv] Of judgment, because the prince of this world is judged.


承上節,今日經文的「他」也必是聖靈。作為三位一體的上帝其中之一,聖靈與聖父聖子在創世以先已經合而為一,只是到耶穌升天離世,「他」才來到我們中間,今日的經文提到聖靈要「叫 世 人 為 罪 、 為 義 、 為 審 判 、 自 己 責 備 自 己 .」而9-11節就為8節的經文加上註脚並作出解釋。


「為 罪 、 是 因 他 們 不 信 我」.究竟「他們」是指誰呢?是世人、猶太人、還是法利賽人?誰是不信耶穌的表表者?不信耶穌代表不信誰呢?不信耶穌又代表「他們」的心志是怎麼樣呢? 聖靈又會如何責備「他們」呢?


聖靈來到世上的第ニ個原因是為義,耶穌在這裡預言在不久將來,祂便要往父那裡去,這樣,我們再不能見到耶穌嗎?但又不全是,因為聖靈「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15:26b) ,那麼我們仍能藉聖靈所作的見證見到祂公義的真光,因此聖靈來是叫我們得見公義。


最後,祂來是「為 審 判 、 是 因 這 世 界 的 王 受 了 審 判 。」是指到聖靈來了,便會使世界的掌權者受審判,審決錯與對不再是他們權力的範疇,而是由真理的聖靈審判他們,也正正暗示了世界的王不再管轄世界。


如此看來,聖靈既來了世界,祂責備世人不信的 罪 、顯彰公義 、審判地上的王 、完結他的管轄,大家還記得16:7節所講的嗎?「然 而 我 將 真 情 告 訴 你 們 . 我 去 是 與 你 們 有 益 的」,這就不是解釋了為什麼基督往父那裡去是於我們有益吧。(待續) 


祈禱:
天父上帝,祢慈愛與公義永遠長存,只是我們看到卻不認識。求祢接納我們的無知,在未完全明白之先仍能事奉祢,為的只是能榮耀基督,把真光普照世間。奉主名求。阿們。


約翰福音讀後 16:6-16:7 王健華牧師

16:6 [hb5] 只 因 我 將 這 事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就 滿 心 憂 愁 。
[kjv] But because I have said these things unto you, sorrow hath filled your heart.
16:7 [hb5] 然 而 我 將 真 情 告 訴 你 們 . 我 去 是 與 你 們 有 益 的 . 我 若 不 去 、 保 惠 師 就 不 到 你 們 這 裡 來 . 我 若 去 、 就 差 他 來 。
[kjv] Nevertheless I tell you the truth; It is expedient for you that I go away: for if I go not away, the Comforter will not come unto you; but if I depart, I will send him unto you.

我們有一傾向,就是將美好的事物抓住,牢牢不放,殊不知我們要放下才能夠再拿起,這是定理。

聖經是這樣說:「只 因 我 將 這 事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就 滿 心 憂 愁 。」滿心憂愁是人之常情,更何況門徒與耶穌的關係是那麼密切呢!現在耶穌告訴他們,祂快要離他們而去,門徒不憂愁才怪。怪還怪,有一問題必須要問,就是:「為什麼門徒會滿心憂愁?」耶穌不是全能嗎?又有誰能將祂怎樣?由是觀之,耶穌定意交自己出去,只是仍然顧念門徒。

聖經繼續記錄下去:「然 而 我 將 真 情 告 訴 你 們 . 我 去 是 與 你 們 有 益 的 . 我 若 不 去 、 保 惠 師 就 不 到 你 們 這 裡 來 . 我 若 去 、 就 差 他 來 。」原來耶穌去是與我們有益的,就好像我剛才說,要放下才能夠再拿起,耶穌走了,聖靈才會臨到我們中間。門徒必須要明白這得與失,才能行在上帝的旨意裡。今天我們又願意否放下,好再拿起呢?(待續)

祈禱:
全能又全知的上帝,在祢裡面有全備的愛,祢藉耶穌教導了我們順服上帝,定意交自己出去卻不忘在世受逼害的門徒。求祢叫我們對祢的信心,每天都增長,也不忘去愛人如己,好叫我們得着祢要我們所要得着的。奉主名求。阿們。

Monday, 1 February 2016

約翰福音讀後 16:4-16:5    王健華牧師

16:4 [hb5] 我 將 這 事 告 訴 你 們 、 是 叫 你 們 到 了 時 候 、 可 以 想 起 我 對 你 們 說 過 了 。 我 起 先 沒 有 將 這 事 告 訴 你 們 、 因 為 我 與 你 們 同 在 。
[kjv] But these things have I told you, that when the time shall come, ye may remember that I told you of them. And these things I said not unto you at the beginning, because I was with you.
16:5 [hb5] 現 今 我 往 差 我 來 的 父 那 裡 去 . 你 們 中 間 並 沒 有 人 問 我 、 你 往 那 裡 去 。
[kjv] But now I go my way to him that sent me; and none of you asketh me, Whither goest thou?

原來耶穌所做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在這裏說得實在一點,就是為了我們的好處。

今日的經文:「我 將 這 事 告 訴 你 們 、 是 叫 你 們 到 了 時 候 、 可 以 想 起 我 對 你 們 說 過 了 。 我 起 先 沒 有 將 這 事 告 訴 你 們 、 因 為 我 與 你 們 同 在 。」這裏就說明耶穌是為了一班門徒能夠好好面對祂返回父那裏,才告訴他們的,而不是顯明自己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我們讀經時,有沒有體諒作者的心意呢?

經文繼續講:「現 今 我 往 差 我 來 的 父 那 裡 去 . 你 們 中 間 並 沒 有 人 問 我 、 你 往 那 裡 去 。」很搞笑,聖經突然加了這條問題,你以為背後是什麼原因呢?亦留意這開展了耶穌返回父家的旅程,上十字架也是返回父家的方法。這就是神學上講的double journey,即是耶穌往世界來去一轉,以達到救世的目的。(待續)

祈禱:
愛我們的上帝啊,祢藉耶穌告訴我們有關天國的道理,好叫我們在祢升天又未回歸時可作生命參考的憑據。求天父教我們常時默想聖經的教導,藉聖靈叫我們心意更新而變化,遵守上帝的命令,聽道並且行道,好叫我們在祢裡面常結果子。奉主名求。阿們。

Sunday, 31 January 2016

約翰福音讀後 16:1-16:3     王健華牧師 

16:1 [hb5] 我 已 將 這 些 事 告 訴 你 們 、 使 你 們 不 至 於 跌 倒 。
[kjv] These things have I spoken unto you, that ye should not be offended.
16:2 [hb5] 人 要 把 你 們 趕 出 會 堂 . 並 且 時 候 將 到 、 凡 殺 你 們 的 、 就 以 為 是 事 奉   神 。
[kjv] They shall put you out of the synagogues: yea, the time cometh, that whosoever killeth you will think that he doeth God service.
16:3 [hb5] 他 們 這 樣 行 、 是 因 未 曾 認 識 父 、 也 未 曾 認 識 我 。
[kjv] And these things will they do unto you, because they have not known the Father, nor me.

人最大的問題,莫過于自欺。今日的經文,就記載了這樣的一件事。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我 已 將 這 些 事 告 訴 你 們 、 使 你 們 不 至 於 跌 倒 」。要留意這裏說明了一樣事,就是為什麼耶穌要將這些事告訴他們?究竟主耶穌在什麼情境下講的?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對今天的我又有什麼益處?
聖經繼續記錄下去:「人 要 把 你 們 趕 出 會 堂 . 並 且 時 候 將 到 、 凡 殺 你 們 的 、 就 以 為 是 事 奉   神 。」這就是引起我感嘆耶穌所說的話。他們為何會這樣呢?以為自己這樣做是事奉上帝呢?這真是値得我們去反思!因為我們常常以為自己這樣做那樣行是事奉着上帝,其實只是我們以為而矣。
經文接着解釋道:「他 們 這 樣 行 、 是 因 未 曾 認 識 父 、 也 未 曾 認 識 我 。」原來他們這樣行是未曾認識父及子,經文本身已有詳細的解答。這就再一次說明我們只要在讀聖經時,多問問題而不是要趕快找釋經書去解答。不過,為何他們會未曾認識父及子?是他們自以為是事奉上帝?為什麼會自欺?這單獨存在都値得我們去思考。(待續)

祈禱:
全能的上帝呀,求祢開啓我們的眼晴,真心聆聽祢的命令,認識什麽是事奉上帝,好叫我們不自以為是,真實的認識聖父、聖子、聖靈和祂們合一的關係。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