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6 March 2015

提摩太前書 2:6-2:7

2:6 [hb5] 他 捨 自 己 作 萬 人 的 贖 價 . 到 了 時 候 、 這 事 必 證 明 出 來 。
[kjv] Who gave himself a ransom for all, to be testified in due time.
2:7 [hb5] 我 為 此 奉 派 、 作 傳 道 的 、 作 使 徒 、 作 外 邦 人 的 師 傅 、 教 導 他 們 相 信 、 學 習 真 道 。 我 說 的 是 真 話 、 並 不 是 謊 言 。
[kjv] Whereunto I am ordained a preacher, and an apostle, (I speak the truth in Christ, and lie not;) a teacher of the Gentiles in faith and verity.

基督為完成在世的使命,在拯救自己抑或拯救世人二者,祂仍是選擇為萬人犧牲,死在十架上,作萬人的贖價。2:6節提到「到 了 時 候 、 這 事 必 證 明 出 來」,究竟是什麼時侯?誰去證明出來?當什麼事情發生就知道事已被證明出來?你以為這話究竟是誰的意思?是上帝定耶穌?抑或是上帝聯同耶穌?又證明給誰看?這一連串的問題有待解答。

保羅進一步說:「我 為 此 奉 派 、 作 傳 道 的 、 作 使 徒 、 作 外 邦 人 的 師 傅 、 教 導 他 們 相 信 、 學 習 真 道 。 我 說 的 是 真 話 、 並 不 是 謊 言 。」大家還記得這已經是第三次保羅指出他是奉耶穌基督的指派在教會中事奉嗎?無錯,就是1:1, 1:16,現在是第三次講出他是為去見證耶穌基督的救贖作傳道、作使徒、作外邦人的教師。為什麼他要重復的強調他事奉的原委?並且指出自己是說真話,不是說謊?他為什麼要清楚表達自己的事奉對象,就是外邦人?

我們有理由相信,保羅奉派去傳道的認受性是受到質疑的,他見證耶穌基督的說話也被懷疑是謊言。當時教會充斥着對上帝的拯救不同的看法,連保羅在以弗所教會立足,也要多番解釋,我們便可以想像年紀比他小,傳道日子比他短的提摩太,遇到的阻力有多大!(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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