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路德記後感 (1:1-1:6) 之三 王健華、葉翠芬
1:1 [hb5] 當 士 師 秉 政 的 時 候 、 國 中 遭 遇 饑 荒 、 在 猶 大 伯 利 恆 有 一 個 人 帶 著 妻 子 和 兩 個 兒 子 往 摩 押 地 去 寄 居 .
[kjv] Now it came to pass in the days when the judges ruled, that there was a famine in the land. And a certain man of Bethlehemjudah went to sojourn in the country of Moab, he, and his wife, and his two sons.
1:2 [hb5] 這 人 名 叫 以 利 米 勒 、 他 的 妻 名 叫 拿 俄 米 、 他 兩 個 兒 子 、 一 個 名 叫 瑪 倫 、 一 個 名 叫 基 連 、 都 是 猶 大 伯 利 恆 的 以 法 他 人 、 他 們 到 了 摩 押 地 就 住 在 那 裡 。
[kjv] And the name of the man was Elimelech, and the name of his wife Naomi, and the name of his two sons Mahlon and Chilion, Ephrathites of Bethlehemjudah. And they came into the country of Moab, and continued there.
1:3 [hb5] 後 來 拿 俄 米 的 丈 夫 以 利 米 勒 死 了 、 剩 下 婦 人 和 他 兩 個 兒 子 。
[kjv] And Elimelech Naomi's husband died; and she was left, and her two sons.
1:4 [hb5] 這 兩 個 兒 子 娶 了 摩 押 女 子 為 妻 、 一 個 名 叫 俄 珥 巴 、 一 個 名 叫 路 得 、 在 那 裡 住 了 約 有 十 年 。
[kjv] And they took them wives of the women of Moab; the name of the one was Orpah, and the name of the other Ruth: and they dwelled there about ten years.
1:5 [hb5] 瑪 倫 和 基 連 二 人 也 死 了 、 剩 下 拿 俄 米 沒 有 丈 夫 、 也 沒 有 兒 子 。
[kjv] And Mahlon and Chilion died also both of them; and the woman was left of her two sons and her husband.
1:6 [hb5] 他 就 與 兩 個 兒 婦 起 身 要 從 摩 押 地 歸 回 、 因 為 他 在 摩 押 地 、 聽 見 耶 和 華 眷 顧 自 己 的 百 姓 、 賜 糧 食 與 他 們 。
[kjv] Then she arose with her daughters in law, that she might return from the country of Moab: for she had heard in the country of Moab how that the LORD had visited his people in giving them bread.
純潔忠誠的信仰有時是要靠一個家庭去延續,而非什麼屬靈偉人。
經文是這樣記錄的: 「當 士 師 秉 政 的 時 候 、 國 中 遭 遇 饑 荒 、 在 猶 大 伯 利 恆 有 一 個 人 帶 著 妻 子 和 兩 個 兒 子 往 摩 押 地 去 寄 居 .這 人 名 叫 以 利 米 勒 、」本來士師就是一個極為理想的制度,由上帝做君皇,通過士師來處理政務及保衞領土 (參士2:16) ,但因以色列人屢屢背叛上帝,偏離衪的道,最後都要步入君主制道。「以 利 米 勒」這個名子翻譯原文是作「上帝是皇」(1) 解,可以想像當時說書人講到這裡,聽眾便懂得會心微笑(當然要讀到尾,才知上帝仍是否為皇。參4:22):本來記念「上帝是皇」的以利米勒,卻遇饑荒落難去到他鄉,摩押 - 一處土地肥沃卻是敬拜別神基抹(王上11:33) 的外邦,不是很大的諷刺嗎?其實以利米勒都是希望能逃荒去到一處物產豐盛之地,住下來有所發展吧!
經文繼續記錄下去:「他 的 妻 名 叫 拿 俄 米 、 他 兩 個 兒 子 、 一 個 名 叫 瑪 倫 、 一 個 名 叫 基 連 、 都 是 猶 大 伯 利 恆 的 以 法 他 人 、 他 們 到 了 摩 押 地 就 住 在 那 裡 。」拿俄米意為「甜」,瑪倫的意思是「弱者」,基連的意思是「憔悴」,他們是猶大的以法他人,一家從伯利恆步行到死海以北,用船渡過約但河再向南行,約要60到70公里(2),總算停下來慢慢適應新生活,不料這個家庭卻遇到極大的變遷!我們且慢慢細看一個普通的伯利恆家庭,一個普通的妻子拿俄米,累遇厄運卻能持守信仰中愛神愛人的精神,如何在人類歷史上延續上帝的使命。(待續)
(1)https://www.blueletterbible.org/lang/lexicon/lexicon.cfm…
(2) 參考「聖經啓導本」,430頁,海天書樓1990年4月版。
(2) 參考「聖經啓導本」,430頁,海天書樓1990年4月版。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