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7 September 2016

讀路德記後感 (1:11-1:13) 之一     王健華、葉翠芬

1:14 [hb5] 兩 個 兒 婦 又 放 聲 而 哭 、 俄 珥 巴 與 婆 婆 親 嘴 而 別 、 只 是 路 得 捨 不 得 拿 俄 米 。
[kjv] And they lifted up their voice, and wept again: and Orpah kissed her mother in law; but Ruth clave unto her.
1:15 [hb5] 拿 俄 米 說 、 看 哪 、 你 嫂 子 已 經 回 他 本 國 、 和 他 所 拜 的 神 那 裡 去 了 、 你 也 跟 著 你 嫂 子 回 去 罷 。
[kjv] And she said, Behold, thy sister in law is gone back unto her people, and unto her gods: return thou after thy sister in law.
1:16 [hb5] 路 得 說 、 不 要 催 我 回 去 不 跟 隨 你 、 你 往 那 裡 去 、 我 也 往 那 裡 去 . 你 在 哪 裡 住 宿 、 我 也 在 那 裡 住 宿 . 你 的 國 就 是 我 的 國 、 你 的   神 就 是 我 的   神 .
[kjv] And Ruth said, Intreat me not to leave thee, or to return from following after thee: for whither thou goest, I will go; and where thou lodgest, I will lodge: thy people shall be my people, and thy God my God:
1:17 [hb5] 你 在 那 裡 死 、 我 也 在 那 裡 死 、 也 葬 在 那 裡 . 除 非 死 能 使 你 我 相 離 、 不 然 、 願 耶 和 華 重 重 地 降 罰 與 我 。
[kjv] Where thou diest, will I die, and there will I be buried: the LORD do so to me, and more also, if ought but death part thee and me.
1:18 [hb5] 拿 俄 米 見 路 得 定 意 要 跟 隨 自 己 去 、 就 不 再 勸 他 了 。
[kjv] When she saw that she was stedfastly minded to go with her, then she left speaking unto her.

不要看輕女士們的決心,純綷因為「捨不得」(clave)(1)就決定了路德的去向,留下一頁頁為後世所歌頌的婆媳之情。

經文是這樣記錄的: 「兩 個 兒 婦 又 放 聲 而 哭 、 俄 珥 巴 與 婆 婆 親 嘴 而 別 、 只 是 路 得 捨 不 得 拿 俄 米 。」同樣都是在摩押地娶的媳婦卻對婆婆有不一樣的感情,按舊時的習俗,宗教與家庭生活是息息相關的,嫁入夫家便要跟隨他所信奉的神。如今丈夫已死,理應不用追隨,但人與神的關係往往又相繫於他們和家人的關係。想到拿俄米以往在家必定肩負起宗教教育的職責,路德因為「捨不得」婆婆,也得追隨她的信仰回鄉去也。

經文繼續記載下去: 「拿 俄 米 說 、 看 哪 、 你 嫂 子 已 經 回 他 本 國 、 和 他 所 拜 的 神 那 裡 去 了 、 你 也 跟 著 你 嫂 子 回 去 罷 。」拿俄米自己對所信奉的耶和華有一份執着,但她卻好像看不到路德的決心,還是着令她跟嫂子回去,第四次叫她「回去罷」(1:8,11,12,15) 。可是路德「捨不得」的不只是情,還有道義上的責任、一個未散的家、一份對信仰的堅持、和一段與神與人繫連妙結的關係。(待續)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