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8 July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6:9-6:10
6:9 [hb5] 但 那 些 想 要 發 財 的 人 、 就 陷 在 迷 惑 、 落 在 網 羅 、 和 許 多 無 知 有 害 的 私 慾 裡 、 叫 人 沉 在 敗 壞 和 滅 亡 中 。
[kjv] But they that will be rich fall into temptation and a snare, and into many foolish and hurtful lusts, which drown men in destruction and perdition.
6:10 [hb5] 貪 財 是 萬 惡 之 根 . 有 人 貪 戀 錢 財 、 就 被 引 誘 離 了 真 道 、 用 許 多 愁 苦 把 自 己 刺 透 了 。
[kjv] For the love of money is the root of all evil: which while some coveted after, they have erred from the faith, and pierced themselves through with many sorrows.

要教導一間富庶的教會,生活要「只 要 有 衣 有 食 、 就 當 知 足」,真是談何容易!更何況以弗所教會內,有些人被金錢慾望冲昏了頭腦,陷入網羅中,今日保羅嚴厲責備這一班貪財的人。其實早在六章五節已輕輕提過:「他 們 以 敬 虔 為 得 利 的 門 路 」,今日的經文再詳細描述他們的境況。

會「陷」「落」的人必定是深深被錢財吸引,尤如墮入情網,不能自拔。他們墮入的不只是迷惑及網羅,更漸漸落入許多愚蠢及有害的私慾中,這些都引人走到敗壞滅亡的境地。究竟當時的人做了什麼,會承受如此嚴重的後果?

我輔導過許多遇到婚外情的夫婦,可能有相似的地方。我發覺離異的一方,起初都是不察覺自己本身的婚姻問題,因環境的因素認識了第三者,漸漸被誘導離開家庭。他們都跟我說,自己好像捉不住自己的腳,心老是想着情人,腿就跑到她/他的家。我認為陷入金錢的網羅也是一步一步的,只要墮入其中,千絲萬縷把人的心抓住,生活其他問題接踵而來,毁壞許多家人朋友的關係,使人走向敗壞之地。唯有那仍信上帝是愛的人,才能悔改重獲新生。

經文最後提到的「許 多 愁 苦」,這詞在羅馬書九章二節「我 是 大 有 憂 愁 、 心 裡 時 常 傷 痛」中也有提及,是形容一種持續的傷痛,是保羅看到以色列人不悔改,心中產生的憂愁,因為他知道他們的結局就是淪亡。「貪 財 是 萬 惡 之 根 . 有 人 貪 戀 錢 財 、 就 被 引 誘 離 了 真 道 、 用 許 多 愁 苦 把 自 己 刺 透 了」。許多貪財的人最終都會放棄真道,對上帝失去信心,持續的愁苦便如荊棘刺透生命,誰又會想到當初的貪戀會落入如斯境地?(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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