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9 June 2014

約翰福音讀後–4:13 – 4:15

4:13 [hb5] 耶 穌 回 答 說 、 凡 喝 這 水 的 、 還 要 再 渴 .
[kjv] Jesus answered and said unto her, Whosoever drinketh of this water shall thirst again:
4:14 [hb5] 人 若 喝 我 所 賜 的 水 就 永 遠 不 渴 . 我 所 賜 的 水 、 要 在 他 裡 頭 成 為 泉 源 、 直 湧 到 永 生 。 ⋯⋯

[kjv] But whosoever drinketh of the water that I shall give him shall never thirst; but the water that I shall give him shall be in him a well of water springing up into everlasting life.
4:15 [hb5] 婦 人 說 、 先 生 、 請 把 這 水 賜 給 我 、 叫 我 不 渴 、 也 不 用 來 這 麼 遠 打 水 。
[kjv] The woman saith unto him, Sir, give me this water, that I thirst not, neither come hither to draw.


昨天談到婦人誤解耶穌說的活水(living water)為流動的水(running water),今日續講。

既然婦人誤解耶穌說的活水(living water)為流動的水(running water),祂就直接啟示活水這真理。耶穌首先在十三節指出一般水的問題:「凡 喝 這 水 的 、 還 要 再 渴 .」它的問題就是喝完仍會口喝,還要再渴,但耶穌隨即在十四節啟示活水這真理:「人 若 喝 我 所 賜 的 水 就 永 遠 不 渴 . 我 所 賜 的 水 、 要 在 他 裡 頭 成 為 泉 源 、 直 湧 到 永 生 。」耶穌所指祂自己就是生命的泉源不言而喻!

聽到耶穌說這活水可成為泉源,她就立刻問耶穌如何才可以取得此水,她的話記載在十五節:「先 生 、 請 把 這 水 賜 給 我 、 叫 我 不 渴 、 也 不 用 來 這 麼 遠 打 水 。」値得留意的並不是她向耶穌求賜活水的兩個原因,反而是她對耶穌的稱謂。她稱呼耶穌為先生(sir),她這樣的改變,證明她正面對耶穌對她生命的第二個挑戰:去尋索耶穌真正的身份。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為何她轉稱耶穌為先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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