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讀後–5:5-5:7
5:5 [hb5] 在 那 裡 有 一 個 人 、 病 了 三 十 八 年 。
[kjv] And a certain man was there, which had an infirmity thirty and eight years.
5:6 [hb5] 耶 穌 看 見 他 躺 著 、 知 道 他 病 了 許 久 、 就 問 他 說 、 你 要 痊 愈 麼 。
[kjv] When Jesus saw him lie, and knew that he had been now a long time in that case, he saith unto him, Wilt thou be made whole?
5:7 [hb5] 病 人 回 答 說 、 先 生 、 水 動 的 時 候 、 沒 有 人 把 我 放 在 池 子 裡 . 我 正 去 的 時 候 、 就 有 別 人 比 我 先 下 去 。
[kjv] The impotent man answered him, Sir, I have no man, when the
water is troubled, to put me into the pool: but while I am coming,
another steppeth down before me.
五章五節說:「在 那 裡 有 一 個 人 、 病 了 三 十 八 年 。」我今次是從另一角度,就是一個長期病患者的角度,去重看約翰福音這段經文。
首先,病了三十八年不是一個短曰子。我在2010年確診是患上多重功能退化症(Multiple System
Atrophy簡稱MSA),至今2014年七月,發病前後最多只是五年,我感到患病的日子過得殊不容易,但都只不過是四年。所以,我只感到三十八年,是
一段十分漫長不短的日子,我是不知他如何「捱」過這段不短的日子。
其次要照顧一個這樣的長期病患者,都會耗用社會不少的資源,更造成家庭沉重的壓力,所謂家庭,說到底都是妻子一人獨力承擔。就以自己為例,我是這年(即
2013-2014)身體才轉差,不單不良於行和說話不清,難以理解,現在連照顧自己都要師母幫,她也甘之如飴任勞任怨,她對我夙夜匪懈的事奉(其實在她
看來也是事奉上帝),實無法亦難以為報,故只好筆之於書表揚之。
我講這些,是想指出病者在不同的階段,會處於不同的狀況,特別是我們身體。所以如果我們代入這病者,就會發現他正好處於患病三十八年的特定生理和心理狀
態,你可以想像他身體各樣功能是如何失效嗎?其實這更影響他對得痊癒和見神跡,並神跡會如何施行的詮釋。最後,須要指出那個年代的人,平均壽數只有四十餘
歲,但現在此人病了三十八年,再加三年嬰兒期,豈不是大有可能他一出世就不良於行,或至低限度他成四十年都不能行走。是嗎?你意下如何?若果你是他,你以
為他靠什麼繼續生存下去?(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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