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5 January 2016



約翰福音讀後15:21-25 (2)   鄺英銓

15:21 [hb5] 但 他 們 因 我 的 名 、 要 向 你 們 行 這 一 切 的 事 、 因 為 他 們 不 認 識 那 差 我 來 的 。
[kjv] But all these things will they do unto you for my name's sake, because they know not him that sent me.
15:22 [hb5] 我 若 沒 有 來 教 訓 他 們 、 他 們 就 沒 有 罪 . 但 如 今 他 們 的 罪 無 可 推 諉 了 。
[kjv] If I had not come and spoken unto them, they had not had sin: but now they have no cloak for their sin.
15:23 [hb5] 恨 我 的 、 也 恨 我 的 父 。
[kjv] He that hateth me hateth my Father also.
15:24 [hb5] 我 若 沒 有 在 他 們 中 間 行 過 別 人 未 曾 行 的 事 、 他 們 就 沒 有 罪 . 但 如 今 連 我 與 我 的 父 、 他 們 也 看 見 也 恨 惡 了 。
[kjv] If I had not done among them the works which none other man did, they had not had sin: but now have they both seen and hated both me and my Father.
15:25 [hb5] 這 要 應 驗 他 們 律 法 上 所 寫 的 話 、 說 、 『 他 們 無 故 恨 我 。 』
[kjv] But this cometh to pass, that the word might be fulfilled that is written in their law, They hated me without a cause.

這一種從人罪性而來的仇恨本是非理性和盲目的,是不按真理的,主耶穌稱之為「無故的仇恨」(見15:25)。這應驗了舊約裡面對彌賽亞的預言,詩35:19和詩69:4。這兩篇詩篇在猶太人的宗教傳統上都是指到大衛對耶和華的申訴,大衛的敵人對他不合理的指責和敵意。大衛是主耶穌的祖先,在某種意義上與主耶穌的生命是相連的,所以他在詩篇裡面所說的話(特別是69:4一節,在原本的經文更加帶有彌賽亞的含意),其實是他在彌賽亞苦的靈裡面說話(見13:18-19的經文分析)。

這段經文帶給筆者兩方面的反省,頭一方面是與經文中所說到的,人的罪性有關。事實上,在約翰福音裡面,每當筆者看到猶太宗教領袖們與主耶穌之間的衝突時,都引起筆者同樣的感慨。他們無故地仇恨主耶穌,結果卻是仇恨了父上帝的人,他們並不是一些販夫走卒或是無知識的小民,而是一班繼承了深厚的舊約傳統,熱愛上帝和祂話語的人。只是,一旦上帝的啟示不乎合他們的理想時,他們便拒絕祂的啟示,他們原來對宗教上的熱誠變成了他們對上帝和祂的子民的仇恨。在他們內心的深處,他們所愛的其實不是上帝而是自己的地位和夢想而已。

用主耶穌的說法,他們其實是愛人的榮耀過於愛上帝的榮耀。這是他們不能接受上帝啟示的主要原因(見5:41-44, 12:37-43,特別注意5:43這節經文的歷史背景)。更可怕的是世人內心深處被上帝的啟示光照曝露時,人的罪性會要求他去扼殺這光,藉以「保護自己」。這便是主耶穌至終被推上十字架的原因。人性中的黑暗和自欺欺人竟至於斯。

筆者禁不住撫心自問,自己很多的工作和事奉究竟是不是真的出於對上帝對人的愛,還是為著滿足於一己的虛榮,給人看到自己的好行為?(待續)

祈禱:全能的上帝呀,求祢俯聽我們的禱告。不要自以為是,反倒虛己,以上帝為中心,聆聽祢的靈的導引,好叫我們不要扼殺真光,願榮耀只歸於祢。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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