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6 September 2016

讀路德記後感 (2:18-2:20) 王健華、葉翠芬
2:18 [hb5] 他 就 把 所 拾 取 的 帶 進 城 去 、 給 婆 婆 看 、 又 把 他 喫 飽 了 、 所 剩 的 給 了 婆 婆 。
[kjv] And she took it up, and went into the city: and her mother in law saw what she had gleaned: and she brought forth, and gave to her that she had reserved after she was sufficed.
2:19 [hb5] 婆 婆 問 他 說 、 你 今 日 在 那 裡 拾 取 麥 穗 、 在 那 裡 作 工 呢 、 願 那 顧 恤 你 的 得 福 . 路 得 就 告 訴 婆 婆 說 、 我 今 日 在 一 個 名 叫 波 阿 斯 的 人 那 裡 作 工 。
[kjv] And her mother in law said unto her, Where hast thou gleaned to day? and where wroughtest thou? blessed be he that did take knowledge of thee. And she shewed her mother in law with whom she had wrought, and said, The man's name with whom I wrought to day is Boaz.
2:20 [hb5] 拿 俄 米 對 兒 婦 說 、 願 那 人 蒙 耶 和 華 賜 福 、 因 為 他 不 斷 的 恩 待 活 人 死 人 . 拿 俄 米 又 說 、 那 是 我 們 本 族 的 人 、 是 一 個 至 近 的 親 屬 。
[kjv] And Naomi said unto her daughter in law, Blessed be he of the LORD, who hath not left off his kindness to the living and to the dead. And Naomi said unto her, The man is near of kin unto us, one of our next kinsmen.
上文提到波阿斯對路德照顧有加,除了寬大的給她拾取更多麥穗,更吩咐僕人不要羞辱烕嚇她。吃飯的時候更叫她用餅醮醋,加上烘乾的麥子,令路德吃得飽飽的。
今日的經文是這樣記錄的: 「他 就 把 所 拾 取 的 帶 進 城 去 、 給 婆 婆 看 、 又 把 他 喫 飽 了 、 所 剩 的 給 了 婆 婆 。」拿着一伊法(約兩公升)大麥回家,還有吃飯時剩底的烘麥,全都帶回來給婆婆看。婆婆看到她有這般的收獲會怎樣想呢?是否出乎她意料之外?為什麼一個剛從外地回來的人會有如此收獲?
經文繼續記錄下去: 「婆 婆 問 他 說 、 你 今 日 在 那 裡 拾 取 麥 穗 、 在 那 裡 作 工 呢 、 願 那 顧 恤 你 的 得 福 . 路 得 就 告 訴 婆 婆 說 、 我 今 日 在 一 個 名 叫 波 阿 斯 的 人 那 裡 作 工 。」拿俄米所關注的是路得在那裡及誰家的田拾穗,為什麼這是重要的呢?她是否想答謝他?舊約時代的希伯來家庭素有與相同宗族、孤寡、及奴僕同住的特色(1),拿俄米是不是想找處人家寄住嚒?一向順服的路德一五一十的答覆了拿俄米,焦點自不然就轉到波阿斯身上。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 「拿 俄 米 對 兒 婦 說 、 願 那 人 蒙 耶 和 華 賜 福 、 因 為 他 不 斷 的 恩 待 活 人 死 人 . 拿 俄 米 又 說 、 那 是 我 們 本 族 的 人 、 是 一 個 至 近 的 親 屬 。」﹔湊巧得很,路德去拾穗的地方原來正是拿俄米「至 近 的 親 屬」的田地!處處不去,路德就是去到波阿斯那處﹔明明是一個地位低微的外邦婦人,卻處處得到波阿斯保護!?經文說: 「因 為 他 不 斷 的 恩 待 活 人 死 人」,文中的「活人」應該是拿俄米和路德兩位寡婦吧,「死人」想是她們逝去的丈夫,那麼那不斷恩待活人死人的「他」又是誰?是波阿斯抑或是上帝呢?大家可有答案?(待續)

圖像中可能有戶外和一人或多人

(1) Willis, Timothy M. “Family מִשְׁפָּחָה,” in The New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Vol 2 (D-H), 427-430, Nashville, TN: Abingdon Press, 2006-2009.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