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7 March 2015

約翰福音讀後–8:19-8:20

8:19 [hb5] 他 們 就 問 他 說 、 你 的 父 在 那 裡 。 耶 穌 回 答 說 、 你 們 不 認 識 我 、 也 不 認 識 我 的 父 . 若 是 認 識 我 、 也 就 認 識 我 的 父 。
[kjv] Then said they unto him, Where is thy Father? Jesus answered, Ye neither know me, nor my Father: if ye had known me, ye should have known my Father also.
8:20 [hb5] 這 些 話 是 耶 穌 在 殿 裡 的 庫 房 、 教 訓 人 時 所 說 的 . 也 沒 有 人 拿 他 、 因 為 他 的 時 候 還 沒 有 到 。
[kjv] These words spake Jesus in the treasury, as he taught in the temple: and no man laid hands on him; for his hour was not yet come.

傳道書說:「凡 事 都 有 定 期 、 天 下 萬 務 都 有 定 時 .生 有 時 、 死 有 時 . 栽 種 有 時 、 拔 出 所 栽 種 的 、 也 有 時 .」(傳3:1-2),中國人也有句「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若然未報 時辰未到」。這正如8:20節講:「這 些 話 是 耶 穌 在 殿 裡 的 庫 房 、 教 訓 人 時 所 說 的 . 也 沒 有 人 拿 他 、 因 為 他 的 時 候 還 沒 有 到 。」我想大家都知,耶穌的時候是指什麼。其實耶穌的時候是指祂上十字架,犧牲的時候。所以沒有人敢拿他,確是明證。

我想大家將焦點放在和耶穌及聖父的關係上,但不知大家從19-20節有沒有留意到兩件事?第一,為什麼宗教領袖容許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為什麼沒有人去拿耶穌?第二,耶穌談到祂的父親和自己,說:「你 們 不 認 識 我 、 也 不 認 識 我 的 父 . 若 是 認 識 我 、 也 就 認 識 我 的 父 。」這裏話我們既不認識耶穌,也不認識天父,其實很值得我們停一停,想一想。

今天我們要想我們認識耶穌有幾多?又認識上帝有幾多?8:19節聖經記載耶穌說我們是透過祂去認識父上帝,我們又認識耶穌幾多?換句話說,我們又經歷耶穌有幾多?(待續)

Thursday, 26 March 2015

提摩太前書 2:6-2:7

2:6 [hb5] 他 捨 自 己 作 萬 人 的 贖 價 . 到 了 時 候 、 這 事 必 證 明 出 來 。
[kjv] Who gave himself a ransom for all, to be testified in due time.
2:7 [hb5] 我 為 此 奉 派 、 作 傳 道 的 、 作 使 徒 、 作 外 邦 人 的 師 傅 、 教 導 他 們 相 信 、 學 習 真 道 。 我 說 的 是 真 話 、 並 不 是 謊 言 。
[kjv] Whereunto I am ordained a preacher, and an apostle, (I speak the truth in Christ, and lie not;) a teacher of the Gentiles in faith and verity.

基督為完成在世的使命,在拯救自己抑或拯救世人二者,祂仍是選擇為萬人犧牲,死在十架上,作萬人的贖價。2:6節提到「到 了 時 候 、 這 事 必 證 明 出 來」,究竟是什麼時侯?誰去證明出來?當什麼事情發生就知道事已被證明出來?你以為這話究竟是誰的意思?是上帝定耶穌?抑或是上帝聯同耶穌?又證明給誰看?這一連串的問題有待解答。

保羅進一步說:「我 為 此 奉 派 、 作 傳 道 的 、 作 使 徒 、 作 外 邦 人 的 師 傅 、 教 導 他 們 相 信 、 學 習 真 道 。 我 說 的 是 真 話 、 並 不 是 謊 言 。」大家還記得這已經是第三次保羅指出他是奉耶穌基督的指派在教會中事奉嗎?無錯,就是1:1, 1:16,現在是第三次講出他是為去見證耶穌基督的救贖作傳道、作使徒、作外邦人的教師。為什麼他要重復的強調他事奉的原委?並且指出自己是說真話,不是說謊?他為什麼要清楚表達自己的事奉對象,就是外邦人?

我們有理由相信,保羅奉派去傳道的認受性是受到質疑的,他見證耶穌基督的說話也被懷疑是謊言。當時教會充斥着對上帝的拯救不同的看法,連保羅在以弗所教會立足,也要多番解釋,我們便可以想像年紀比他小,傳道日子比他短的提摩太,遇到的阻力有多大!(待續)

Wednesday, 25 March 2015

約翰福音讀後–8:16-8:18

8:16 [hb5] 就 是 判 斷 人 、 我 的 判 斷 也 是 真 的 . 因 為 不 是 我 獨 自 在 這 裡 、 還 有 差 我 來 的 父 與 我 同 在 。
[kjv] And yet if I judge, my judgment is true: for I am not alone, but I and the Father that sent me.
8:17 [hb5] 你 們 的 律 法 上 也 記 著 說 、 兩 個 人 的 見 證 是 真 的 。
[kjv] It is also written in your law, that the testimony of two men is true.
8:18 [hb5] 我 是 為 自 己 作 見 證 、 還 有 差 我 來 的 父 、 也 是 為 我 作 見 證 。
[kjv] I am one that bear witness of myself, and the Father that sent me beareth witness of me.

一個簡單而又有效的方法去探索那一小段經文的主題,就是數重覆的字眼。打個比喻,17-18節的主題一定同見證有關,因為「見證」這字眼重覆了三次。16節也如是,「判斷」重覆了兩次。因此8:16-8:18這段的主題就是「判斷」和「見證」。

經文一開始耶穌就說:「就 是 判 斷 人 、 我 的 判 斷 也 是 真 的 . 因 為 不 是 我 獨 自 在 這 裡 、 還 有 差 我 來 的 父 與 我 同 在 。」記着,我們看的經文是源於前面的經文,你還記得嗎?我相信你一定會記得的。就是耶穌不判斷人,若有都是聖父作的,所以在這裏,耶穌說就算祂判斷人,祂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這判斷來自聖父,而祂的工作就是見證聖父。聖父、聖子、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神,聖父聖子是一體的但各有工作和位格。這三位一體的概念,已經躍然紙上。

回到經文,耶穌說:「你 們 的 律 法 上 也 記 著 說 、 兩 個 人 的 見 證 是 真 的 。我 是 為 自 己 作 見 證 、 還 有 差 我 來 的 父 、 也 是 為 我 作 見 證 。」祂來到世界的工作,主要是透過十字架來見證父。還有祂的見證也是真的。你能否找出來呢?(待續)

Tuesday, 24 March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2:4-2:5

2:4 [hb5] 他 願 意 萬 人 得 救 、 明 白 真 道 .
[kjv] Who will have all men to be saved, and to come unto the knowledge of the truth.
2:5 [hb5] 因 為 只 有 一 位   神 、 在   神 和 人 中 間 、 只 有 一 位 中 保 、 乃 是 降 世 為 人 的 基 督 耶 穌 。
[kjv] For there is one God, and one mediator between God and men, the man Christ Jesus;

上文提到「為 萬 人 懇 求 、 禱 告 、 代 求 、 祝 謝,為 君 王 和 一 切 在 位 的 也 該 如 此」是美好的事,美好這字原文有beautiful的意思。這令我記起自己接受靈修指導時,每每跟導師(她是一位意大利人)提起上帝在健華、睿哲、睿圖及我身上的工作,她總會面帶微笑的回應我說 “beautiful”,我也會給她的喜悅而感動!想到雖然感到生活挑戰很大,丈夫的疾病又不能治愈,卻仍能察覺生活中的美好,這美是源於上帝:「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這是何等美麗呢!

可是,我和丈夫一起面對疾病的煎熬時,作為照顧他的我,亦對生命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其實在苦難中,我是清楚看到上帝美麗的恩典,但內心對苦難難於接受,感到自己一條又一條的底線被打破,已經後撤許多,又怎能逼自己繼續順服下去?我心情十分矛盾,剛巧在過去主日聆聽福音經課時,其中有一句我特別留意:

「我 現 在 心 裡 憂 愁 、 我 說 甚 麼 纔 好 呢 . 父 阿 、 救 我 脫 離 這 時 候 . 但 我 原 是 為 這 時 候 來 的 。」約翰福音12:27

這句說話道盡耶穌面對苦難,順服父神旨意的矛盾心情。真的,面對苦難,我還可以說什麼?我可以向上帝求什麼?若果祂定意要丈夫病下去,我嫁這個牧師也是為了在病患中照顧他呢!耶穌知道自己時候已到(約翰福音12:23),在憂愁中求主救他,卻又明白祂必須完成在世的使命:求父拯救他還是拯救世人?在這兩難中,耶穌仍是選擇後者,這不就是祂對萬人的愛,而甘願犧牲生命嗎?
2:5節這句:「因 為 只 有 一 位   神 、 在   神 和 人 中 間 、 只 有 一 位 中 保 、 乃 是 降 世 為 人 的 基 督 耶 穌」。耶穌順服祂的父,降世為人,經歷生死。苦難的煎熬,祂也曾親嘗,為使神人中間,成為唯一的中保。基督耶穌,祂的名字是佩得荣耀的。(待續)

Monday, 23 March 2015

約翰福音讀後–8:12-8:15

8:12 [hb5] 耶 穌 又 對 眾 人 說 、 我 是 世 界 的 光 . 跟 從 我 的 、 就 不 在 黑 暗 裡 走 、 必 要 得 著 生 命 的 光 。
[kjv] Then spake Jesus again unto them, saying, I am the light of the world: he that followeth me shall not walk in darkness, but shall have the light of life.
8:13 [hb5] 法 利 賽 人 對 他 說 、 你 是 為 自 己 作 見 證 . 你 的 見 證 不 真 。
[kjv] The Pharisees therefore said unto him, Thou bearest record of thyself; thy record is not true.
8:14 [hb5] 耶 穌 說 、 我 雖 然 為 自 己 作 見 證 、 我 的 見 證 還 是 真 的 . 因 我 知 道 我 從 那 裡 來 、 往 那 裡 去 . 你 們 卻 不 知 道 我 從 那 裡 來 、 往 那 裡 去 。
[kjv] Jesus answered and said unto them, Though I bear record of myself, yet my record is true: for I know whence I came, and whither I go; but ye cannot tell whence I come, and whither I go.
8:15 [hb5] 你 們 是 以 外 貌 〔 原 文 作 憑 肉 身 〕 判 斷 人 . 我 卻 不 判 斷 人 。
[kjv] Ye judge after the flesh; I judge no man.

今日的經文,特別是8:15節,指出一個我們常犯的錯誤:「你 們 是 以 外 貌 〔 原 文 作 憑 肉 身 〕 判 斷 人 」.這也難怪,連聖人孔夫子都會犯這錯誤,更不要說我們。

孔子曾慨嘆:「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典故是這樣的:話說子羽是孔子的一個弟子,他五官不很端正,孔子初見他時,因他醜陋的容貌而誤以為他不是好材料。待子羽進入孔子門下後,他很努力學習老師一言一行,往後並因他的品行出眾,弟子甚多,深得眾人愛戴!所以如果我們以貌取人,就會失去一個好像子羽的人材。在8:15節,耶穌也同樣提醒我們不要以外貌判斷人,因為祂自己都不會用外貌判斷人。

8:13節:「法 利 賽 人 對 他 說 、 你 是 為 自 己 作 見 證 . 你 的 見 證 不 真」。法利賽人指責耶穌為自己作見證,所以祂的見證不真。耶穌就反駁說:「我 雖 然 為 自 己 作 見 證 、 我 的 見 證 還 是 真 的 . 因 我 知 道 我 從 那 裡 來 、 往 那 裡 去 . 你 們 卻 不 知 道 我 從 那 裡 來 、 往 那 裡 去 。」耶穌卻指出祂的見證是真的來反駁他們,更挑戰他們去理解祂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待續)

Friday, 20 March 2015

約翰福音讀後–8:10-8:11

8:10 [hb5] 耶 穌 就 直 起 腰 來 、 對 他 說 、 婦 人 、 那 些 人 在 哪 裡 呢 . 沒 有 人 定 你 的 罪 麼 。
[kjv] When Jesus had lifted up himself, and saw none but the woman, he said unto her, Woman, where are those thine accusers? hath no man condemned thee?
8:11 [hb5] 他 說 、 主 阿 、 沒 有 。 耶 穌 說 、 我 也 不 定 你 的 罪 . 去 罷 . 從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 。
[kjv] She said, No man, Lord. And Jesus said unto her, Neither do I condemn thee: go, and sin no more.

8:10節第四次提到耶穌的腰,這裏更說祂「直 起 腰 來」,所以我直覺覺得這裏多次提到耶穌的腰,一定是有所指,有其意思。大家一定以為我亂講,其實不然。只要用「站立」代替「直起腰」,文意一樣,故此為什麼又要用「直起腰」呢?大家可以在回應欄中告訴我知。

8:10下半節提到耶穌對婦人說:「那 些 人 在 哪 裡 呢 . 沒 有 人 定 你 的 罪 麼 」。中文的翻譯我有些意見,因為參考英文的翻譯,有accusers的意思,但中文就只用「那 些 人」(men),此一微小的分別卻是很影響我們的詮釋。此字的原文是κατήγορος,是拉比給予魔鬼的名字,含有accuse的意思。http://www.blueletterbible.org/lang/Lexicon/Lexicon.cfm…
從反省的層面看,我覺得可以有幾個可能:
1. 是指魔鬼
2. 是指我們的良知
3. 是指那些控訴犯姦淫的婦人的人

很明顯,犯姦淫的婦人只是覺得控訴她的人只包括「那 些 人」,所以在8:11節婦人說:「主 阿 、 沒 有」,這反映她並沒有從良知和上帝層面去考慮。我們何嘗不是如此!我們常常沒有從良知和上帝層面去反省,和婦人相距不遠,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矣!另一方面,耶穌的話正反映祂才是審判人的主,但縱然祂是審判人的主,仍勉勵婦人「去 罷 . 從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寬恕人的愛由此可見一班。(待續)

Thursday, 19 March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2:1-2:3
2:1 [hb5] 我 勸 你 第 一 要 為 萬 人 懇 求 、 禱 告 、 代 求 、 祝 謝 .
[kjv] I exhort therefore, that, first of all, supplications, prayers, intercessions, and giving of thanks, be made for all men;
2:2 [hb5] 為 君 王 和 一 切 在 位 的 也 該 如 此 . 使 我 們 可 以 敬 虔 端 正 、 平 安 無 事 的 度 日 。
[kjv] For kings, and for all that are in authority; that we may lead a quiet and peaceable life in all godliness and honesty.
2:3 [hb5] 這 是 好 的 、 在   神 我 們 救 主 面 前 可 蒙 悅 納 。
[kjv] For this is good and acceptable in the sight of God our Saviour;

二章起首,保羅勸提摩太做的,就是首要為所有人去「懇 求 、 禱 告 、 代 求 、 祝 謝」;接着也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去「懇 求 、 禱 告 、 代 求 、 祝 謝」;作為教牧,領所有人去親近神是易於明白,但同時要為君王和社會上有權者去「懇 求 、 禱 告 、 代 求 、 祝 謝」,為使我們過的日子在敬虔端正中平安無事,這是少的。

聖公會崇拜時用的啓應禱文,必會為國家祈禱,在萬事上尋求主的榮耀;其後為各國可以同心共享太平祈禱。社會昏亂的年代,更應首要為掌權者的需要懇求,為他們向上帝禱告,代求恕罪和感恩頌讚。政治的人物善於用其政治立場去議論掌權者,教牧卻要持守對上帝的忠誠,把掌權者藉禱告帶到上帝面前,這是美好,蒙神悅納的。經文在這裡重申上帝才是我們的拯救,祂才是我們的救主,唯有我們能謙卑地承認自己的位份,深信上帝是慈愛统管萬有的君王,才拿得出信心去祈求。

我們既知「為 萬 人 懇 求 、 禱 告 、 代 求 、 祝 謝,為 君 王 和 一 切 在 位 的 也 該 如 此」是美好的,但是我們為何要做美好的事?是不是為了自己獲得稱讚?還是引領人朝向上帝拯救萬人的至終目標?(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