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 September 2016

讀路德記後感 (1:1-1:6) 之五  王健華、葉翠芬

1:1 [hb5] 當 士 師 秉 政 的 時 候 、 國 中 遭 遇 饑 荒 、 在 猶 大 伯 利 恆 有 一 個 人 帶 著 妻 子 和 兩 個 兒 子 往 摩 押 地 去 寄 居 .
[kjv] Now it came to pass in the days when the judges ruled, that there was a famine in the land. And a certain man of Bethlehemjudah went to sojourn in the country of Moab, he, and his wife, and his two sons.
1:2 [hb5] 這 人 名 叫 以 利 米 勒 、 他 的 妻 名 叫 拿 俄 米 、 他 兩 個 兒 子 、 一 個 名 叫 瑪 倫 、 一 個 名 叫 基 連 、 都 是 猶 大 伯 利 恆 的 以 法 他 人 、 他 們 到 了 摩 押 地 就 住 在 那 裡 。
[kjv] And the name of the man was Elimelech, and the name of his wife Naomi, and the name of his two sons Mahlon and Chilion, Ephrathites of Bethlehemjudah. And they came into the country of Moab, and continued there.
1:3 [hb5] 後 來 拿 俄 米 的 丈 夫 以 利 米 勒 死 了 、 剩 下 婦 人 和 他 兩 個 兒 子 。
[kjv] And Elimelech Naomi's husband died; and she was left, and her two sons.
1:4 [hb5] 這 兩 個 兒 子 娶 了 摩 押 女 子 為 妻 、 一 個 名 叫 俄 珥 巴 、 一 個 名 叫 路 得 、 在 那 裡 住 了 約 有 十 年 。
[kjv] And they took them wives of the women of Moab; the name of the one was Orpah, and the name of the other Ruth: and they dwelled there about ten years.
1:5 [hb5] 瑪 倫 和 基 連 二 人 也 死 了 、 剩 下 拿 俄 米 沒 有 丈 夫 、 也 沒 有 兒 子 。
[kjv] And Mahlon and Chilion died also both of them; and the woman was left of her two sons and her husband.
1:6 [hb5] 他 就 與 兩 個 兒 婦 起 身 要 從 摩 押 地 歸 回 、 因 為 他 在 摩 押 地 、 聽 見 耶 和 華 眷 顧 自 己 的 百 姓 、 賜 糧 食 與 他 們 。
[kjv] Then she arose with her daughters in law, that she might return from the country of Moab: for she had heard in the country of Moab how that the LORD had visited his people in giving them bread.

其實相對應的文句,按原文還有第一節及第六節,全段完完整整把發生在以利米勒、拿俄米及路德的家庭事跡包含在對應文體裡。事情起於政局混亂的士師時代(Judges judge)一個家庭的變遷,最後則以上帝親自臨到祂的子民 (visited His people),給他們糧食(giving them bread) 作結束。我們參考了Bovell寫出原文的對應編排,列於下面:
A 當 士 師 秉 政 的 時 候 、(第一節)
A 國 中 遭 遇 饑 荒 、
B 在 猶 大 伯 利 恆 有 一 個 人
B 他帶 著 妻 子 和 兩 個 兒 子 往 摩 押 地 去 寄 居 .
〔這 人 名 叫 以 利 米 勒 、 他 的 妻 名 叫 拿 俄 米 、 他 兩 個 兒 子 、〕(第ニ節)
〔一 個 名 叫 瑪 倫 、 一 個 名 叫 基 連 、都 是 猶 大 伯 利 恆 的 以 法 他 人 、〕(背境)
B 他 們 到 了 摩 押 地 就 住 在 那 裡 。
C 後 來 拿 俄 米 的 丈 夫 以 利 米 勒 死 了 、( 第三節)
C 剩 下 婦 人 和 他 兩 個 兒 子 。
D 這 兩 個 兒 子 娶 了 摩 押 女 子 為 妻 、(第四節)
E 一 個 名 叫 俄 珥 巴 、
É 一 個 名 叫 路 得 、
D̒ 在 那 裡 住 了 約 有 十 年 。
Ć 瑪 倫 和 基 連 二 人 也 死 了 、(第五節)
Ć 剩 下 拿 俄 米 沒 有 丈 夫 、 也 沒 有 兒 子 。
Ḃ 他 就 與 兩 個 兒 婦 起 身 要 從 摩 押 地 歸 回 、(第六節)
Á 因 為 他 在 摩 押 地 、 聽 見
Á 因 為 耶 和 華 眷 顧 自 己 的 百 姓 、 賜 糧 食 與 他 們 。(1)

更值得留意是原文用了許多押韻字,當講書的人朗讀出來,聽書者便會留意到經文的重點。例如第一節士師秉政,( הַשֹּׁפְטִים שְׁפֹט) Judges judge, 和第六節糧食(לָהֶם לָֽחֶם׃)bread bread都是叠字,當時的聽眾收聽這六節時,不難察覺到全書重點: 那就是在政治混亂饑荒的時侯,上帝賜予糧食﹔即使在亂世,透過一個家庭信仰能夠好好的得到保存。這是路德記第一節到六節的重點之一。

大家若仔細讀下去,你們會發覺聖經並沒有記載耶和華直接向當中的主要人物講話,好像只有他們在努力改變命運。但假若大家小心去讀,就會發現有兩次記載了上帝的愛臨到人間。各位讀者,你們能夠找出來嗎?(待續)



(1) Carlos Bovell, “Symmetry, Ruth and Canon”,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28.2(2003) 17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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