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 March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1:8-9

1:8 [hb5] 我 們 知 道 律 法 原 是 好 的 、 只 要 人 用 得 合 宜 .
[kjv] But we know that the law is good, if a man use it lawfully;
1:9 [hb5] 因 為 律 法 不 是 為 義 人 設 立 的 、 乃 是 為 不 法 和 不 服 的 、 不 虔 誠 和 犯 罪 的 、 不 聖 潔 和 戀 世 俗 的 、 弒 父 母 和 殺 人 的 、
[kjv] Knowing this, that the law is not made for a righteous man, but for the lawless and disobedient, for the ungodly and for sinners, for unholy and profane, for murderers of fathers and murderers of mothers, for manslayers,

今天的經文緊接上一段 1:7「有 人 偏 離 這 些 、 反 去 講 虛 浮 的 話 .想 要 作 教 法 師 、 卻 不 明 白 自 己 所 講 說 的 、 所 論 定 的」,提到在以弗所教會,有人不懂得律法的原意,卻在教會中傳異教。那麼今日的經文,一開首說的「我們」是指什麼人呢?是保羅和他的親密兒子提摩太?還是所有追隨基督的人?抑或是在當地的猶太族群(Hellenistic Jews) ?經文的對像又是誰?

從觀察所得,短短兩節經文就出現「律法」(law)或其相關詞語四次,你能找到嗎?而且「律 法 原 是 好 的」這句是建基在一個前設(if)上,就是「要用得合宜(lawfully)」。1:9節更用了五個「不」、又用反論的方式指出律法為誰設立。究竟保羅這裏所講的,和他在羅馬書所講的因信稱義,耶穌為我們死並第三天復活的福音,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教提摩太去教導眾人耶穌的福音?當時提摩太又遇到什麼反對的聲音?

我們要得知,一般相信教牧書信是在保羅傳道的晚期,即一世紀末二世紀初寫成的。當時基督教對比於猶太教仍是一個新的宗教。要衝激基督教,莫過於用摩西的律法去批評基督宗教是不合乎傳统、沒有根基的;但保羅卻字字珠璣,逐一指出:律法的原意、暗述實行律法時出現的問題、並按十誡反指出律法是為誰設立。

我作為師母二十多年,常暗暗為牧師担心,也為他們常常禱告,因我明白担任牧師的壓力有多大,面對的挑戰是那麼凌厲,更明白上帝對他們所傳的道,無論身教或口傳,是多麽重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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