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4 November 2013

羅馬之旅靈程日誌 - 續生命現况之反思之二(5):我是誰 – Who am I?

嘗聽說:「人生下半場,活得更精彩。」通常係指四五十歲以後或退休後,轉職另外一份工或另一行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魯迅先生。他本是習醫的,後來棄醫從文,用文字去救國。我活到五十歲,之前做過教書先生,之後轉職牧師,其實兩份都是我喜愛的工作。轉職時我想以後都不用再轉職吧!亦像我現在研究的課題﹕家庭與婚姻理論指出,到四五十歲midlife以後,人就會尋求人生的意義。我是被迫去發掘自己的潛能,作為轉職之用。⋯⋯當你一切的恩賜都沒有了(或不能好好幫你去實踐你的職事) ,可能你要拋棄忘記往時的恩賜,尋求上帝賜下新的恩賜,幫你去好好繼續去服侍,我就是這樣的情況下發掘出新的恩賜,繼續用文字去牧養信眾。

我想指出其實我用文字來牧養信眾也是不容易的。一雙手只可以用六隻手指來按鍵盤,所以英文輸入會比較容易。我不懂中文輸入,故添置了小蒙恬。這反倒幫助我去辨別寫的字。你知道背後的原因嗎?(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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