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9 October 2015

約翰福音十二章讀後感             鄺英銓

在讀畢約翰福音十二章後有很多事情在我的腦海中徘徊不去,但其中讓我最不能忘懷的便是以香膏抺主耶穌的馬利亞。

頭一樣令我不能忘懷的便是她是一個女性,女性在耶穌時代的社會裡地位非常低下。在主耶穌昔日的會堂裡常常是男女分坐,男方很多時會這樣祈禱:「主阿!我感謝你,因為你並沒有將我造成一個女人。」女方則會回應「主阿!是的,讓我成為女性原是你的聖旨。」在當時法庭上,一個女性更是連作證的資格都沒有(因為他們的證供被列為不可信)。可是,這個偉大的故事卻發生在當時社會地位那樣卑微的一個女子身上與主耶穌之間。

第二樣令我念念不忘的是馬利亞對主耶穌的愛是那樣心細如塵,正當全世界對主耶穌都充滿誤解和不信任的時候,唯有馬利亞才是祂的真知己。在十字架的陰影,將要被出賣的傷痛和種種不信的惡勢力籠罩之下,當時主耶穌心中所承受的壓力和孤寂是可以想像的,但卻為馬利亞這種溫馨細膩的愛所慰藉了。

當加略人猶大問:「為甚麼不把這香膏賣三百得拿利來救濟窮人呢?」的時候,我在心中起了同樣的迴響,因為我自己便是一個不願意別人花費太多錢財在自己身上的人。而主耶穌呢?祂更是一個從來不求自己益處的人,祂永遠都是將別人的需要和父上帝的榮耀放在首位,祂為自己施行過的神蹟連一個也沒有(見路4:1-13)。可是,在這一個最關鍵的時刻,祂卻對馬利亞作在祂身上那昂貴的舉動坦然承受。「由她吧!這香膏是她為我安葬的日子而保存的。因為常有窮人與你們在一起,但你們不常有我。」(12:7-8),這句話其實反映出主耶穌當時內心在情感上那至深的需要和馬利亞那溫柔體貼的愛為祂帶來了何等大的安慰。(待續)

祈禱:

全愛又全能的上帝呀,在那個男女不平等的年代,興起馬利亞作謙卑的事奉,以對聖子耶穌基督的愛做學習的典範,有着溫柔和體貼去愛神愛人的心,至終得着救恩。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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