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4 December 2014

約翰福音讀後–6:53-6:56:

6:53 [hb5] 耶 穌 說 、 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若 不 喫 人 子 的 肉 、 不 喝 人 子 的 血 、 就 沒 有 生 命 在 你 們 裡 面 。
[kjv] Then Jesus said unto them, Verily, verily, I say unto you, Except ye eat the flesh of the Son of man, and drink his blood, ye have no life in you.
6:54 [hb5] 喫 我 肉 喝 我 血 的 人 就 有 永 生 . 在 末 日 我 要 叫 他 復 活 。
[kjv] Whoso eateth my flesh, and drinketh my blood, hath eternal life; and I will raise him up at the last day.
6:55 [hb5] 我 的 肉 真 是 可 喫 的 、 我 的 血 真 是 可 喝 的 。
[kjv] For my flesh is meat indeed, and my blood is drink indeed.
6:56 [hb5] 喫 我 肉 喝 我 血 的 人 、 常 在 我 裡 面 、 我 也 常 在 他 裡 面 。
[kjv] He that eateth my flesh, and drinketh my blood, dwelleth in me, and I in him.

基督宗教之備受誤解、甚至遭受逼害和歧視,大部份都同耶穌在這裏講這番話有關係,講得白些,耶穌談到祂的肉真是可以喫的,血是真是可以喝的,「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此一跡近茹毛飲血的言論,聽落都很血腥,難怪當時的人都不易歸信此宗教。

其實我們誤解了耶穌那番話的重點。只消我們瞪大眼睛,再看一次耶穌的言論,便可見端倪。63節記載耶穌說:「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你 們 若 不 喫 人 子 的 肉 、 不 喝 人 子 的 血 、 就 沒 有 生 命 在 你 們 裡 面 。喫 我 肉 喝 我 血 的 人 就 有 永 生 . 在 末 日 我 要 叫 他 復 活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強調的信息是去分享生命,喫祂的肉、喝祂的血只是途徑,甚至說是唯一的途徑去分享生命(我們該問:「誰的生命?」)。所以在64-65節中,耶穌更說:「喫 我 肉 喝 我 血 的 人 、 常 在 我 裡 面 、 我 也 常 在 他 裡 面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強調:喫祂的肉喝祂的血只是途徑,是一個徵記,重點仍是在祂裡面,與耶穌建立親密的關係,連成一體。但很多時我們都會忘記這重心,反倒只記得耶穌講話:「喫祂的肉喝祂的血」,甚至忽略了當中祂也提示了教會的功能 – 協助信徒與基督連成一體。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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