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 復 活 的 時 候 、 他 是 那 一 個 的 妻 子 呢 . 因 為 他 們 七 個 人 都 娶 過 他 。 耶 穌 說 、 你 們 所 以 錯 了 、 豈 不 是 因 為 不 明 白 聖 經 、 不 曉 得 神 的 大 能 麼 。 人 從 死 裡 復 活 、 也 不 娶 、 也 不 嫁 、 乃 像 天 上 的 使 者 一 樣 。 論 到 死 人 復 活 、 你 們 沒 有 念 過 摩 西 的 書 、 荊 棘 篇 上 所 載 的 麼 .神 對 摩 西 說 、 『 我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神 、 以 撒 的 神 、 雅 各 的 神 。 』 神 不 是 死 人 的 神 、 乃 是 活 人 的 神 . 你 們 是 大 錯 了 。 」(可12:23–27)
耶穌指出撒都該人兩個錯處﹕首先耶穌衪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 不曉得 神的大能麼。」耶穌指出他們第一錯是不明白聖經;復不曉得上帝的大能。他繼續說:「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 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意即復活的時侯,人們好像天上的使者,所有嫁娶也都會廢去,眾人都會有一種新的關係,(可能係我們與耶穌有一種嶄新的關係,連帶其 他關係都一併更新了!) 其次,耶穌更引用摩西的書荊棘篇上說:「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這裡撒都該人混淆了兩種不同的概念:死後復活及他們以為復活後該有的生活。換句話說,他們想像人死後復活有的生活,投射現有的生活於死後復活中。所 以他們是「大錯」了!
簡而言之,撒都該人對復活的兩種錯誤理解就是:既不曉得上帝的大能,也不明白上帝是活人的上帝。這對我們理解婚姻禮文誓詞有好重大的啟示。婚姻禮文承諾那
一段,在盟誓之後半句,寫着「我必守助爾,我必愛護爾,直至終身」(to love and to cherish for the rest of
our lives)。既用「直至終身」,即婚姻都有完結的時候,盟誓顯然有其時間性 。凑巧這時有教友回應說:
「似乎婚姻的誓約只是雙方在生前有效,這也隨著人的肉身任務完成而終止了!」
這理解與我們談自由戀愛而結婚根本上是南轅北轍。有兩個問題不知大家點睇:
1. 我們會否理解「直至終身」婚姻的誓約只是雙方在生前有效﹔
對於今天我們可自由戀愛和揀對像但又易於離婚,這「直至終身」的理解有何啟發?(待續)
「似乎婚姻的誓約只是雙方在生前有效,這也隨著人的肉身任務完成而終止了!」
這理解與我們談自由戀愛而結婚根本上是南轅北轍。有兩個問題不知大家點睇:
1. 我們會否理解「直至終身」婚姻的誓約只是雙方在生前有效﹔
對於今天我們可自由戀愛和揀對像但又易於離婚,這「直至終身」的理解有何啟發?(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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