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9 June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9-5:10
5:9[hb5] 寡 婦 記 在 冊 子 上 、 必 須 年 紀 到 六 十 歲 、 從 來 只 作 一 個 丈 夫 的 妻 子 、
[kjv] Let not a widow be taken into the number under threescore years old, having been the wife of one man,
5:10[hb5] 又 有 行 善 的 名 聲 、 就 如 養 育 兒 女 、 接 待 遠 人 、 洗 聖 徒 的 腳 、 救 濟 遭 難 的 人 、 竭 力 行 各 樣 善 事 。
[kjv] Well reported of for good works; if she have brought up children, if she have lodged strangers, if she have washed the saints' feet, if she have relieved the afflicted, if she have diligently followed every good work.

今日的經文再次就寡婦身份的細節作澄清,原來古時寡婦的名字會記錄在教會冊子上,相信這是為供養她們留下檔案。她們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 年紀要到六十歲
2. 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3. 被廣泛認定有好名聲的信徒

不單只要附合上述條件,所謂「有行善好名聲」的寡婦,是有所指的。包括她們有付一己責任「養育兒女」,因為此乃天職,即使是丈夫去世,仍須肩負重責,母兼父職去養育兒女成人,完成家庭使命;「接待遠人」,意思是當寡婦仍有能力和資源,便要接待遠行者,這也是當時教會的職責(3:2); 「洗聖徒的腳」,是教會的傳统(撒上25:41, 約13:3-14) ,也顯示寡婦謙卑服事的精神﹔「救濟遭苦難的人」,雖然寡婦喪夫,已經歷苦難,但一己的經驗能成為幫助他人的資源,加上敬虔抑賴上帝,不住禱告,也能成為上帝派任的「天使」,救濟遭苦難的人。總結來說,這裡所提的,若函接上一段有關真寡婦的描述,確是加入更多細節,加深我們對寡婦得記在冊子上的認識。

我最近也到過一間聖公會的教堂,訪問當中一個名為向日葵的單親小組。這群婦女默默為教會工作,彼此支持,用她們的說話是「撐住」大家,更常有接待初信的離婚者,參與教會活動,組長更曾到海外分享小組經驗。她們跟我說:「向日葵小組是她們的家」,我有幸能分享她們真摯的友愛關係,真的為她們在地上找到屬靈的家而欣喜!(待續)

Monday, 8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9:37 -9:39

9:37 [hb5] 耶 穌 說 、 你 已 經 看 見 他 、 現 在 和 你 說 話 的 就 是 他 。
[kjv] And Jesus said unto him, Thou hast both seen him, and it is he that talketh with thee.
9:38 [hb5] 他 說 、 主 阿 、 我 信 . 就 拜 耶 穌 。 
[kjv] And he said, Lord, I believe. And he worshipped him.
9:39 [hb5] 耶 穌 說 、 我 為 審 判 到 這 世 上 來 、 叫 不 能 看 見 的 、 可 以 看 見 . 能 看 見 的 、 反 瞎 了 眼 。
[kjv] And Jesus said, For judgment I am come into this world, that they which see not might see; and that they which see might be made blind.

上星期因技術問題(其實是不知為何原因未能使用Wi-Fi),只能稍作解釋,好在一早便以e-mail傳給以前的一位同工,才不至脫稿,又因一早便做好沒有時間去複稿,所以今日續講。

聖經一開始我們要注意兩樣事:
1. 35節的「遇見 」,KJV則譯作had found,有去找的意思。所以我們該問:耶穌是否主動去遇見他?他們在什麼情況下相遇?若主耶穌專諴去遇見瞎子,祂有什麼目的?
2. 9:37節道:「 耶 穌 說 、 你 已 經 看 見 他 、 現 在 和 你 說 話 的 就 是 他 。」承認是基督,但又不直接表達出來,為什麼?想表達什麼?

39節是一有趣的矛盾:「耶 穌 說 、 我 為 審 判 到 這 世 上 來 、 叫 不 能 看 見 的 、 可 以 看 見 . 能 看 見 的 、 反 瞎 了 眼 。」不是嗎?叫瞎眼可看見,可以看見的,反不能看見。不過,有趣還有趣,有幾個問題要問,就是:
1. 這裏的看見作何解?
2. 看見什麼?又不能見什麼?
法利賽人為了否定神跡曾經施行,不惜扭曲事實,叫了瞎子的父母親來,期望他們見證瞎子不是一出世就瞎眼的。怎料他們怕了法利賽人和他們的議決,不敢公開支持他們的瞎眼兒子,惟有以他已長大可自己面對審訊來作結。(待續)

Friday, 5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9:34 -9:36

9:34 [hb5] 他 們 回 答 說 、 你 全 然 生 在 罪 孽 中 、 還 要 教 訓 我 們 麼 。 於 是 把 他 趕 出 去 了 。
[kjv] They answered and said unto him, Thou wast altogether born in sins, and dost thou teach us? And they cast him out.
9:35 [hb5] 耶 穌 聽 說 他 們 把 他 趕 出 去 . 後 來 遇 見 他 、 就 說 、 你 信   神 的 兒 子 麼 。
[kjv] Jesus heard that they had cast him out; and when he had found him, he said unto him, Dost thou believe on the Son of God?
9:36 [hb5] 他 回 答 說 、 主 阿 、 誰 是   神 的 兒 子 、 叫 我 信 他 呢
[kjv] He answered and said, Who is he, Lord, that I might believe on him?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今日的經文中的法利賽人,替我們演譯什麼叫做「老羞成怒」。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他 們 回 答 說 、 你 全 然 生 在 罪 孽 中 、 還 要 教 訓 我 們 麼 。 於 是 把 他 趕 出 去 。」法利賽人本想藉此事捉耶穌的把柄,可惜如今,此期望恐怕會落空,卒之「老羞成怒」,將瞎子趕出會堂。駡他自出世就是在罪孽中。

最難接受的是議會對神跡的睇法。他們認定耶穌是個罪人,因為神不聽罪人的話或祈禱,所以斷定耶穌未行過這樣的神跡。為了否定這個看法,議會不惜扭曲事實資料,他們就叫了瞎子的父母來,希望他的雙親可以說瞎子不是生來瞎眼的,所以我們看到瞎子的父母被召來。只是這個想法不能實現,到最後他們反被瞎子挖苦,你說,究竟誰是瞎了眼?最後,有一個字要解說,就是35節的「遇見」,怎解呢?(待續)

Thursday, 4 June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6-5:8
5:6 [hb5] 但 那 好 宴 樂 的 寡 婦 、 正 活 著 的 時 候 、 也 是 死 的 。
[kjv] But she that liveth in pleasure is dead while she liveth.
5:7 [hb5] 這 些 事 你 要 囑 咐 他 們 、 叫 他 們 無 可 指 責 。
[kjv] And these things give in charge, that they may be blameless.
5:8 [hb5] 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 不 看 顧 自 己 家 裡 的 人 、 更 是 如 此 。
[kjv] But if any provide not for his own, and specially for those of his own house, he hath denied the faith, and is worse than an infidel.

繼上文提到要尊敬那真寡婦:就是那些「獨 居 無 靠 真 為 寡 婦 的 、 是 仰 賴   神 、 晝 夜 不 住 的 祈 求 禱 告」。今日的經文來過對比,指出「那 好 宴 樂 的 寡 婦 、 正 活 著 的 時 候 、 也 是 死 的」,真寡婦不住祈禱仰賴神,宴樂寡婦好玩樂;真寡婦受尊敬,宴樂寡婦活着卻也是死的。經文對宴樂寡婦的指責,不可謂不嚴重!經文接着說,這 些 事 你 要 囑 咐 他 們 、 叫 他 們 無 可 指 責 。究竟這 些 事是指 5:7節還是 5:4-7節的事?保羅鄭重的請提摩太囑咐寡婦,並她們的家屬,好叫他們無可指責,為什麼?

經文繼續說:「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 不 看 顧 自 己 家 裡 的 人 、 更 是 如 此 。」上文(5:4)提到家中有寡婦的人,都應該要「先 在 自 己 家 中 學 著 行 孝 、 報 答 親 恩,因 為 這 在   神 面 前 是 可 悅 納 的」,今日的經文更把照顧親屬的責任推及所有有家室人士,不只局限看顧家中寡婦,而是「親屬」。並直接帶出「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嚴厲指責那些不看顧親屬的人,是背棄真道比不信的人更差。

我讀今日經文是,心中也嗟異為何指責這麼嚴厲!如果大家仍記得提麼太前書是保羅囑咐提麼太在以弗所教會牧養時要留意的重點,便會明白他為何這麼着緊!他着緊是福音不被阻擋,信徒不落入魔鬼網羅裡。以弗所教會裡外受敵,面對教會內傳異教者,外有不信主的人,或信奉羅馬其他宗教的人,信徒必須作好榜樣。保羅這樣着緊他們要無可指責,為的是忠於他的呼召,教導他們行神可喜悅的事情,更不要給魔鬼留藉口。(待續)

Wednesday, 3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9:32-9:31

9:32 [hb5] 從 創 世 以 來 、 未 曾 聽 見 有 人 把 生 來 是 瞎 子 的 眼 睛 開 了 。
[kjv] Since the world began was it not heard that any man opened the eyes of one that was born blind.
9:33 [hb5] 這 人 若 不 是 從   神 來 的 、 甚 麼 也 不 能 作 。
[kjv] If this man were not of God, he could do nothing.

上次談到你也可以做神學,莫以為不可思議,只要從生活中出發,一定可以,甚至是可以做得好,瞎子就是最好的榜樣。你有沒有興趣試試?假若你有什麼得着,請回應分享。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從 創 世 以 來 、 未 曾 聽 見 有 人 把 生 來 是 瞎 子 的 眼 睛 開 了,這 人 若 不 是 從   神 來 的 、 甚 麼 也 不 能 作 。」

他從生活的經驗出發,即他的瞎眼得醫治,從這個神蹟開始,尋索耶穌的身份,開始時耶穌是一個人(v. 11),往後認耶穌是個先知(v. 17),繼之而是認耶穌是從上帝那裡來的(v. 33),最後是上帝的兒子(v. 35)。我相信瞎子每被審一次,他就被迫去反省為何會得醫治。我想他是反覆思量醫治的過程,反省到耶穌的身份,最後有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的結論。

他做的神學,完全是源自生活中,所以經得起審問,他還有餘閒去窒法利賽人。相反,根據第四福音的記載,法利賽人則一早便已認定耶穌是罪人,至終審問不出什麼結果。(待續)

Tuesday, 2 June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3-5:5
5:3          [hb5]    
                [kjv]       Honour widows that are widows indeed.
5:4          [hb5]     便  
                [kjv]       But if any widow have children or nephews, let them learn first to shew piety at home, and to requite their parents: for that is good and acceptable before God.
5:5          [hb5]      
                [kjv]       Now she that is a widow indeed, and desolate, trusteth in God, and continueth in supplications and prayers night and day.

上星期提到「勸 妹,總 潔 的」,「清潔」(purity) 一詞, 不只提過一次,在412節「不 可 叫 人 小 看 你 年 輕 . 總 要 在 言 語 、 行 為 、 愛 心 、 信 心 、 清 潔 上 . 都 作 信 徒 的 榜 樣」一句中也有談及。為何要教導教牧,在規勸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的教友時要視他們如一家人,唯獨勸少年婦女時要加上「清清潔潔」?更視清潔為好榜樣的行為?難道當時社會男女交誼寬鬆,釀成道德問題?我想5:1-2節是教導教會的領袖,要小心兩性互相吸引產生的後果,若能保持貞潔,才做到關愛教友卻不忘謹慎。今日的經文更開始一連十三節這麼長的篇幅去談論寡婦,亦有談論情慾和真假寡婦的事情。

開首第一句便直接了當的說,要尊敬那真寡婦﹔可知道在第一世紀教會,真寡婦是敬虔節制的化身:「獨 居 無 靠 真 為 寡 婦 的 、 是 仰 賴   神 、 晝 夜 不 住 的 祈 求 禱 告」。在那個年代,獨 居 無 靠」,要生存下去,談何容易?必須有莫大信心,靠賴上帝恩典過活;否則靠姿色去為生,讓情慾泛濫失控,又豈不是當時的社會問題!究竟這個清晰不已的定義從何而來?要數真寡婦的聖經人物,你又會想到誰?我以為那位能親眼見嬰孩耶穌的先知亞拿是典範,聖經她寡居八十四年,「並 不 離 開 聖 殿 、 禁 食 祈 求 、 晝 夜 事 奉   神(2:37) 但試問又有幾許寡婦留名於聖經正典中?上帝看重是什麼?人看重是什麼?

有趣是5:35:4好像是連在一起的,中間卻加了一句供養寡婦的細節,「若 寡 婦 有 兒 女 、 或 有 孫 子 孫 女 、 便 叫 他 們 先 在 自 己 家 中 學 著 行 孝 、 報 答 親 恩 . 因 為 這 在   神 面 前 是 可 悅 納 的」。兒女甚至孫兒女都應該要「先 在 自 己 家 中 學 著 行 孝 、 報 答 親 恩」,就算教會有支援,豈可漠視家人不理,推給別人?信徒要蒙神悅納不只是委身教會傳道工作,更要先在家中行孝報親恩,你又是否盡了孝義,有沒有聊報親恩?(待續)


Monday, 1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9:29-9:31

9:29 [hb5]   神 對 摩 西 說 話 、 是 我 們 知 道 的 . 只 是 這 個 人 、 我 們 不 知 道 他 從 那 裡 來 。
[kjv] We know that God spake unto Moses: as for this fellow, we know not from whence he is.
9:30 [hb5] 那 人 回 答 說 、 他 開 了 我 的 眼 睛 、 你 們 竟 不 知 道 他 從 那 裡 來 、 這 真 是 奇 怪 。
[kjv] The man answered and 之 unto them, Why herein is a marvellous thing, that ye know not from whence he is, and yet he hath opened mine eyes.
9:31 [hb5] 我 們 知 道   神 不 聽 罪 人 . 惟 有 敬 奉 神 遵 行 他 旨 意 的 、   神 纔 聽 他 。
[kjv] Now we know that God heareth not sinners: but if any man be a worshipper of God, and doeth his will, him he heareth

對於耶穌從何而來,據約翰福音,答案是顯淺不過;但我們今日看到之經文,法利賽人卻說不知道祂從那裡來!你不覺得奇怪嗎!

聖經是這樣記載的:「神 對 摩 西 說 話 、 是 我 們 知 道 的 . 只 是 這 個 人 、 我 們 不 知 道 他 從 那 裡 來 。」法利賽人只承認上帝與摩西所講的話,其他的一律答不知道。所以到後來連瞎子都窒他們:「他 開 了 我 的 眼 睛 、 你 們 竟 不 知 道 他 從 那 裡 來 、 這 真 是 奇 怪 。」他還繼續說下去:我 們 知 道   神 不 聽 罪 人 . 惟 有 敬 奉 神 遵 行 他 旨 意 的 、   神 纔 聽 他 。

瞎子從自身的情況出發,做了最好的神學,在生活中作出應用和反省,得到最好的成果,這是我今次在多倫多再進修神學學到的。所以我以後在生活中都作如是的應用。(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