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4 July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6:11-6:12
6:11 [hb5] 但 你 這 屬   神 的 人 、 要 逃 避 這 些 事 、 追 求 公 義 、 敬 虔 、 信 心 、 愛 心 、 忍 耐 、 溫 柔 。
[kjv] But thou, O man of God, flee these things; and follow after righteousness, godliness, faith, love, patience, meekness.
6:12 [hb5] 你 要 為 真 道 打 那 美 好 的 仗 、 持 定 永 生 . 你 為 此 被 召 . 也 在 許 多 見 證 人 面 前 、 已 經 作 了 那 美 好 的 見 證 。
[kjv] Fight the good fight of faith, lay hold on eternal life, whereunto thou art also called, and hast professed a good profession before many witnesses.

保羅和提摩太關係密切,兩人合力撰寫的書信,跟據聖經記載,包括哥林多後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及腓利門書,可謂一時無兩。但他們彼此惺惺相惜的,不只是對對方教導的才華與牧養成就 表示欣賞(有一世紀文献稱提摩太為以弗所教會的主教) ,而是保羅深深的關注他屬靈生命質素,深切盼望他能逃避金錢及世上事情的引誘,「追 求 公 義 、 敬 虔 、 信 心 、 愛 心 、 忍 耐 、 溫 柔」。

今日的經文,保羅直接稱呼提摩太說「你 這 屬   神 的 人」。究竟他怎樣認定提摩太是屬上帝的人?「 那 美 好 的 仗」是什麼?「持 定 永 生」是否相對於貪戀金錢的人,只愛今生的財富,而提摩太卻要牢牢持守屬天永恆生命?保羅再重申「你 為 此 被 召」,被召作什麼的事工?為什麼要再講他是被召的?

教會歷史相傳提摩太是殉道而死的,我們若讀希伯來書13章22節,當中也提到他是剛剛釋放出來,可見他被召作上帝的工人,是要付上生命的代價。各位讀者,你又有沒有想過作「屬   神 的 人」要付出代價?(待續)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