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 September 2015

約翰福音讀後–12:1-12:3 

12:1 [hb5] 逾 越 節 前 六 日 、 耶 穌 來 到 伯 大 尼 、 就 是 他 叫 拉 撒 路 從 死 裡 復 活 之 處 。
[kjv] Then Jesus six days before the passover came to Bethany, where Lazarus was, which had been dead, whom he raised from the dead.
12:2 [hb5] 有 人 在 那 裡 給 耶 穌 預 備 筵 席 . 馬 大 伺 候 、 拉 撒 路 也 在 那 同 耶 穌 坐 席 的 人 中 。
[kjv] There they made him a supper; and Martha served: but Lazarus was one of them that sat at the table with him.
12:3 [hb5] 馬 利 亞 就 拿 著 一 斤 極 貴 的 真 哪 噠 香 膏 、 抹 耶 穌 的 腳 、 又 用 自 己 頭 髮 去 擦 . 屋 裡 就 滿 了 膏 的 香 氣 。
[kjv] Then took Mary a pound of ointment of spikenard, very costly, and anointed the feet of Jesus, and wiped his feet with her hair: and the house was filled with the odour of the ointment.

上次完結時提到一問題:講到馬利亞打散頭髮去膏抹耶穌的腳,我提到首先要知道耶穌的年代坐席的方式,不知大家想到答案沒有?今日續講。

耶穌年代的飯宴,基本上是躺臥圍著坐的,在他們面前放一几仔枕手,故此坐席的人可以靠着它半坐半躺臥,用手支撐着頭部,腳就擺向出面,致使馬利亞可以用頭髮抹到耶穌的腳,就是這道理。在福音書作者的眼中,馬利亞用真哪噠香膏膏抹耶穌的行動,被視作為耶穌死前受膏抹的舉動,只有極之貴重的香膏,才襯得起耶穌的膏抹行動。還有,有解經家視馬利亞為妓女,因為在那個年代,只有妓女才打散頭髮。無論如何,馬利亞的舉動都是令人側目,況且是一室都充滿香氣!

我們最好用此機會去反省,畢竟反省生命才是我們寫作的主要目的:馬利亞不理世俗眼光,去膏抹耶穌,她看重的是什麼?我們有否因自己的身份阻止我們向上帝做當做的事?我們的生命裡,什麼才是貴重?你是否接受上帝所安排的身份?(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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