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5 August 2014

約翰福音讀後–5:22-5:24

5:22 父 不 審 判 甚 麼 人 、 乃 將 審 判 的 事 全 交 與 子 。
[kjv] For the Father judgeth no man, but hath committed all judgment unto the Son:
5:23 叫 人 都 尊 敬 子 如 同 尊 敬 父 一 樣 。 不 尊 敬 子 的 、 就 是 不 尊 敬 差 子 來 的 父 。
[kjv] That a⋯⋯
ll men should honour the Son, even as they honour the Father. He that honoureth not the Son honoureth not the Father which hath sent him.
5:24 我 實 實 在 在 的 告 訴 你 們 、 那 聽 我 話 、 又 信 差 我 來 者 的 、 就 有 永 生 、 不 至 於 定 罪 、 是 已 經 出 死 入 生 了 。
[kjv] Verily, verily, I say unto you, He that heareth my word, and believeth on him that sent me, hath everlasting life, and shall not come into condemnation; but is passed from death unto life.

我們基督教常常談永生,但我們卻又常常不清楚永生是什麼。今日,透過廿四節的記錄耶穌親自啟示永生究竟是什麼,以供我們思想和反省。不過都是容讓我們回到聖經,先看看它給予我們什麼的信息。

關於這段,聖經是這樣記載的:「父 不 審 判 甚 麼 人 、 乃 將 審 判 的 事 全 交 與 子 。叫 人 都 尊 敬 子 如 同 尊 敬 父 一 樣 。 不 尊 敬 子 的 、 就 是 不 尊 敬 差 子 來 的 父 。 」我們常常將注意力集中在後面半句,而怱視了前者,對於這樣,我們更應該問:聖父為什麼不審判甚麼人、卻把審判的事全交給聖子?是否獨因要人「尊敬子如同父一樣」?這個問題對我們了解經文,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廿四節的「實實在在」是有要仔細認真的意思。故此很多聖經學者都同意,耶穌在此加強語氣,目的是想我們重視他以下傳遞之信息。這信息就是永生。今天我們要去反省我們看永生是什麼的一回事?對敬聽聖言和相信上帝,狀態又是怎樣?(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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