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讀後
16:7-11 鄺英銓
16:7 [hb5] 然 而 我 將 真 情 告 訴 你 們 . 我 去 是 與 你 們 有 益 的 . 我 若 不 去 、 保 惠 師 就 不 到 你 們 這 裡 來 . 我 若 去 、 就 差 他 來 。
[kjv] Nevertheless I tell you the truth; It is expedient for you that
I go away: for if I go not away, the Comforter will not come unto you; but if I
depart, I will send him unto you.
16:8 [hb5] 他 既 來 了 、 就 要 叫 世 人 為 罪 、 為 義 、 為 審 判 、 自 己 責 備 自 己 .
[kjv] And when he is come, he will reprove the world of sin, and of
righteousness, and of judgment:
16:9 [hb5] 為 罪 、 是 因 他 們 不 信 我 .
[kjv] Of sin, because they believe not on me;
16:10 [hb5] 為 義 、 是 因 我 往 父 那 裡 去 、 你 們 就 不 再 見 我 .
[kjv] Of righteousness, because I go to my Father, and ye see me no
more;
16:11 [hb5] 為 審 判 、 是 因 這 世 界 的 王 受 了 審 判 。
[kjv] Of judgment, because the prince of this world is judged.
現在讓我們看看聖靈如何去為主耶穌去辯護和對這個世界作出檢控。
(i)
「為罪,是因為他們不信」(16:9) — 在這裡,約3:19-20和15:24-25是這一節最好的註釋,聖靈第一樣要世人看到的便是,他們對主耶穌的拒絕是完全源於他們自己的罪性。他們的「不信」就好像一面鏡子一樣,反影出他們至深的罪性(這方面我們在15:18-16:4已經分析過)。
(ii)
「為義,是因為我要到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16:16) — 「義」這個字在猶太人的宗教文化裡頭指到上帝的標誌,祂眼中所看為正確的。這個世界因為主耶穌宣稱自己為上帝的兒子而將祂釘在十字架上(見約19:4-7),現在父上帝將主耶穌提取而去,這意味著上帝要為主耶穌昭雪(vindicating Jesus)。換句話說,祂才是自己所宣稱的那一位,站在義的一方是主耶穌而非這個世界。所以世人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不但反映出他們的罪性,同時也反映出他們錯在對是非黑白的判斷上(也就是什麼才是義?),因為被自己的罪性扭曲,已經完全失去了他們判斷的能力。
第十節的下一半「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令人有點費解,其意思不大明顯且與下文(16:16)有所沖突,既說「不再見我」,怎麼在16節又說「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呢?其實16:10(b)是指著主耶穌升天或是被提而說的,其著重點並不是日後他與門徒的關係。「不在」在聖經裡面是描述人被上帝提取時的慣用語,所指的是人被提時在況態上的轉變,也就是他們的形體會從世上消失,例如:
「以諾與上帝同行,上帝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5:24)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已把他接去了。」(來11:5(a)),
「他們正觀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彩雲把他接去,再看不見他了。」(徒1:9),
「他們正走著說話,忽有火車火馬將二人隔開,以利亞就乘旋風升天去了。以利沙看見,就呼叫說,我父阿,以色列的戰車馬兵阿。以後不再見他了…」(王下2:11-12)。
其中使徒行傳有關主耶穌升天的記載與王下2:4-15有關以利亞升天的記載更為相近。在以利沙目睹以利亞被提和消失後,感動以利亞的靈便降臨在以利沙身上。同樣,在門徒目睹主耶穌升天消失後,聖靈在五旬節便降臨在門徒,或是教會身上,教會本是耶穌在世上肉身的延續,就好像以利沙是以利亞的繼承人一樣。(待續)
祈禱:
恩慈的天父,祢設立教會好叫信徒延續耶穌基督在世的使命,把福音傳揚到地極。懇求上帝建立我們的信仰群體,以宣讀 、勸勉 、教導為念,又關顧貧窮人、受監禁者、照顧孤寡軟弱,好叫上帝愛世人的心得以彰顯。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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