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7 July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1:04-11:07之一

11:4 [hb5] 耶 穌 聽 見 就 說 、 這 病 不 至 於 死 、 乃 是 為   神 的 榮 耀 、 叫   神 的 兒 子 因 此 得 榮 耀 。
[kjv] When Jesus heard that, he said, This sickness is not unto death, but for the glory of God, that the Son of God might be glorified thereby.
11:5 [hb5] 耶 穌 素 來 愛 馬 大 、 和 他 妹 子 、 並 拉 撒 路 。
[kjv] Now Jesus loved Martha, and her sister, and Lazarus.
11:6 [hb5] 聽 見 拉 撒 路 病 了 、 就 在 所 居 之 地 、 仍 住 了 兩 天 。
11:7 [hb5] 然 後 對 門 徒 說 、 我 們 再 往 猶 太 去 罷 。
[kjv] Then after that saith he to his disciples, Let us go into Judaea again.

在我們人生中,有很多的情況或問題,我們是不可能找到答案,如你面對同一情況,你會如何回應?

就好似我患上MSA一病,相信窮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尋得這兩條問題的解答(這兩條問題就是遇到苦罪者常問的問題):
1. 為何是我?
2. 要受幾耐?
我開初都不接受自己患上MSA這病,這兩條問題不知問了多少遍,硬是沒有解答,久而久之(患此病差不多六年了),已接受自己是一個長期病患者,不過,照常是尋不到解答;雖然得不到答案,但學懂感恩,特別是對內子,真是無言感激(我現在已不能講話,講不出聲)。現在每天學去在生活數算主恩。很奇怪,當我轉了一個感恩的態度看事物,出奇的平安,已不去強求問題得解答,只求每天平平安安和每早有能力去開眼(現在要用雙手幇助掰開雙眼)。我都有思想點解唔死去,因為人總歸會死去,我還悟出一個真理:就算經驗過神蹟的人都會死,死亡對我們基督徒而言,並不是那麼可怕。故此,可說是看透生死。現在不死去全因自覺牧職事奉還未完,和世俗的責任還未盡,所以未去得住,當然捨不得妻兒也是原因。總而言之,我學懂了生命不是自己能控制,與及有生命不是必然的,因此要常有感恩和知足的心。

今日的經文所講,耶穌聽見拉撒路病了就說:「這 病 不 至 於 死 、 乃 是 為   神 的 榮 耀 、 叫   神 的 兒 子 因 此 得 榮 耀 。」內子也常說:「你多樣的病徵,令能力減退,但樣樣能力都剩返少少,情緒雖然有時低落,卻有意念為上帝寫下不少文章,若不出於上帝,真的不可相信!」由此觀之,生命也有神學信仰的層面,藉着我的生命見證去祝福他人。(待續)

Thursday, 16 July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6:13-6:16
6:13 [hb5] 我 在 叫 萬 物 生 活 的   神 面 前 、 並 在 向 本 丟 彼 拉 多 作 過 那 美 好 見 證 的 基 督 耶 穌 面 前 囑 咐 你 、
[kjv] I give thee charge in the sight of God, who quickeneth all things, and before Christ Jesus, who before Pontius Pilate witnessed a good confession;
6:14 [hb5] 要 守 這 命 令 、 毫 不 玷 污 、 無 可 指 責 、 直 到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顯 現 .
[kjv] That thou keep this commandment without spot, unrebukeable, until the appearing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6:15 [hb5] 到 了 日 期 、 那 可 稱 頌 獨 有 權 能 的 、 萬 王 之 王 、 萬 主 之 主 、
[kjv] Which in his times he shall shew, who is the blessed and only Potentate, the King of kings, and Lord of lords;
6:16 [hb5] 就 是 那 獨 一 不 死 、 住 在 人 不 能 靠 近 的 光 裡 、 是 人 未 曾 看 見 、 也 是 不 能 看 見 的 、 要 將 他 顯 明 出 來 。 但 願 尊 貴 和 永 遠 的 權 能 、 都 歸 給 他 。 阿 們 。
[kjv] Who only hath immortality, dwelling in the light which no man can approach unto; whom no man hath seen, nor can see: to whom be honour and power everlasting. Amen.


我常常察覺到生活在香港,雖然衣食足,人卻勞勞碌碌不由得不為生活奔波,他們都不是奢望有大富大貴的生活,只是求有安居之所,讓身邊的人活得快樂,但都要付出很多代價。基督徒不是活在虛擬中,而是活在現實生活處境, 努力做到入世而不屬世,同流而不合污,努力卻仍等待。


保羅和提摩太也是活在大時代中,猶太人當時居於羅馬社會只算是小數族類,而他們的上帝竟在數十年前藉聖子耶穌重臨人間。祂明明在十架上死去,三天後卻復活並榮耀的升天。「本丟彼拉多」,「耶穌基督」,「人不能靠近的光」等人物事蹟仍深深烙印在追隨者心上。使徒保羅和提摩太着力擴展福音的國度,眼前要面對的是教會中大小庶務,教內教外的問題接踵而來,雖則信主人數加增,卻激發羅馬政府更加力管治,傳異教者誘惑信徒離開真道。


但在諸般壓力中,保羅這位屬靈的師博引領提摩太去看的,仍是那「獨 有 權 能 的 、 萬 王 之 王 、 萬 主 之 主」 、「那 獨 一 不 死 、 住 在 人 不 能 靠 近 的 光 裡」的上帝。原來努力不是靠自己的能力,權能是那萬王之王擁有,在祂裡面沒有死亡,只有永恆。想像到提摩太「 這 屬   神 的 人」聽到後,必定明白這屬天的視野,讓屬地的身體,特別是腸胃問題得以減輕,飲得杯落!(待續)


Wednesday, 15 July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1:01-11:03
11:1 [hb5] 有 一 個 患 病 的 人 、 名 叫 拉 撒 路 、 住 在 伯 大 尼 、 就 是 馬 利 亞 和 他 姐 姐 馬 大 的 村 莊 。
[kjv] Now a certain man was sick, named Lazarus, of Bethany, the town of Mary and her sister Martha.
11:2 [hb5] 這 馬 利 亞 就 是 那 用 香 膏 抹 主 、 又 用 頭 髮 擦 他 腳 的 . 患 病 的 拉 撒 路 是 他 的 兄 弟 。
[kjv] (It was that Mary which anointed the Lord with ointment, and wiped his feet with her hair, whose brother Lazarus was sick.)
11:3 [hb5] 他 姊 妹 兩 個 就 打 發 人 去 見 耶 穌 說 、 主 阿 、 你 所 愛 的 人 病 了 。
[kjv] Therefore his sisters sent unto him, saying, Lord, behold, he whom thou lovest is sick.
不由你不服,聖經真的好簡潔明快,就比如今日的經文,三節聖經就交待了全部所需要的背景。
經文一開始,就描述了人物、關注的事件、地點和人物的關係網:拉撒路病了,他住在伯大尼,亦是馬利亞和馬大的兄弟。聖經是這樣記錄:「有 一 個 患 病 的 人 、 名 叫 拉 撒 路 、 住 在 伯 大 尼 、 就 是 馬 利 亞 和 他 姐 姐 馬 大 的 村 莊 。這 馬 利 亞 就 是 那 用 香 膏 抹 主 、 又 用 頭 髮 擦 他 腳 的 . 患 病 的 拉 撒 路 是 他 的 兄 弟 。」很有趣,經文好像怕我們不知是那個馬利亞(確實新約有多個馬利亞),作出了基本的介紹,就是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的腳那個馬利亞(參路加福音七章)。
至於拉撒路,除了講他是患病的,更說他是耶穌所愛的。聖經確是這樣記錄的。如若不信,請看聖經的記載:「他 姊 妹 兩 個 就 打 發 人 去 見 耶 穌 說 、 主 阿 、 你 所 愛 的 人 病 了 。」至於為什麼要特別指明他是耶穌所愛的,我都想知道想問;另外,我還想知道這樣記錄有什麼效果,因為這樣記錄法很特別,很少見。(待續)

Tuesday, 14 July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6:11-6:12
6:11 [hb5] 但 你 這 屬   神 的 人 、 要 逃 避 這 些 事 、 追 求 公 義 、 敬 虔 、 信 心 、 愛 心 、 忍 耐 、 溫 柔 。
[kjv] But thou, O man of God, flee these things; and follow after righteousness, godliness, faith, love, patience, meekness.
6:12 [hb5] 你 要 為 真 道 打 那 美 好 的 仗 、 持 定 永 生 . 你 為 此 被 召 . 也 在 許 多 見 證 人 面 前 、 已 經 作 了 那 美 好 的 見 證 。
[kjv] Fight the good fight of faith, lay hold on eternal life, whereunto thou art also called, and hast professed a good profession before many witnesses.

保羅和提摩太關係密切,兩人合力撰寫的書信,跟據聖經記載,包括哥林多後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及腓利門書,可謂一時無兩。但他們彼此惺惺相惜的,不只是對對方教導的才華與牧養成就 表示欣賞(有一世紀文献稱提摩太為以弗所教會的主教) ,而是保羅深深的關注他屬靈生命質素,深切盼望他能逃避金錢及世上事情的引誘,「追 求 公 義 、 敬 虔 、 信 心 、 愛 心 、 忍 耐 、 溫 柔」。

今日的經文,保羅直接稱呼提摩太說「你 這 屬   神 的 人」。究竟他怎樣認定提摩太是屬上帝的人?「 那 美 好 的 仗」是什麼?「持 定 永 生」是否相對於貪戀金錢的人,只愛今生的財富,而提摩太卻要牢牢持守屬天永恆生命?保羅再重申「你 為 此 被 召」,被召作什麼的事工?為什麼要再講他是被召的?

教會歷史相傳提摩太是殉道而死的,我們若讀希伯來書13章22節,當中也提到他是剛剛釋放出來,可見他被召作上帝的工人,是要付上生命的代價。各位讀者,你又有沒有想過作「屬   神 的 人」要付出代價?(待續)

Monday, 13 July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40-10:42

10:40 [hb5] 耶 穌 又 往 約 但 河 外 去 、 到 了 約 翰 起 初 施 洗 的 地 方 、 就 住 在 那 裡 。
[kjv] And went away again beyond Jordan into the place where John at first baptized; and there he abode.
10:41 [hb5] 有 許 多 人 來 到 他 那 裡 . 他 們 說 、 約 翰 一 件 神 蹟 沒 有 行 過 . 但 約 翰 指 著 這 人 所 說 的 一 切 話 都 是 真 的 。
[kjv] And many resorted unto him, and said, John did no miracle: but all things that John spake of this man were true.
10:42 [hb5] 在 那 裡 信 耶 穌 的 人 就 多 了 。
[kjv] And many believed on him there.

我相信大家還記得上次的經文,完結時提及了一個重要的事實,但很多時我們都會怱略了。

上文完結時提及耶穌「他 們 又 要 拿 他 . 他 卻 逃 出 他 們 的 手 走 了 。」走往那裏?怎樣逃走?我也想知道他們是怎樣佈局去捉拿耶穌,須知宗教領袖一定布下天羅地網去捉拿祂,那麼祂逃到那裏?

據聖經所述,原來耶穌逃往約但河外去:「耶 穌 又 往 約 但 河 外 去 、 到 了 約 翰 起 初 施 洗 的 地 方 、 就 住 在 那 裡 。」這裏最少有兩個問題値得問:
1. 為何逃到此地?逃至此地有什麼好處?
2. 耶穌到了那地就住在那裡,為什麼?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有 許 多 人 來 到 他 那 裡 . 他 們 說 、 約 翰 一 件 神 蹟 沒 有 行 過 . 但 約 翰 指 著 這 人 所 說 的 一 切 話 都 是 真 的 。在 那 裡 信 耶 穌 的 人 就 多 了 。」這句說話裏面有幾點要注意:
1. 有很多人來到耶穌那裏,信祂的人就更多了。他們從那裏來?
2. 「約翰一件神蹟也沒有行過」,(我是看今天的經文才知道)這看到他和耶穌有什麼分別?
3. 「約翰指着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他們怎樣知道?
(待續)


Friday, 10 July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37-10:39

10:37 [hb5] 我 若 不 行 我 父 的 事 、 你 們 就 不 必 信 我 。
[kjv] If I do not the works of my Father, believe me not.
10:38 [hb5] 我 若 行 了 、 你 們 縱 然 不 信 我 、 也 當 信 這 些 事 . 叫 你 們 又 知 道 、 又 明 白 、 父 在 我 裡 面 、 我 也 在 父 裡 面 。
[kjv] But if I do, though ye believe not me, believe the works: that ye may know, and believe, that the Father is in me, and I in him.
10:39 [hb5] 他 們 又 要 拿 他 . 他 卻 逃 出 他 們 的 手 走 了 。
[kjv] Therefore they sought again to take him: but he escaped out of their hand,

今天我們看見主耶穌,可說是苦口婆心的解釋給宗教領袖聽,在面對他們的挑戰,忍辱負重,很有耐性及細心的解釋給他們聽。

所以我們看見耶穌說:「我 若 不 行 我 父 的 事 、 你 們 就 不 必 信 我 。我 若 行 了 、 你 們 縱 然 不 信 我 、 也 當 信 這 些 事 . 叫 你 們 又 知 道 、 又 明 白 、 父 在 我 裡 面 、 我 也 在 父 裡 面 。」換句話來說,祂所作的都是遵行父的意思,這些事如今必定會成為祂的見證,我們觀察這些事的成就,就知道耶穌的身份。

耶穌還說:「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耶穌作成的事,變成祂的見證,說明祂的身份就是聖子,乃父上帝的愛子。然而祂還說:「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就是這兩句話觸怒宗教領袖,這無疑是耶穌說了僭妄的話,將自己視作神子,沒有比這話更狂妄自大。宗教領袖會想:「你只不過是人,拿撒勒人耶穌,竟視自己為上帝、為上帝的兒子?」就是這僭妄的話,令他們決定要拿祂!(待續)

Wednesday, 8 July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6:9-6:10
6:9 [hb5] 但 那 些 想 要 發 財 的 人 、 就 陷 在 迷 惑 、 落 在 網 羅 、 和 許 多 無 知 有 害 的 私 慾 裡 、 叫 人 沉 在 敗 壞 和 滅 亡 中 。
[kjv] But they that will be rich fall into temptation and a snare, and into many foolish and hurtful lusts, which drown men in destruction and perdition.
6:10 [hb5] 貪 財 是 萬 惡 之 根 . 有 人 貪 戀 錢 財 、 就 被 引 誘 離 了 真 道 、 用 許 多 愁 苦 把 自 己 刺 透 了 。
[kjv] For the love of money is the root of all evil: which while some coveted after, they have erred from the faith, and pierced themselves through with many sorrows.

要教導一間富庶的教會,生活要「只 要 有 衣 有 食 、 就 當 知 足」,真是談何容易!更何況以弗所教會內,有些人被金錢慾望冲昏了頭腦,陷入網羅中,今日保羅嚴厲責備這一班貪財的人。其實早在六章五節已輕輕提過:「他 們 以 敬 虔 為 得 利 的 門 路 」,今日的經文再詳細描述他們的境況。

會「陷」「落」的人必定是深深被錢財吸引,尤如墮入情網,不能自拔。他們墮入的不只是迷惑及網羅,更漸漸落入許多愚蠢及有害的私慾中,這些都引人走到敗壞滅亡的境地。究竟當時的人做了什麼,會承受如此嚴重的後果?

我輔導過許多遇到婚外情的夫婦,可能有相似的地方。我發覺離異的一方,起初都是不察覺自己本身的婚姻問題,因環境的因素認識了第三者,漸漸被誘導離開家庭。他們都跟我說,自己好像捉不住自己的腳,心老是想着情人,腿就跑到她/他的家。我認為陷入金錢的網羅也是一步一步的,只要墮入其中,千絲萬縷把人的心抓住,生活其他問題接踵而來,毁壞許多家人朋友的關係,使人走向敗壞之地。唯有那仍信上帝是愛的人,才能悔改重獲新生。

經文最後提到的「許 多 愁 苦」,這詞在羅馬書九章二節「我 是 大 有 憂 愁 、 心 裡 時 常 傷 痛」中也有提及,是形容一種持續的傷痛,是保羅看到以色列人不悔改,心中產生的憂愁,因為他知道他們的結局就是淪亡。「貪 財 是 萬 惡 之 根 . 有 人 貪 戀 錢 財 、 就 被 引 誘 離 了 真 道 、 用 許 多 愁 苦 把 自 己 刺 透 了」。許多貪財的人最終都會放棄真道,對上帝失去信心,持續的愁苦便如荊棘刺透生命,誰又會想到當初的貪戀會落入如斯境地?(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