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2 June 2016

耶穌離世的禱文 (約翰福音十七章)    鄺英銓

禱文中時間上的張力
在禱文開始有兩節聖經在時態上很特別,那便是第二節和第四節:
「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17:2)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經成全了。」(17: 4)
第二節裡面那管理和賜下永生的權柄,又第四節裡面子榮耀父的行動在原文的aorist tense 都是過去時態。所指的是已經完成的動作。

同樣,在第六節「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第十節「我在他們身上得了榮耀」和第二十二節「你賜給我的榮耀我已經賜給他們」裡面的時態都是perfect tense,所指的是一種已經完成的動作而其果效仍然留存至今。

可是在這些經節裡面所說到的事情,在主耶穌禱告時其實還未成熟,必須等待主耶穌復活升天後才可以得著完全,那未主耶穌在禱告中怎可以將這些事情看為已經得著成全呢?(筆者按:「賜下生命的權柄」還可以理解為是父上帝在創世前便已經定下的計劃,有待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和復活以後才得完全實現,但主耶穌要榮耀父上帝(17:4)和門徒要榮耀主耶穌(17:10)這些事情卻不容易說得過去了。

通常最簡單的看法便是,這些話是從約翰福音寫作時去回望,在其時一切已經得著成就。但這樣一來便等於說作者將自己的意思放到主耶穌的嘴巴裡去。對筆者來說,這種看法較為牽強亦不自然(和作者一貫樸實無華的寫作風格很不一樣)。即或作者要將說話放到主耶穌的嘴巴裡,他也可以放得好一點。也有一些人認為這些時態想表達的乃是,這些事情是在過去便已經被命定的,對父上帝和主耶穌來說是必然會發生的。但筆者卻認為這些時態所反映的乃是耶穌向父上帝禱告時內心那種激昂的情緒。(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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