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3 September 2015

約翰福音讀後感 12 章 25-26節    鄺英銓

12:25 [hb5] 愛 惜 自 己 生 命 的 、 就 失 喪 生 命 . 在 這 世 上 恨 惡 自 己 生 命 的 、 就 要 保 守 生 命 到 永 生 。
[kjv] He that loveth his life shall lose it; and he that hateth his life in this world shall keep it unto life eternal.
12:26 [hb5] 若 有 人 服 事 我 、 就 當 跟 從 我 . 我 在 那 裡 、 服 事 我 的 人 、 也 要 在 那 裡 . 若 有 人 服 事 我 、 我 父 必 尊 重 他 。
[kjv] If any man serve me, let him follow me; and where I am, there shall also my servant be: if any man serve me, him will my Father honour.

這短短的兩節聖經給我們看門徒訓練的一個大原則,那便是,我們若要得著真正的生命,也就是主耶穌答應賜給我們的那豐盛的生命(見約10:10),我們就應該以祂為榜樣,跟隨祂的腳踪去放下自己。就如約翰在約一3:16裡面所說的:「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便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捨命」在聖經原文便是放下自己之意)。人是世界上最沒有安全感的動物,常常以為必須緊緊的護衛著自己的生命和權益才是生命致富之道,誰知上帝在基督裡面賜給我們的生命,卻是剛剛相反。在這裡祂用上了「恨惡自己生命」這種極強烈的說法去和人與生俱來那種保護自己的本性成一鮮明的對照。

當我默想主耶穌在世這三十多年來的日子時,逐漸心靈神會。窮祂一生,祂從沒有為自己追求過什麼,祂所求的永遠都是為著別人的需要和父上帝的榮耀(約7:18,8:50)。從世界的角度去看,祂總是站在犧牲自己的位置,直至死在十字架上,祂完全破碎自己的生命,為拯救世人讓生命傾倒下來。

祈禱:
主啊,祢是全知和全愛的神,求祢護佑我們,使我們能知曉並接受祢的救恩。更求主賜福,使我們得着智慧的心。能了解並深深知道祢的救世大計。以耶穌基督做我們的榜樣,學效祂的犧牲和去捨己,去見證福音。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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