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婚禮禮文(公禱書444-449頁) 上 張樹萱牧師
在我參加過基督教不同宗派背景的婚姻禮儀中,包含有聖餐禮的,我未曾親身經歷過,但每次婚姻禮儀中,就一定有講道或短講的程序在內。不知大家都是否讚成在婚禮中必須有講道時間,至於聖餐禮就不一定需要的呢?公禱書中有一段經課和一段釋經講章,大家結婚時可曾念過或思想過呢?
公禱書P445:「如不施餐,則可在此宣道,如不宣道,則可選讀經課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四至八節,及十三節。」
在我參加過基督教不同宗派背景的婚姻禮儀中,包含有聖餐禮的,我未曾親身經歷過,但每次婚姻禮儀中,就一定有講道或短講的程序在內。不知大家都是否讚成在婚禮中必須有講道時間,至於聖餐禮就不一定需要的呢?公禱書中有一段經課和一段釋經講章,大家結婚時可曾念過或思想過呢?
公禱書P445:「如不施餐,則可在此宣道,如不宣道,則可選讀經課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四至八節,及十三節。」
這裡看到在婚姻聖禮中的講道或宣道,似乎是必備的儀節程序。當中有三點我覺得要注意的。一就是短,二就是對象以新婚夫妻或夫婦為主,三就是主題應環繞著聖經中對夫妻的教導。
我說「短」因為禮儀中有注明:「如不宣道」,就讀一段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中的「愛」篇來代替講道。這段經文簡潔握要的將愛的意思表達出來。大家要知道,聖保羅在寫這篇「愛之歌」時,本來並不是為新婚夫妻或為夫妻家庭而寫的。他是為生活在複雜混亂的人際關係中的信徒而寫的。他所提及的愛,是信徒彼此相交的一種關係和本質。這種「愛」的關係因為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以致我們與自己、別人和世界之間的關係也因為在本質上的更新而改變了。
如果不讀愛篇,也可讀:P446
「請聽聖經論夫婦相持之道,聖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內有曰:為夫者當愛其妻,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以水藉道,將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使其立於己前,為榮耀之教會,亳無玷污皺紋等類之病,全然聖潔,而無瑕疵;為夫者亦應如此愛其妻,如愛自己身體,愛妻即愛自己矣,從來無人恨怨自己身體,惟保養顧惜之,如基督之待教會。我等為主身上之肢體,為其膚為其肉。因此,人當離其父母,與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此乃極大之奧秘,但我是指基督與教會而言之;惟爾等當愛其妻,如愛己身。同時聖保羅在歌羅西書內又曰:爾等為夫者當愛其妻,勿苦待之。
又請聽聖使徒彼得對已婚者之言,聖彼得本人乃曾結婚者。聖彼得曰:爾等為夫者當按情理與妻同居,因彼此較爾等軟弱,與爾等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所以爾等要敬重彼等,如此爾等之祈禱則無阻礙。
以上所言為夫待妻之道。現將聖經所示為妻待夫之理向爾等為妻者宣告。聖保羅在以弗所書曰:爾等為妻者當順服丈夫,如順服主,因夫乃妻之首,如基督為教會之首,又為教會全體之教主,教會如何順服基督,為妻者亦應如何凡事順服丈夫。又曰:為妻者亦應敬重其丈夫。聖保羅又在歌羅西書內曰:爾等為妻者當順服丈夫,此在主內乃相宜者。
聖彼得又訓示我等曰:爾等為妻者當順服其丈夫,如此,若有不信道之丈夫,彼等雖不聽道,亦可因其妻之品行而受感化,因彼等見爾等有貞潔之品行而存敬畏之心。爾等不應以外表之編髮戴金美服為裝飾,但當以內裏所存之長久溫柔安靜之心為裝飾,此在上帝之前乃極寶貴者,因為古昔仰賴上帝之聖潔婦人,亦以此為裝飾,順服其丈夫,即如撒拉順從亞伯拉罕,稱之為主。爾等若行善,不因恐嚇而驚懼,則可為撒拉之女矣。」
大家能夠念完這篇講道,已經非常難得!當中意義深長,明天再和大家分享吧。(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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