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0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25-10:27

10:25[hb5] 耶 穌 回 答 說 、 我 已 經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不 信 . 我 奉 我 父 之 名 所 行 的 事 、 可 以 為 我 作 見 證 。
[kjv] Jesus answered them, I told you, and ye believed not: the works that I do in my Father's name, they bear witness of me.
10:26[hb5] 只 是 你 們 不 信 、 因 為 你 們 不 是 我 的 羊 。
[kjv] But ye believe not, because ye are not of my sheep, as I said unto you.
10:27[hb5] 我 的 羊 聽 我 的 聲 音 、 我 也 認 識 他 們 、 他 們 也 跟 著 我 。
[kjv] My sheep hear my voice, and I know them, and they follow

我們要記住,特別是今日的經文與之前段落,有其連續性的。上文提到宗教領袖問耶穌:「你 若 是 基 督 、 就 明 明 的 告 訴 我 們 。」所以我們見到耶穌在此回覆宗教領袖。聖經是這樣記錄的:「耶 穌 回 答 說 、 我 已 經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不 信 . 我 奉 我 父 之 名 所 行 的 事 、 可 以 為 我 作 見 證 。」你話,耶穌在此有沒有答他們的問題?我就覺得可以說耶穌又有答又沒有答。這樣,耶穌的答法是不是很有本會特色呢?!

因為若說沒有,皆因耶穌不是直接回答他們;若說有,則耶穌是有回答,且耶穌指出他們的錯誤大前題:「只 是 你 們 不 信 、 因 為 你 們 不 是 我 的 羊 。我 的 羊 聽 我 的 聲音 、 我 也 認 識 他 們 、 他 們 也 跟 著 我 。」我想我們要先停一停,反思自己的生命。

我們有幸在教會長大,久而久之,參與教會內活動越來越多,究竟我們跟隨的是群體的領袖,還是信耶穌活在我們生命中?我們有沒有常時檢視自己,仍然是否跟隨大牧人耶穌?正如祂說:「我 是 好 牧 人 、 好 牧 人 為 羊 捨 命 。」(10:11)耶穌基督的生命是捨己救贖,並因復活帶給人類生命終極的盼望,且要我們憑信心去領受,絶不是群體給予短暫的安全感。(待續)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6:1-6:2
6:1 [hb5] 凡 在 軛 下 作 僕 人 的 、 當 以 自 己 主 人 配 受 十 分 的 恭 敬 、 免 得   神 的 名 和 道 理 、 被 人 褻 瀆 。
[kjv] Let as many servants as are under the yoke count their own masters worthy of all honour, that the name of God and his doctrine be not blasphemed.
6:2 [hb5] 僕 人 有 信 道 的 主 人 、 不 可 因 為 與 他 是 弟 兄 就 輕 看 他 . 更 要 加 意 服 事 他 . 因 為 得 服 事 之 益 處 的 、 是 信 道 蒙 愛 的 。 你 要 以 此 教 訓 人 、 勸 勉 人 。
[kjv] And they that have believing masters, let them not despise them, because they are brethren; but rather do them service, because they are faithful and beloved, partakers of the benefit. These things teach and exhort.

上週美國法院通過全國允許同性婚姻,刺激其他國家民眾的反應,影响不少。我和丈夫住過英國小鎮兩年,另多倫多市中心五年,文化的衝激每天都有,彩虹嘉年華每年在我家附近舉行。又我月初剛完成的課程,多了一位新同學,我和健華都認識的,是一位變性的「女」傳道。五年前他是男,今天他是女(外子讀到這段笑到開不了眼)。我真的不明白,從上帝的角度看,這是什麼一回事。我更想問祂:究竟愛有沒有底線?

六章是提摩太前書最後一章,保羅接續要教導提摩太牧養的兩組人,分別是僕人(6:1-2a) 和有錢人(6;17-19) ﹔中間就再談到以弗所教會整體的問題。今日的經文是對跟隨基督的僕人作教導。

如果熟悉聖經的話,一定記得加拉太書3章27到28節提及的一句話:「你 們 受 洗 歸 入 基 督 的 、 都 是 披 戴 基 督 了 。並 不 分 猶 太 人 、 希 利 尼 人 、 自 主 的 、 為 奴 的 、 或 男 或 女 . 因 為 你 們 在 基 督 耶 穌 、 裡 都 成 為 一 了 。」保羅寫加拉太書約是主後48年*,相信他的教導到寫提摩太前書時已經廣傳。假如在基督裡,已不分自主的和為奴的,用現今的言語,是「平等」吧,為什麼還要對主人「十分的恭敬」?

今日的經文保羅對當時做僕人的普遍的教導是:「凡 在 軛 下 作 僕 人 的 、 當 以 自 己 主 人 配 受 十 分 的 恭 敬、 免 得   神 的 名 和 道 理 、 被 人 褻 瀆 」,再深入舉例:「僕 人 有 信 道 的 主 人 、 不 可 因 為 與 他 是 弟 兄 就 輕 看 他 . 更 要 加 意 服 事 他 .」僕人不可因為基督的愛就忘記一己之責,讓上帝的名被褻瀆!這裡的原則十分清楚:教會是一個見證上帝的群體,即使因耶穌基督,不分種族性別主僕,人是平等的﹔但上帝的名是不可因人的行為而遭到褻瀆,這是底線。而僕人與主人同是信徒,他們更要加意服事主人,因為信基督的主人會服務的對像也是「信 道 蒙 愛 的」,這樣天國的國度便能開展,這也是信徒在世的使命吧!(待續)

Monday, 29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22-10:24

10:22 [hb5] 在 耶 路 撒 冷 有 修 殿 節 . 是 冬 天 的 時 候 。
[kjv] And it was at Jerusalem the feast of the dedication, and it was winter.
10:23 [hb5] 耶 穌 在 殿 裡 所 羅 門 的 廊 下 行 走 。
[kjv] And Jesus walked in the temple in Solomon's porch.
10:24 [hb5] 猶 太 人 圍 著 他 、 說 、 你 叫 我 們 猶 疑 不 定 到 幾 時 呢 . 你 若 是 基 督 、 就 明 明 的 告 訴 我 們 。
[kjv] Then came the Jews round about him, and said unto him, How long dost thou make us to doubt? If thou be the Christ, tell us plainly.

今日的經文,我們最易被吸引去上網,查看修殿節的資料;但若能理解為何旁白要提到現今是修殿節,我覺得亦是同樣重要 !我相信聰明的讀者都可找到答案,至於修殿節的資料,只要鍵人feast of dedication(解作住棚節)便可找到。你有沒有興趣試試?

返到了今天的經文,聖經是這樣記載的:「在 耶 路 撒 冷 有 修 殿 節 . 是 冬 天 的 時 候 耶 穌 在 殿 裡 所 羅 門 的 廊 下 行 走 。」要留意到耶穌是在所羅門的廊下行走時,與宗教領袖們相遇,那麼我們該問為什麼耶穌會在所羅門的廊下行走?是不是耶穌故意與他們相遇?切勿輕視這個問題,因為若答否,則指向耶穌是沒有動機;若答是,則指向耶穌是主動被宗教領袖遇上。這對於接著的經文,我們在詮釋上,有很大的影響。

經文繼續說下去:「猶 太 人 圍 著 他 、 說 、 你 叫 我 猶 疑 不 定 到 幾 時 呢 . 你 若 是 基 督 、 就 明 明 的 告 訴 我 們 。」我奇怪他們究竟想要什麼的答案。皆因他們已議定誰若認耶穌是基督,就將他趕出會堂(9:22)。所以,我會問究竟他們想要什麼答案?(待續)

Friday, 26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19-10:21

10:19 [hb5] 猶 太 人 為 這 些 話 、 又 起 了 分 爭 。
[kjv] There was a division therefore again among the Jews for these sayings.
10:20 [hb5] 內 中 有 好 些 人 說 、 他 是 被 鬼 附 著 、 而 且 瘋 了 . 為 甚 麼 聽 他 呢 。
[kjv] And many of them said, He hath a devil, and is mad; why hear ye him?
10:21 [hb5] 又 有 人 說 、 這 不 是 鬼 附 之 人 所 說 的 話 。 鬼 豈 能 叫 瞎 子 的 眼 睛 了 呢 。
[kjv] Others said, These are not the words of him that hath a devil. Can a devil open the eyes of the blind?

今日的經文,記載了猶太人因耶穌的話而分裂,分為反對耶穌和支持耶穌的。聖經是這樣記錄的:「猶 太 人 為 這 些 話 、 又 起 了 分 爭 。」

反對的說道:「他 是 被 鬼 附 著 、 而 且 瘋 了 . 為 甚 麼 聽 他 呢 」,這次不單說耶穌是被鬼附身,且加上耶穌瘋了!為什麼要加上耶穌瘋了 ?話耶穌被鬼附還不夠嗎?

附和耶穌的就說:「這 不 是 鬼 附 之 人 所 說 的 話 。 鬼 豈 能 叫 瞎 子 的 眼 睛 開 了 呢 。」以開了瞎子的眼睛不是普通人可以行的神跡做起步點,他們推論得鬼是斷斷不能行此神跡,如今耶穌能行此神跡,那麼就指向:
1. 耶穌是彌賽亞
2. 耶穌不是鬼附的人,因為他們都知道「鬼 豈 能 叫 瞎 子 的 眼 睛 開 了」。
但很不幸耶穌被說成被鬼附的,祂講的話都沒人聽,亦沒有人信。(待續)

Thursday, 25 June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23-5:25
5:24 [hb5] 有 些 人 的 罪 是 明 顯 的 、 如 同 先 到 審 判 案 前 . 有 些 人 的 罪 是 隨 後 跟 了 去 的 。
[kjv] Some men's sins are open beforehand, going before to judgment; and some men they follow after.
5:25 [hb5] 這 樣 、 善 行 也 有 明 顯 的 . 那 不 明 顯 的 、 也 不 能 隱 藏 。
[kjv] Likewise also the good works of some are manifest beforehand; and they that are otherwise cannot be hid.

前一天讀到 5:21節:「我 在   神 和 基 督 耶 穌 並 蒙 揀 選 的 天 使 面 前 囑 咐 你 、 要 遵 守 這 些 話 、 不 可 存 成 見 、 行 事 也 不 可 有 偏 心」對這些話,我感到十分扎心。保羅提醒提摩太處理有關對長老的訴訟時,要不存成見,行事不可偏心,更重要是對教牧的判斷他十分重視,連保羅也要強調是「在   神 和 基 督 耶 穌 並 蒙 揀 選 的 天 使 面 前 囑 咐 你」,為什麼語氣要這麼重呢?是什麼令保羅操心?

今天的經文,再一次見到保羅細心的教導提摩太辨析罪行和善行。「明顯」(πρόδηλος) 原文是有公開證據的行為的意思,對於一些「明顯」的罪行和善行,比較容易找出來。但亦有一些罪行是有人跟隨別人而行的惡事,要清楚分別出來。「隱藏」(κρύπτω)的善行,意指一些沒有被留意或隱匿的好行為,當然最終還是不能隱藏的。保羅能層次分明的分辨「明顯」,「隨 後 跟 了 去」,與「隱藏」的行為,除了顯示他成熟的監察能力,牧會經驗豐富,看世情會從多個角度審視,也反映他對接班人,仍有不放心的地方。由處理真寡婦和年輕寡婦,到長老的行為問題,甚至提摩太的身體健康,都逐一仔細教導,有此屬靈長輩提携和引導,是提摩太的福份,但他也不要忘記要竭力成長,打那美好的仗(1:18, 6:12) 。(待續)

Wednesday, 24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16-10:18

10:16 [hb5] 我 另 外 有 羊 、 不 是 這 圈 裡 的 . 我 必 須 領 他 們 來 、 他 們 也 要 聽 我 的 聲 音 . 並 且 要 合 成 一 群 、 歸 一 個 牧 人 了 。
[kjv] And other sheep I have, which are not of this fold: them also I must bring, and they shall hear my voice; and there shall be one fold, and one shepherd.
10:17 [hb5] 我 父 愛 我 、 因 我 將 命 捨 去 、 好 再 取 回 來 。
[kjv] Therefore doth my Father love me, because I lay down my life, that I might take it again.
10:18 [hb5] 沒 有 人 奪 我 的 命 去 、 是 我 自 己 捨 的 。 我 有 權 柄 捨 了 、 也 有 權 柄 取 回 來 . 這 是 我 從 我 父 所 受 的 命 令 。
[kjv] No man taketh it from me, but I lay it down of myself. I have power to lay it down, and I have power to take it again. This commandment have I received of my Father.

今日我們看到耶穌另一項事工:傳福音給未信主者,同已信者同歸一個大牧人。聖經是這樣記載的:「我 另 外 有 羊 、 不 是 這 圈 裡 的 . 我 必 須 領 他 們 來 、 他 們 也 要 聽 我 的 聲 音 . 並 且 要 合 成 一 群 、 歸 一 個 牧 人 了 」。値得留意就是這裏提到聽祂的聲音,我們當反省我們有沒有聽祂的聲音。還有,我們怎樣和另外的羊相處?

經文繼續記錄下去:「我 父 愛 我 、 因 我 將 命 捨 去 、 好 再 取 回 來 。沒 有 人 奪 我 的 命 去 、 是 我 自 己 捨 的 。 我 有 權 柄 捨 了 、 也 有 權 柄 取 回 來 . 這 是 我 從 我 父 所 受 的 命 令 。」値得留意是這裏講述的話。是主耶穌主動自願犧牲自己的,祂有權柄捨棄,自有權柄取回,這催使天父更愛祂的。(待續)

Tuesday, 23 June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19-5:22

5:19 [hb5] 控 告 長 老 的 呈 子 、 非 有 兩 三 個 見 證 就 不 要 收 。
[kjv] Against an elder receive not an accusation, but before two or three witnesses.
5:20 [hb5] 犯 罪 的 人 、 當 在 眾 人 面 前 責 備 他 、 叫 其 餘 的 人 也 可 以 懼 怕 。
[kjv] Them that sin rebuke before all, that others also may fear.
5:21 [hb5] 我 在   神 和 基 督 耶 穌 並 蒙 揀 選 的 天 使 面 前 囑 咐 你 、 要 遵 守 這 些 話 、 不 可 存 成 見 、 行 事 也 不 可 有 偏 心 。
[kjv] I charge thee before God, and the Lord Jesus Christ, and the elect angels, that thou observe these things without preferring one before another, doing nothing by partiality.
5:22 [hb5] 給 人 行 按 手 的 禮 、 不 可 急 促 . 不 要 在 別 人 的 罪 上 有 分 . 要 保 守 自 己 清 潔 。
[kjv] Lay hands suddenly on no man, neither be partaker of other men's sins: keep thyself pure.
5:23 [hb5] 因 你 胃 口 不 清 、 屢 次 患 病 、 再 不 要 照 常 喝 水 、 可 以 稍 微 用 點 酒 。
[kjv] Drink no longer water, but use a little wine for thy stomach's sake and thine often infirmities.


經文接着談對待長老的細節。保羅指出,若有人呈上控告長老的狀紙,他提醒提摩太「非 有 兩 三 個 見 證 就 不 要 收 。」這裡的原則是:過錯必須有多方見證,以保持客觀。我修讀博士課程時,要修讀調查研究一科,其中一個調查原則,就是三角理論Triangulation,調查員必須從三個角度去審視同一份數據資料,以確定其可信程度。三脚的櫈子是令到櫈子平衡的最少支點,三維角度(three-dimensional)也能幫我們更認識實體的面貌。5:19節就是幫助教會領袖正面面對教會內的紀律問題,在聆聽訴訟時,持平客觀,罪行確立後,便要公開衍責 (5:20),叫聽者懼怕。

在提醒提摩太這個小子處分教內不法份子時,要做到不存成見,不可偏心,保羅更是奉「  神 和 基 督 耶 穌 並 蒙 揀 選 的 天 使 面 前 囑 咐 你」,態度可謂慎重認真。第四句相關的教導,就是按手時,無論是差派新任長老或確認他犯罪,不必急促,確保自己也不會犯錯,受到牽連。總結來說,當教牧要執行紀律處分時,必須勇於承担,慎於行事。我自己也見過丈夫在教會內執行紀律處分,在牧區議會中公開處理。他所面對的壓力,不為外人道,我只有日夜替他祈禱。當時他沒有患病,倒想不到離任進修後卻患上大病。怪不得保羅也勸屢次患病的提摩太,「再 不 要 照 常 喝 水 、 可 以 稍 微 用 點 酒 」,及早處理身體上的不適。(待續)

Monday, 22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12-10:15

10:12 [hb5] 若 是 雇 工 、 不 是 牧 人 、 羊 也 不 是 他 自 己 的 、 他 看 見 狼 來 、 就 撇 下 羊 逃 走 . 狼 抓 住 羊 、 趕 散 了 羊 群。
[kjv] But he that is an hireling, and not the shepherd, whose own the sheep are not, seeth the wolf coming, and leaveth the sheep, and fleeth: and the wolf catcheth them, and scattereth the sheep.
10:13 [hb5] 雇 工 逃 走 、 因 他 是 雇 工 、 並 不 顧 念 羊 。
[kjv] The hireling fleeth, because he is an hireling, and careth not for the sheep.
10:14 [hb5] 我 是 好 牧 人 . 我 認 識 我 的 羊 、 我 的 羊 也 認 識 我 。
[kjv] I am the good shepherd, and know my sheep, and am known of mine.
10:15 [hb5] 正 如 父 認 識 我 、 我 也 認 識 父 一 樣 . 並 且 我 為 羊 捨 命 。
[kjv] As the Father knoweth me, even so know I the Father: and I lay down my life for the sheep.

今日編定的經文,驅使我會集中在生活目標方面,同大家去反省。

經文一開始說雇工的特點:「若 是 雇 工 、 不 是 牧 人 、 羊 也 不 是 他 自 己 的 、 他 看 見 狼 來 、 就 撇 下 羊 逃 走 . 狼 抓 住 羊 、 趕 散 了 羊 群。」從經文得知,雇工有以下的特點:
1. 羊不是他們的;
2. 看見危險,生命受到威脅(狼來了)時,會撇下羊逃跑。

接着,經文將雇工和好牧人作一對比,寫下「雇 工 逃 走 、 因 他 是 雇 工 、 並 不 顧 念 羊 。我 是 好 牧 人 . 我 認 識 我 的 羊 、 我 的 羊 也 認 識 我 。正 如 父 認 識 我 、 我 也 認 識 父 一 樣 . 並 且 我 為 羊 捨 命 。」
1. 雇工會抛下羊,完全不會顧惜;
2. 好牧人和羊是彼此互為關係的,且好像聖父和聖子關係一樣親密;
3. 耶穌自視為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正如我起初說,我今日會集中在與大家一同去反省,所以有幾個問題想問吓大家,就是:
1. 這裏說雇工並不顧惜羊群,那麼,我們又顧惜什麼?追求着什麼?
2. 這裏說屬主的羊都認識主耶穌,我們又如何呢?
3. 我們有沒有聽到耶穌的聲音?
4. 我們有沒有像基督一樣為羊捨命?(待續)

Friday, 19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9-10:11

10:9 [hb5] 我 就 是 門 . 凡 從 我 進 來 的 、 必 然 得 救 、 並 且 出 入 得 草 喫 。
[kjv] I am the door: by me if any man enter in, he shall be saved, and shall go in and out, and find pasture.
10:10 [hb5] 盜 賊 來 、 無 非 要 偷 竊 、 殺 害 、 毀 壞 . 我 來 了 、 是 要 叫 羊 〔 或 作 人 〕 得 生 命 、 並 且 得 的 更 豐 盛 。
[kjv] The thief cometh not, but for to steal, and to kill, and to destroy: I am come that they might have life, and that they might have it more abundantly.
10:11 [hb5] 我 是 好 牧 人 、 好 牧 人 為 羊 捨 命 。
[kjv] I am the good shepherd: the good shepherd giveth his life for the sheep.

心中有一幅美麗的圖畫:牧羊人在前頭走,羊兒則一隻跟一隻走在後頭,牧人就帶它們到青草地溪水旁,以致可得草吃得水飲,最美麗就是可以安心休息。這幅圖畫最美麗之處就是有人帶領,避開危險,得吃得飲得休息,人生若此,夫復何求!
其實,我們常常忘記耶穌的另一宣稱:祂也是羊的門。這個意像究竟想表達甚麼呢?我們只需看看這幅圖畫便會知曉:

那時因物質匱乏,很多牧羊人在羊圈中以自己的身體作門,整晚就睡在羊圈的出人口。試問,以身體做門,整晚可安睡否?答案必定是否定的。所以牧羊的工作是十分刻苦而要求高,就是連安睡也是不能。我是在患上這病才深深體會到的。我對事奉的領受就是用文字去見證祂, 太太Tracy的領受就是照顧好她患病的丈夫,同時一邊廂讀好書。不過,在照顧我方面,她可說五癆七傷 (我都頗重,同時不能做運動,惡果就是增了廿來磅),肉體之苦可說事小,心靈的折磨可謂不停,每天她都要擔憂我的健康而睡得不安寧,一晚常時醒數次來看我,還擔驚受怕。若不是深信上帝恩典,一天也過不了。所以對耶穌宣稱我是羊的門,我和太太都有深刻的體會。(待續)

Thursday, 18 June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17-5:18
5:17 [hb5] 那 善 於 管 理 教 會 的 長 老 、 當 以 為 配 受 加 倍 的 敬 奉 . 那 勞 苦 傳 道 教 導 人 的 、 更 當 如 此 。
[kjv] Let the elders that rule well be counted worthy of double honour, especially they who labour in the word and doctrine.
5:18 [hb5] 因 為 經 上 說 、 『 牛 在 場 上 踹 穀 的 時 候 、 不 可 籠 住 他 的 嘴 。 』 又 說 、 『 工 人 得 工 價 是 應 當 的。』
[kjv] For the scripture saith, Thou shalt not muzzle the ox that treadeth out the corn. And, The labourer is worthy of his reward.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5章,先教導提摩太如何對待不同年紀,不同性別的教友(5:1-2), 再指出 如何能分辨真寡婦和好宴樂寡婦(5:3-16),到今日經文,再談論怎樣對待教會的長老(5:17-25)。

17節所描述的長老都是「善 於 管 理 教 會」,「勞 苦 傳 道 教 導 人 的」,他們都是教會的管理層,也肩負傳道和教道的重責,教會應該要雙倍的敬奉他們。至於18節,我查考過串珠聖經,第一句的經文來自申命記25:4,第二句則來自路加福音10:7,指出信徒要給勞苦事奉教會的長老工價,這是他們應當得到的。18節首用了「因 為」這個連接詞,可見保羅着重指出他的教導是合乎舊約的,更是基督降世後的教導,為使傳導的和教導人的,生活得供養。在困乏的年代,信徒供養傳導者,是他們對上帝的道得以廣傳作出支持,這是有根有據的教道。

今天,我們作信徒的,可能要問,我們有沒有「雙倍的敬奉」 (double honour) 長老?加倍的尊敬那些專心傳道,勤於教道聖經的教會領袖?他們勞苦不是為了在商場上賺得營業額,而是為信徒在屬靈上的長進而努力。沒有忠心信主的信徒,又怎能分担教會繁重的事工?沒有委身於聖經教導的教會領袖,信徒事奉若憑人血氣之力,遇到攻擊,功勞便會催毁,基督的道又怎會廣傳?『 工 人 得 工 價 是 應 當 的』這句話語值得信徒深思,究竟我們對金錢的價值觀放在那裡? (待續)

Wednesday, 17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6-10:8

10:6 [hb5] 耶 穌 將 這 比 喻 告 訴 他 們 . 但 他 們 不 明 白 所 說 的 是 甚 麼 意 思 。
[kjv] This parable sp牧ake Jesus unto them: but they understood not what things they were which he spake unto them.
10:7 [hb5] 所 以 耶 穌 又 對 他 們 說 、 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我 就 是 羊 的 門
[kjv] Then said Jesus unto them again, Verily, verily, I say unto you, I am the door of the sheep./
10:8 [hb5] 凡 在 我 以 先 來 的 、 都 是 賊 、 是 強 盜 . 羊 卻 不 聽 他 們 。
[kjv] All that ever came before me are thieves and robbers: but the sheep did not hear them.

我會繼續星期一我的分享,談談自己少有的牧羊經驗,以及介紹耶穌那年代牧羊的資料。

當我拒絕大兒子睿哲的請求,心中還默念着「羊不聽陌生人」的呼喚,以為這是徒然的時候,睿哲已擺好pose等媽媽幇忙影相,和綿羊合照。我暗自奇怪,但也不落後爭取機會拍下合照。不過我還是在想羊是應該「不聽陌生人」的,為什麼現在會聽?相信聰明的讀者一定可以找到答案,是商業活動改變了羊的性情,把牠們變得簡單,連陌生人的呼喚都聽?還是有其他原因?這就在今日,成為我們最佳的反省。

有關耶穌年代羊圈的資料,相信有很多釋經書都會講,所以我不詳述。唯一要作出先旨聲名的:因為很多資料全頼心記,我已記不起出處 (我對自己的記憶都可說蠻有信心,特別是聖經)。所以若你要詳細查考,請參考合宜的釋經書。經文記載說:「所 以 耶 穌 又 對 他 們 說 、 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我 就 是 羊 的 門」。一個村落,大多只有一個羊圈,依地形圍上圍欄便成。羊的門口極簡單,或牧羊人索性睡門口,自己做門,所以耶穌在這裏宣稱祂是羊的門,便是這個情況。(待續)

Tuesday, 16 June 2015

提摩太前書 5:14-5:16

5:14 [hb5] 所 以 我 願 意 年 輕 的 寡 婦 嫁 人 、 生 養 兒 女 、 治 理 家 務 、 不 給 敵 人 辱 罵 的 把 柄 .
[kjv] I will therefore that the younger women marry, bear children, guide the house, give none occasion to the adversary to speak reproachfully.
5:15 [hb5] 因 為 已 經 有 轉 去 隨 從 撒 但 的 。
[kjv] For some are already turned aside after Satan.
5:16 [hb5] 信 主 的 婦 女 、 若 家 中 有 寡 婦 、 自 己 就 當 救 濟 他 們 、 不 可 累 著 教 會 、 好 使 教 會 能 救 濟 那 真 無 倚 靠 的 寡 婦 。
[kjv] If any man or woman that believeth have widows, let them relieve them, and let not the church be charged; that it may relieve them that are widows indeed.
對於年輕的寡婦,保羅是寧願她們再婚,生兒育女,治理家務,原因是為了「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也好叫她們生活有所寄托,有一個家去治理,以免閒懶在家,終日無所事事。事實上,當時有婦女轉去隨從撒但 (15節),陷入罪惡網羅(13節),違背基督 (11)這樣對她們和對教會都不好。究竟這群婦女怎麼會轉向撒但?她們做了什麼事以至保羅確知她們已經轉向撒但?

也許當我們重温提摩太前書,便會記得以弗所教會傳異教者眾,保羅更直言:「 聖 靈 明 說 、 在 後 來 的 時 候 、 必 有 人 離 棄 真 道 、 聽 從 那 引 誘 人 的 邪 靈 、 和 鬼 魔 的 道 理 。」不只這群年輕寡婦 (5:15),撒但虎視眈眈的還有許米乃、亞歷山大 (1:20) ,監督 (3:7) 等等。保羅這裡用14節的篇幅寫有關寡婦,不單只反映問題的迫切性,還藉此警誡信徒,撤但的勢力在以弗所教會是存在的,而它引誘寡婦所做的事,已經成為別人對教會的話柄。

最後,為了分辨出教會應該或不應該供養寡婦,保羅就明確的指出,信徒的家若有寡婦,就應自己支持她的日常生活開支,減輕教會的壓力。保羅的教導是希望信主的人能承担照顧家人的責任,不應有失見證,推給別人或離棄孤寡軟弱者不理,亦可見教會對信徒的期望比一般人更高。這是很值得我們現代人深思,究竟自己有沒有藉詞推卻照顧家人的責任? (待續)

Monday, 15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3-10:5

10:3 [hb5] 看 門 的 就 給 他 開 門 . 羊 也 聽 他 的 聲 音 . 他 按 著 名 叫 自 己 的 羊 、 把 羊 領 出 來 。
[kjv] To him the porter openeth; and the sheep hear his voice: and he calleth his own sheep by name, and leadeth them out.
10:4 [hb5] 既 放 出 自 己 的 羊 來 、 就 在 前 頭 走 、 羊 也 跟 著 他 、 因 為 認 得 他 的 聲 音 。
[kjv] And when he putteth forth his own sheep, he goeth before them, and the sheep follow him: for they know his voice.
10:5 [hb5] 羊 不 跟 著 生 人 、 因 為 不 認 得 他 的 聲 音 . 必 要 逃
跑。
[kjv] And a stranger will they not follow, but will flee from him: for they know not the voice of strangers.
上星期分享僅有的與羊經驗,今日續講。

在英國的農場實時,我學牧羊人拿着禾草叫(引)羊,因為羊是大近視的,所以,當牠們聽見有聲響,見手中好像拿着禾草,狀甚似主人叫喚它們的,就行近我。但當牠們睇清楚,又不像是牧羊人,於是掉頭便走。看着羊兒走開,我有種欲哭無淚的感覺。很深刻,所以到現在還記得。及至舉家去新西蘭旅遊,由於當地領土遼闊,要搭乘長途旅遊車,旅程中每隔一二小時便要停停車,作小休,給司機和乘客有個coffee break。那次,途經一處,白綿羊處處,同車的人都趕着抱白綿羊影相,原來是這裏附設有塊空地,圍上欄柵,飼養幾種家畜,供大家合照,人與羊的關係已經商業化了,牧羊人呼喚羊群之場境,不覆見。

我因以前在英國實習的經驗,知道餵羊時,正如聖經記載,知道「羊 不 跟 著 生 人 、 因 為 不 認 得 他的 聲 音 、 必 要 逃 跑」,使我拒絶太太兒子同羊羊合照的意願。誰知………(待續)

Friday, 12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0: 1 -10:3

10:1 [hb5] 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人 進 羊 圈 、 不 從 門 進 去 、 倒 從 別 處 爬 進 去 、 那 人 就 是 賊 、 就 是 強 盜 。
[kjv] Verily, verily, I say unto you, He that entereth not by the door into the sheepfold, but climbeth up some other way, the same is a thief and a robber.
10:2 [hb5] 從 門 進 去 的 、 纔 是 羊 的 牧 人 。
[kjv] But he that entereth in下 by the door is the shepherd of the sheep.
10:3 [hb5] 看 門 的 就 給 他 開 門 . 羊 也 聽 他 的 聲 音 . 他 按 著 名 叫 自 己 的 羊 、 把 羊 領 出 來 。
[kjv] To him the porter openeth; and the sheep hear his voice: and he calleth his own sheep by name, and leadeth them out.

為配合主題,每年的善牧主日,皆選三年循環經課表中的第四福音十章,全因這段經文談到牧羊人和羊的關係,特別是耶穌兩個「我是」的宣稱-羊的門和好牧人。比如,甲年是日的福音經課選讀約翰福音10章1-12,乙年是約翰福音10章12-18,和丙年是約翰福音10章22-28。可惜,現代人連羊也不多見(包括自己),更談不上做羊的牧人。所以,以下我會先分享自己僅有的與羊的經驗,才進入經文。
當我年輕時到英國讀神學,我是在英國somerset和dorset農場實習的,以環保做主題。二十多年前是極之新穎的題目,我則視之為遊山玩水,皆因去都是英國最好的天氣最美麗的地方。都是拜這次實習所賜,才有機會知道牧羊是一回什麼事。記得有一次去到一個農場,牛馬豬見得不少,惟獨羊則欠奉。最後才見一隻羊施施然慢行而至。那時正値收割完畢,一梱一梱的禾草,放在田野上。農場之主人從一梱一梱的禾草中抽出亁草,呼叫羊的名字,再餵以禾草。仿似聖經描述,牧人從羊圈叫出自己的羊。我們便學着農場之主人的模樣,拿着禾草餵羊去也。農場之主人更告之一樣事實:羊是近視的。所以,起初還有效,羊還走過來,誰知….(待續)

Thursday, 11 June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11-5:13
5:11 [hb5] 至 於 年 輕 的 寡 婦 、 就 可 以 辭 他 . 因 為 他 們 的 情 慾 發 動 、 違 背 基 督 的 時 候 、 就 想 要 嫁 人 。
[kjv] But the younger widows refuse: for when they have begun to wax wanton against Christ, they will marry;
5:12 [hb5] 他 們 被 定 罪 、 是 因 廢 棄 了 當 初 所 許 的 願 .
[kjv] Having damnation, because they have cast off their first faith.
5:13 [hb5] 並 且 他 們 又 習 慣 懶 惰 、 挨 家 閒 遊 . 不 但 是 懶 惰 、 又 說 長 道 短 、 好 管 閒 事 、 說 些 不 當 說 的 話 。
[kjv] And withal they learn to be idle, wandering about from house to house; and not only idle, but tattlers also and busybodies, speaking things which they ought not.

除了敬虔的寡婦,在以弗所教會也有一班自我中心,又委身欠奉的年輕寡婦,今日的經文就指出她們為何被辭退,為何被定罪。

很明顯,她們不能以寡婦的樣式委身教會,是因為她們最終還是「想要嫁人」。 做過妻子的人都會明白,家中一切庶務都要細心照料,凡事又要以丈夫為先,難以專注。但當年輕寡婦「情慾發動」時,「想要嫁人」,就忘掉當初對基督的委身。確實當時教會有一群寡婦甘願委身教會 :她們要終身為寡婦,許願事奉基督。因此經文所講「廢 棄 了 當 初 所 許 的 願」是指她們放棄了一生只嫁一人的願望,無履行委身事奉的承諾,及違背了當初對基督起的盟誓,為此她們被定罪。
我想婦女若年輕便守寡,容貌仍然端好,男女之間產生相互吸引是可以理解﹔只是她們未能履行承諾卻是不對,保羅說「遲他」,其實也是一個實際的處理辦法﹔可是當我們繼續讀下去,見到她們陷於罪惡網羅中:「並 且 他 們 又 習 慣 懶 惰 、 挨 家 閒 遊 . 不 但 是 懶 惰 、 又 說 長 道 短 、 好 管 閒 事 、 說 些 不 當 說 的 話 」,不禁要問:點解攪成咁?當初委身基督的心去了那裡?我們又有沒有留意撒 但如飢餓的獅子,四處捕獵靈命軟弱者?

也許我們要停一停,想一想,保羅為什麼要用此長達14節的經文去寫有關寡婦的事?寫的時候他關注些什麼? (待續)

Wednesday, 10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9: 40 -9:41

9:40 [hb5] 同 他 在 那 裡 的 法 利 賽 人 、 聽 見 這 話 、 就 說 、 難 道 我 們 也 瞎 了 眼 麼 。
[kjv] And some of the Pharisees which were with him heard these words, and said unto him, Are we blind also?
9:41 [hb5] 耶 穌 對 他 們 說 、 你 們 若 瞎 了 眼 、 就 沒 有 罪 了 . 但 如 今 你 們 說 、 我 們 能 看 見 、 所 以 你 們 的 罪 還 在 。
[kjv] Jesus said unto them, If ye were blind, ye should have no sin: but now ye say, We see; therefore your sin remaineth.

今日我們要弄得很清楚,否則,就好似耶穌話:「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
以你們的罪還在」。因為宣稱自己有眼睛可以看東西都會是罪,那麼我們更要趕快搞清楚,不要因無謂的事件而口舌自招罪惡。

其實,我們也不用看這背景都會知道,耶穌是以議會的法利賽人為責備的對象,我們不妨看一看過這段經文的背景。聖經是這樣記錄的:「同 他 在 那 裡 的 法 利 賽 人 、 聽 見 這 話 、 就 說 、 難 道 我 們 也 瞎 了 眼 麼 。」聖經的經文都再一次講法利賽人﹐回應瞎子,足以說明他們就是耶穌講話的對象。耶穌責備的,就是這一班人了。還有,他們覺得他們是看得見,所以當耶穌說他們他是瞎眼的,他們就抗議耶穌說:「難 道 我 們 也 瞎 了 眼 麼 。」

面對他們的抗議,耶穌只有繼續說下去:「耶 穌 對 他 們 說 、 你 們 若 瞎 了 眼 、 就 沒 有 罪 了 . 但 如 今 你 們 說 、 我 們 能 看 見 、 所 以 你 們 的 罪 還 在 。」若你想了解經文的信息,在這裏我們問幾個關鍵的問題,我常以為問問題旨在幇我們更深入的了解經文。我所問之問題如下:
1. 他們犯了什麼罪?
2. 這裏話「你們罪還在」,即是他們已經有罪,這是什麼罪?
3. 他們在這之前,犯了什麼罪,以致耶穌說:「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以前犯的罪,和現在犯的罪,有什麼關係?(待續)

Tuesday, 9 June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9-5:10
5:9[hb5] 寡 婦 記 在 冊 子 上 、 必 須 年 紀 到 六 十 歲 、 從 來 只 作 一 個 丈 夫 的 妻 子 、
[kjv] Let not a widow be taken into the number under threescore years old, having been the wife of one man,
5:10[hb5] 又 有 行 善 的 名 聲 、 就 如 養 育 兒 女 、 接 待 遠 人 、 洗 聖 徒 的 腳 、 救 濟 遭 難 的 人 、 竭 力 行 各 樣 善 事 。
[kjv] Well reported of for good works; if she have brought up children, if she have lodged strangers, if she have washed the saints' feet, if she have relieved the afflicted, if she have diligently followed every good work.

今日的經文再次就寡婦身份的細節作澄清,原來古時寡婦的名字會記錄在教會冊子上,相信這是為供養她們留下檔案。她們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 年紀要到六十歲
2. 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3. 被廣泛認定有好名聲的信徒

不單只要附合上述條件,所謂「有行善好名聲」的寡婦,是有所指的。包括她們有付一己責任「養育兒女」,因為此乃天職,即使是丈夫去世,仍須肩負重責,母兼父職去養育兒女成人,完成家庭使命;「接待遠人」,意思是當寡婦仍有能力和資源,便要接待遠行者,這也是當時教會的職責(3:2); 「洗聖徒的腳」,是教會的傳统(撒上25:41, 約13:3-14) ,也顯示寡婦謙卑服事的精神﹔「救濟遭苦難的人」,雖然寡婦喪夫,已經歷苦難,但一己的經驗能成為幫助他人的資源,加上敬虔抑賴上帝,不住禱告,也能成為上帝派任的「天使」,救濟遭苦難的人。總結來說,這裡所提的,若函接上一段有關真寡婦的描述,確是加入更多細節,加深我們對寡婦得記在冊子上的認識。

我最近也到過一間聖公會的教堂,訪問當中一個名為向日葵的單親小組。這群婦女默默為教會工作,彼此支持,用她們的說話是「撐住」大家,更常有接待初信的離婚者,參與教會活動,組長更曾到海外分享小組經驗。她們跟我說:「向日葵小組是她們的家」,我有幸能分享她們真摯的友愛關係,真的為她們在地上找到屬靈的家而欣喜!(待續)

Monday, 8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9:37 -9:39

9:37 [hb5] 耶 穌 說 、 你 已 經 看 見 他 、 現 在 和 你 說 話 的 就 是 他 。
[kjv] And Jesus said unto him, Thou hast both seen him, and it is he that talketh with thee.
9:38 [hb5] 他 說 、 主 阿 、 我 信 . 就 拜 耶 穌 。 
[kjv] And he said, Lord, I believe. And he worshipped him.
9:39 [hb5] 耶 穌 說 、 我 為 審 判 到 這 世 上 來 、 叫 不 能 看 見 的 、 可 以 看 見 . 能 看 見 的 、 反 瞎 了 眼 。
[kjv] And Jesus said, For judgment I am come into this world, that they which see not might see; and that they which see might be made blind.

上星期因技術問題(其實是不知為何原因未能使用Wi-Fi),只能稍作解釋,好在一早便以e-mail傳給以前的一位同工,才不至脫稿,又因一早便做好沒有時間去複稿,所以今日續講。

聖經一開始我們要注意兩樣事:
1. 35節的「遇見 」,KJV則譯作had found,有去找的意思。所以我們該問:耶穌是否主動去遇見他?他們在什麼情況下相遇?若主耶穌專諴去遇見瞎子,祂有什麼目的?
2. 9:37節道:「 耶 穌 說 、 你 已 經 看 見 他 、 現 在 和 你 說 話 的 就 是 他 。」承認是基督,但又不直接表達出來,為什麼?想表達什麼?

39節是一有趣的矛盾:「耶 穌 說 、 我 為 審 判 到 這 世 上 來 、 叫 不 能 看 見 的 、 可 以 看 見 . 能 看 見 的 、 反 瞎 了 眼 。」不是嗎?叫瞎眼可看見,可以看見的,反不能看見。不過,有趣還有趣,有幾個問題要問,就是:
1. 這裏的看見作何解?
2. 看見什麼?又不能見什麼?
法利賽人為了否定神跡曾經施行,不惜扭曲事實,叫了瞎子的父母親來,期望他們見證瞎子不是一出世就瞎眼的。怎料他們怕了法利賽人和他們的議決,不敢公開支持他們的瞎眼兒子,惟有以他已長大可自己面對審訊來作結。(待續)

Friday, 5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9:34 -9:36

9:34 [hb5] 他 們 回 答 說 、 你 全 然 生 在 罪 孽 中 、 還 要 教 訓 我 們 麼 。 於 是 把 他 趕 出 去 了 。
[kjv] They answered and said unto him, Thou wast altogether born in sins, and dost thou teach us? And they cast him out.
9:35 [hb5] 耶 穌 聽 說 他 們 把 他 趕 出 去 . 後 來 遇 見 他 、 就 說 、 你 信   神 的 兒 子 麼 。
[kjv] Jesus heard that they had cast him out; and when he had found him, he said unto him, Dost thou believe on the Son of God?
9:36 [hb5] 他 回 答 說 、 主 阿 、 誰 是   神 的 兒 子 、 叫 我 信 他 呢
[kjv] He answered and said, Who is he, Lord, that I might believe on him?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今日的經文中的法利賽人,替我們演譯什麼叫做「老羞成怒」。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他 們 回 答 說 、 你 全 然 生 在 罪 孽 中 、 還 要 教 訓 我 們 麼 。 於 是 把 他 趕 出 去 。」法利賽人本想藉此事捉耶穌的把柄,可惜如今,此期望恐怕會落空,卒之「老羞成怒」,將瞎子趕出會堂。駡他自出世就是在罪孽中。

最難接受的是議會對神跡的睇法。他們認定耶穌是個罪人,因為神不聽罪人的話或祈禱,所以斷定耶穌未行過這樣的神跡。為了否定這個看法,議會不惜扭曲事實資料,他們就叫了瞎子的父母來,希望他的雙親可以說瞎子不是生來瞎眼的,所以我們看到瞎子的父母被召來。只是這個想法不能實現,到最後他們反被瞎子挖苦,你說,究竟誰是瞎了眼?最後,有一個字要解說,就是35節的「遇見」,怎解呢?(待續)

Thursday, 4 June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6-5:8
5:6 [hb5] 但 那 好 宴 樂 的 寡 婦 、 正 活 著 的 時 候 、 也 是 死 的 。
[kjv] But she that liveth in pleasure is dead while she liveth.
5:7 [hb5] 這 些 事 你 要 囑 咐 他 們 、 叫 他 們 無 可 指 責 。
[kjv] And these things give in charge, that they may be blameless.
5:8 [hb5] 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 不 看 顧 自 己 家 裡 的 人 、 更 是 如 此 。
[kjv] But if any provide not for his own, and specially for those of his own house, he hath denied the faith, and is worse than an infidel.

繼上文提到要尊敬那真寡婦:就是那些「獨 居 無 靠 真 為 寡 婦 的 、 是 仰 賴   神 、 晝 夜 不 住 的 祈 求 禱 告」。今日的經文來過對比,指出「那 好 宴 樂 的 寡 婦 、 正 活 著 的 時 候 、 也 是 死 的」,真寡婦不住祈禱仰賴神,宴樂寡婦好玩樂;真寡婦受尊敬,宴樂寡婦活着卻也是死的。經文對宴樂寡婦的指責,不可謂不嚴重!經文接着說,這 些 事 你 要 囑 咐 他 們 、 叫 他 們 無 可 指 責 。究竟這 些 事是指 5:7節還是 5:4-7節的事?保羅鄭重的請提摩太囑咐寡婦,並她們的家屬,好叫他們無可指責,為什麼?

經文繼續說:「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 不 看 顧 自 己 家 裡 的 人 、 更 是 如 此 。」上文(5:4)提到家中有寡婦的人,都應該要「先 在 自 己 家 中 學 著 行 孝 、 報 答 親 恩,因 為 這 在   神 面 前 是 可 悅 納 的」,今日的經文更把照顧親屬的責任推及所有有家室人士,不只局限看顧家中寡婦,而是「親屬」。並直接帶出「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嚴厲指責那些不看顧親屬的人,是背棄真道比不信的人更差。

我讀今日經文是,心中也嗟異為何指責這麼嚴厲!如果大家仍記得提麼太前書是保羅囑咐提麼太在以弗所教會牧養時要留意的重點,便會明白他為何這麼着緊!他着緊是福音不被阻擋,信徒不落入魔鬼網羅裡。以弗所教會裡外受敵,面對教會內傳異教者,外有不信主的人,或信奉羅馬其他宗教的人,信徒必須作好榜樣。保羅這樣着緊他們要無可指責,為的是忠於他的呼召,教導他們行神可喜悅的事情,更不要給魔鬼留藉口。(待續)

Wednesday, 3 June 2015

約翰福音讀後–9:32-9:31

9:32 [hb5] 從 創 世 以 來 、 未 曾 聽 見 有 人 把 生 來 是 瞎 子 的 眼 睛 開 了 。
[kjv] Since the world began was it not heard that any man opened the eyes of one that was born blind.
9:33 [hb5] 這 人 若 不 是 從   神 來 的 、 甚 麼 也 不 能 作 。
[kjv] If this man were not of God, he could do nothing.

上次談到你也可以做神學,莫以為不可思議,只要從生活中出發,一定可以,甚至是可以做得好,瞎子就是最好的榜樣。你有沒有興趣試試?假若你有什麼得着,請回應分享。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從 創 世 以 來 、 未 曾 聽 見 有 人 把 生 來 是 瞎 子 的 眼 睛 開 了,這 人 若 不 是 從   神 來 的 、 甚 麼 也 不 能 作 。」

他從生活的經驗出發,即他的瞎眼得醫治,從這個神蹟開始,尋索耶穌的身份,開始時耶穌是一個人(v. 11),往後認耶穌是個先知(v. 17),繼之而是認耶穌是從上帝那裡來的(v. 33),最後是上帝的兒子(v. 35)。我相信瞎子每被審一次,他就被迫去反省為何會得醫治。我想他是反覆思量醫治的過程,反省到耶穌的身份,最後有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的結論。

他做的神學,完全是源自生活中,所以經得起審問,他還有餘閒去窒法利賽人。相反,根據第四福音的記載,法利賽人則一早便已認定耶穌是罪人,至終審問不出什麼結果。(待續)

Tuesday, 2 June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3-5:5
5:3          [hb5]    
                [kjv]       Honour widows that are widows indeed.
5:4          [hb5]     便  
                [kjv]       But if any widow have children or nephews, let them learn first to shew piety at home, and to requite their parents: for that is good and acceptable before God.
5:5          [hb5]      
                [kjv]       Now she that is a widow indeed, and desolate, trusteth in God, and continueth in supplications and prayers night and day.

上星期提到「勸 妹,總 潔 的」,「清潔」(purity) 一詞, 不只提過一次,在412節「不 可 叫 人 小 看 你 年 輕 . 總 要 在 言 語 、 行 為 、 愛 心 、 信 心 、 清 潔 上 . 都 作 信 徒 的 榜 樣」一句中也有談及。為何要教導教牧,在規勸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的教友時要視他們如一家人,唯獨勸少年婦女時要加上「清清潔潔」?更視清潔為好榜樣的行為?難道當時社會男女交誼寬鬆,釀成道德問題?我想5:1-2節是教導教會的領袖,要小心兩性互相吸引產生的後果,若能保持貞潔,才做到關愛教友卻不忘謹慎。今日的經文更開始一連十三節這麼長的篇幅去談論寡婦,亦有談論情慾和真假寡婦的事情。

開首第一句便直接了當的說,要尊敬那真寡婦﹔可知道在第一世紀教會,真寡婦是敬虔節制的化身:「獨 居 無 靠 真 為 寡 婦 的 、 是 仰 賴   神 、 晝 夜 不 住 的 祈 求 禱 告」。在那個年代,獨 居 無 靠」,要生存下去,談何容易?必須有莫大信心,靠賴上帝恩典過活;否則靠姿色去為生,讓情慾泛濫失控,又豈不是當時的社會問題!究竟這個清晰不已的定義從何而來?要數真寡婦的聖經人物,你又會想到誰?我以為那位能親眼見嬰孩耶穌的先知亞拿是典範,聖經她寡居八十四年,「並 不 離 開 聖 殿 、 禁 食 祈 求 、 晝 夜 事 奉   神(2:37) 但試問又有幾許寡婦留名於聖經正典中?上帝看重是什麼?人看重是什麼?

有趣是5:35:4好像是連在一起的,中間卻加了一句供養寡婦的細節,「若 寡 婦 有 兒 女 、 或 有 孫 子 孫 女 、 便 叫 他 們 先 在 自 己 家 中 學 著 行 孝 、 報 答 親 恩 . 因 為 這 在   神 面 前 是 可 悅 納 的」。兒女甚至孫兒女都應該要「先 在 自 己 家 中 學 著 行 孝 、 報 答 親 恩」,就算教會有支援,豈可漠視家人不理,推給別人?信徒要蒙神悅納不只是委身教會傳道工作,更要先在家中行孝報親恩,你又是否盡了孝義,有沒有聊報親恩?(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