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十五章讀後:15:9-7之四 鄺英銓
15:9 [hb5] 我 愛 你 們 、 正 如 父 愛 我 一 樣 . 你 們 要 常 在 我 的 愛 裡 。
[kjv] As the Father hath loved me, so have I loved you: continue ye in my love.
15:10 [hb5] 你 們 若 遵 守 我 的 命 令 、 就 常 在 我 的 愛 裡 . 正 如 我 遵 守 了 我 父 的 命 令 、 常 在 他 的 愛 裡 。
[kjv] If ye keep my commandments, ye shall abide in my love; even as I have kept my Father's commandments, and abide in his love.
15:11 [hb5] 這 些 事 我 已 經 對 你 們 說 了 、 是 要 叫 我 的 喜 樂 、 存 在 你 們 心 裡 、 並 叫 你 們 的 喜 樂 可 以 滿 足 。
[kjv] These things have I spoken unto you, that my joy might remain in you, and that your joy might be full.
15:12 [hb5] 你 們 要 彼 此 相 愛 、 像 我 愛 你 們 一 樣 、 這 就 是 我 的 命 令 。
[kjv] This is my commandment, That ye love one another, as I have loved you.
15:13 [hb5] 人 為 朋 友 捨 命 、 人 的 愛 心 沒 有 比 這 個 大 的 。
[kjv] Greater love hath no man than this, that a man lay down his life for his friends.
15:14 [hb5] 你 們 若 遵 行 我 所 吩 咐 的 、 就 是 我 的 朋 友 了 。
[kjv] Ye are my friends, if ye do whatsoever I command you.
15:15 [hb5] 以 後 我 不 再 稱 你 們 為 僕 人 . 因 僕 人 不 知 道 主 人 所 作 的 事 . 我 乃 稱 你 們 為 朋 友 . 因 我 從 我 父 所 聽 見 的 、 已 經 都 告 訴 你 們 了 。
[kjv] Henceforth I call you not servants; for the servant knoweth not what his lord doeth: but I have called you friends; for all things that I have heard of my Father I have made known unto you.
15:16 [hb5] 不 是 你 們 揀 選 了 我 、 是 我 揀 選 了 你 們 、 並 且 分 派 你 們 去 結 果 子 、 叫 你 們 的 果 子 常 存 . 使 你 們 奉 我 的 名 、 無 論 向 父 求 甚 麼 、 他 就 賜 給 你 們 。
[kjv] Ye have not chosen me, but I have chosen you, and ordained you, that ye should go and bring forth fruit, and that your fruit should remain: that whatsoever ye shall ask of the Father in my name, he may give it you.
15:17 [hb5] 我 這 樣 吩 咐 你 們 、 是 要 叫 你 們 彼 此 相 愛 。
[kjv] These things I command you, that ye love one another.
[kjv] As the Father hath loved me, so have I loved you: continue ye in my love.
15:10 [hb5] 你 們 若 遵 守 我 的 命 令 、 就 常 在 我 的 愛 裡 . 正 如 我 遵 守 了 我 父 的 命 令 、 常 在 他 的 愛 裡 。
[kjv] If ye keep my commandments, ye shall abide in my love; even as I have kept my Father's commandments, and abide in his love.
15:11 [hb5] 這 些 事 我 已 經 對 你 們 說 了 、 是 要 叫 我 的 喜 樂 、 存 在 你 們 心 裡 、 並 叫 你 們 的 喜 樂 可 以 滿 足 。
[kjv] These things have I spoken unto you, that my joy might remain in you, and that your joy might be full.
15:12 [hb5] 你 們 要 彼 此 相 愛 、 像 我 愛 你 們 一 樣 、 這 就 是 我 的 命 令 。
[kjv] This is my commandment, That ye love one another, as I have loved you.
15:13 [hb5] 人 為 朋 友 捨 命 、 人 的 愛 心 沒 有 比 這 個 大 的 。
[kjv] Greater love hath no man than this, that a man lay down his life for his friends.
15:14 [hb5] 你 們 若 遵 行 我 所 吩 咐 的 、 就 是 我 的 朋 友 了 。
[kjv] Ye are my friends, if ye do whatsoever I command you.
15:15 [hb5] 以 後 我 不 再 稱 你 們 為 僕 人 . 因 僕 人 不 知 道 主 人 所 作 的 事 . 我 乃 稱 你 們 為 朋 友 . 因 我 從 我 父 所 聽 見 的 、 已 經 都 告 訴 你 們 了 。
[kjv] Henceforth I call you not servants; for the servant knoweth not what his lord doeth: but I have called you friends; for all things that I have heard of my Father I have made known unto you.
15:16 [hb5] 不 是 你 們 揀 選 了 我 、 是 我 揀 選 了 你 們 、 並 且 分 派 你 們 去 結 果 子 、 叫 你 們 的 果 子 常 存 . 使 你 們 奉 我 的 名 、 無 論 向 父 求 甚 麼 、 他 就 賜 給 你 們 。
[kjv] Ye have not chosen me, but I have chosen you, and ordained you, that ye should go and bring forth fruit, and that your fruit should remain: that whatsoever ye shall ask of the Father in my name, he may give it you.
15:17 [hb5] 我 這 樣 吩 咐 你 們 、 是 要 叫 你 們 彼 此 相 愛 。
[kjv] These things I command you, that ye love one another.
一段有深度和偉大的友情到高峰時,會彼此尊重對方的要求,甚至會作同樣的事情,這是因為彼此間有共識,有共同的價值觀,甚至是享有共同的目標和志願(見14:12又參弗5:21)。對於主耶穌與門徒間那種亦師亦友的關係來說更是如此。在主耶穌那一方面,祂同樣是愛他們到了友情的最高峰,就是為他們捨命。(這是祂在洗門徒腳時和在13節裡面祂已經暗示過的。)門徒在這地位上的昇華是光榮和駭人聽聞的,因為在舊約歷史裡面只有兩個人曾被稱為上帝的朋友,那便是亞伯拉罕和摩西(見賽4:8和出33:10-11)。相對之下,歷世歷代的先知和以色列民族都只不過被稱為上帝的僕人。
最後,在16-17節耶穌告訴門徒,他們之所以被納入這個圈子,並且被賦予結果子去榮耀上帝這個尊貴的使命,並不是出於他們自己,而是出於祂的揀選(15:16)。便是在結果子方面,同樣不是出於他們自己,因為他們結果子的能力是來自祂和上帝(16(b)節),正如祂在葡萄樹的比喻裡面所說的。在16(b)節所提到的,門徒可以奉祂的名去向父上帝祈求。早前祂在14:13已經說過,但在那裡祂所強調仍是禱告的成就最終目的還是為了榮耀父上帝,而這裡所強調的卻是父上帝才是那能力之源,是他們禱告的應允者。在17節的結論裡面,主耶穌再一次強調:「這就是我所吩咐你們的,要彼此相愛。」門徒既是被揀選的同一個群體,享有同一使命,和飲於同一能力之源,他們就沒有什麼可誇的,便應該謙卑下來去彼此相愛(參十三章有關「洗腳」的意義的分析)。(待續)
祈禱:全能的上帝啊!感謝祢提升我們與祢的聖子為朋友,又賜給我們能力和機會,去結出榮耀祢的果子,見證上主之鴻恩。奉主名求。阿們。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