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3 January 2014

重讀婚禮禮文(公禱書437-439頁) – 婚禮禮文釋義

重讀婚禮禮文(公禱書437-439頁) – 婚禮禮文釋義 (張樹萱牧師)

我尋找信仰的過程中,喜歡以問和答來討論研究,所以我也先發一些問題讓大家思考:為何新郎和新娘要隨牧師互許盟誓,為何不自己讀出或隨自己意思講出來呢?這樣跟著牧師讀出誓詞,意義何在?這些誓詞又是否反映出一對新人的真實心意呢?

在婚姻聖禮中,新娘和新郎要隨牧師互許盟誓,表示夫婦在婚姻上是平等的,沒有男尊女卑
新郎和新婦所願和所誓的,都是一致沒有分別的。這點。跟隨牧師遂句的宣誓,我認為是要新郎和新娘先聽牧師宣⋯⋯讀一次,想一想這是否自己的意願和承諾,然後真誠地向對方起誓--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夫婦仍然互相守助愛護、直至終身的態度,也就是聖經和教會對婚姻最基本的觀念。

在雙方交換戒指時:「我以此戒指為徵記,與你結婚,我以我之身心尊敬你,我以我之財物,與你分享,奉聖父,聖子,聖靈之名。」我們在起誓之前,有沒有想清楚,這裡所指我以「我之財物,與你分享,」並不帶有任何條件,也不管對方會否同樣以「他之財物,與我分享。」所要求的是我這一方先拿出自己所擁有的,與配偶分享。在基督教核心信仰中,有誰是先付出最寶貴的,然後就期待、但不勉強人回應呢?

當我重新細讀禮文時,忽然發現一點,大家可從公禱書中發現新郎向新婦授以戒指,而新婦又未必需要如此做。「如新婦亦有戒指交換,可用同一禮儀。」這點可能反映出過往父系社會中,女子學識、地位與財政都無法與今日社會相比,婦女地位未受重視。但今日婚禮之中,男女地位平等,在互換戒指之後,財物就應互相分享,並且二人成為一體。但在今日大多數夫妻各有自己的工作,財政也經常獨立運作……那麼還算是一體嗎?這是否又與起初的盟誓有所相違背呢?

締婚之後,牧師執著一對新人雙手話:「上帝所配合者,人不可分。」這裡固然指出婚姻關系的終生性,但另一方面,也引發出另一課題,就是面對虐待配偶、不忠或苦待對方時,另一方又可以作什麼呢?(待續)

 相片:重讀婚禮禮文(公禱書437-439頁) – 婚禮禮文釋義 (張樹萱牧師)

我尋找信仰的過程中,喜歡以問和答來討論研究,所以我也先發一些問題讓大家思考:為何新郎和新娘要隨牧師互許盟誓,為何不自己讀出或隨自己意思講出來呢?這樣跟著牧師讀出誓詞,意義何在?這些誓詞又是否反映出一對新人的真實心意呢?

在婚姻聖禮中,新娘和新郎要隨牧師互許盟誓,表示夫婦在婚姻上是平等的,沒有男尊女卑
新郎和新婦所願和所誓的,都是一致沒有分別的。這點。跟隨牧師遂句的宣誓,我認為是要新郎和新娘先聽牧師宣讀一次,想一想這是否自己的意願和承諾,然後真誠地向對方起誓--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夫婦仍然互相守助愛護、直至終身的態度,也就是聖經和教會對婚姻最基本的觀念。

在雙方交換戒指時:「我以此戒指為徵記,與你結婚,我以我之身心尊敬你,我以我之財物,與你分享,奉聖父,聖子,聖靈之名。」我們在起誓之前,有沒有想清楚,這裡所指我以「我之財物,與你分享,」並不帶有任何條件,也不管對方會否同樣以「他之財物,與我分享。」所要求的是我這一方先拿出自己所擁有的,與配偶分享。在基督教核心信仰中,有誰是先付出最寶貴的,然後就期待、但不勉強人回應呢?

當我重新細讀禮文時,忽然發現一點,大家可從公禱書中發現新郎向新婦授以戒指,而新婦又未必需要如此做。「如新婦亦有戒指交換,可用同一禮儀。」這點可能反映出過往父系社會中,女子學識、地位與財政都無法與今日社會相比,婦女地位未受重視。但今日婚禮之中,男女地位平等,在互換戒指之後,財物就應互相分享,並且二人成為一體。但在今日大多數夫妻各有自己的工作,財政也經常獨立運作……那麼還算是一體嗎?這是否又與起初的盟誓有所相違背呢?

締婚之後,牧師執著一對新人雙手話:「上帝所配合者,人不可分。」這裡固然指出婚姻關系的終生性,但另一方面,也引發出另一課題,就是面對虐待配偶、不忠或苦待對方時,另一方又可以作什麼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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