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3 February 2016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後記   鄺英銓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上帝…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耶31:33-34

這些話原來不都是上帝對以色列民族說的嗎?另一方面,這些話的重點是完全放在「約」的體系上,新約運作的體系和原則跟前約有何不同(而不是放在「誰是受約者?」這個問題上)。換句話說,舊約的體系確是為新約的體系所取締了。是以,希伯來書的作者在來8章裡面,在他引用過耶31:33-34這一段經文之後又補上一句: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見來8:10-13,在那裡我們可以看到「舊約」和「新約」命名的來由)。

在弄清楚這些些經文的思維和背景以後,我們可以看得出的十五章裡面「真葡萄樹」的比喻和羅9-11章裡面的主題在本質上是很不同的。前者是從舊約到新約在體系上的演進。特別是人要透過什麼渠道才可以得著生命和能力去履行上帝賜給祂子民的使命(那便是藉著與主耶穌的生命連上)。而後者呢?卻是關於以色列民族在上帝救贖計劃裡面的地位和終極命運。再仔細一點去分析,羅11章裡面的「橄欖樹」,是從救恩傳遞的歷史角度去「塑造」的,有以色列民族的族長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為「她」的根,是一個信仰上的群體,枝子被折下來還是被接上去是在於他們有沒有「信」,而「真葡萄樹」卻是一個在生命上相連的群體,也就是我們都是接在「祂」身上的枝子。我們所以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是因為我們有他的「信」(所以同樣是一個信仰的群體),而不是因為我們被接到亞伯拉罕的生命裡去,若說我們與他的生命相連,那是因為我們與他一同是連在主耶穌這一株「真葡萄樹」上的枝子的原故。其實,羅11章裡面的那株「橄欖樹」已經再也不是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民族,是一株已經演進了的「橄欖樹」,除了根仍然是原來的根以外,是一株舊枝子和野橄欖枝子混雜的橄欖樹,也 就是新約的教會。(待續)

祈禱:全能的上帝呀,祢應許我們,作我們的父我們作祢的兒女,求祢保守我們,除了明白葡萄樹的比喻,還能有信心實踐寳貴的信仰,至終可得永遠的生命。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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