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8 January 2016

約翰福音讀後15:21-27   鄺英銓

15:21 [hb5] 但 他 們 因 我 的 名 、 要 向 你 們 行 這 一 切 的 事 、 因 為 他 們 不 認 識 那 差 我 來 的 。
[kjv] But all these things will they do unto you for my name's sake, because they know not him that sent me.
15:22 [hb5] 我 若 沒 有 來 教 訓 他 們 、 他 們 就 沒 有 罪 . 但 如 今 他 們 的 罪 無 可 推 諉 了 。
[kjv] If I had not come and spoken unto them, they had not had sin: but now they have no cloak for their sin.
15:23 [hb5] 恨 我 的 、 也 恨 我 的 父 。
[kjv] He that hateth me hateth my Father also.
15:24 [hb5] 我 若 沒 有 在 他 們 中 間 行 過 別 人 未 曾 行 的 事 、 他 們 就 沒 有 罪 . 但 如 今 連 我 與 我 的 父 、 他 們 也 看 見 也 恨 惡 了 。
[kjv] If I had not done among them the works which none other man did, they had not had sin: but now have they both seen and hated both me and my Father.
15:25 [hb5] 這 要 應 驗 他 們 律 法 上 所 寫 的 話 、 說 、 『 他 們 無 故 恨 我 。 』
[kjv] But this cometh to pass, that the word might be fulfilled that is written in their law, They hated me without a cause.
15:26 [hb5] 但 我 要 從 父 那 裡 差 保 惠 師 來 、 就 是 從 父 出 來 真 理 的 聖 靈 . 他 來 了 、 就 要 為 我 作 見 證 。
[kjv] But when the Comforter is come, whom I will send unto you from the Father, even the Spirit of truth, which proceedeth from the Father, he shall testify of me:
15:27 [hb5] 你 們 也 要 作 見 證 、 因 為 你 們 從 起 頭 就 與 我 同 在 。
[kjv] And ye also shall bear witness, because ye have been with me from the beginning.

在上面的經文我們曾經分析世人至深的罪性將自己緊緊地包裹起來,隱藏在黑暗裡面,若要讓他們從罪惡的沉睡中醒過來,便只有聖靈的能力才能做到。這樣很自然地引領我們進入十六章裡面有關聖靈在這方面的工作的討論。結論便是我們傳福音的能力原是來自聖靈,因為唯有聖靈的光照才能讓人知罪和承認罪(見16:8-10) ,而不是倚靠我們自己雄辯滔滔地去說服別人。

最後,主耶穌在26節裡面稍為向我們透露出一些有關三位一體上帝的真理,讓我們了解到一些有關聖父,聖子及聖靈彼此間的關係,主耶穌在27節告訴我們聖靈是被祂差派到世上去見證祂的,可是聖靈卻是從聖父而出。先是聖父差派聖子來到世間去彰顯父自己的榮耀(見1:14,18; 8:42又10:36),然後在聖子離世升天與父同享尊榮,祂又差派保惠師聖靈來到世間與門徒一起作見證。値得留意是聖靈是由聖子耶穌基督所差派,卻是從聖父而出(見26(a)),正如聖子同樣都是從上帝而來(見8:42(b))。救贖或是福音最終的目的,也是要將人引到一切源頭的天父上帝那裡去(見14:6)。(待續)

祈禱:天父上帝呀,我們都是透過聖子耶穌認識祢,我知我們認識祢不足,求祢教我們在靈命上長進,更求祢曉示我們,使我們最終都能認識祢,特別是祢三位一體的位格。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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