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3 January 2016

約翰十五章讀後:15:9-17 (三)  鄺英銓

15:9 [hb5] 我 愛 你 們 、 正 如 父 愛 我 一 樣 . 你 們 要 常 在 我 的 愛 裡 。
[kjv] As the Father hath loved me, so have I loved you: continue ye in my love.
15:10 [hb5] 你 們 若 遵 守 我 的 命 令 、 就 常 在 我 的 愛 裡 . 正 如 我 遵 守 了 我 父 的 命 令 、 常 在 他 的 愛 裡 。
[kjv] If ye keep my commandments, ye shall abide in my love; even as I have kept my Father's commandments, and abide in his love.
15:11 [hb5] 這 些 事 我 已 經 對 你 們 說 了 、 是 要 叫 我 的 喜 樂 、 存 在 你 們 心 裡 、 並 叫 你 們 的 喜 樂 可 以 滿 足 。
[kjv] These things have I spoken unto you, that my joy might remain in you, and that your joy might be full.
15:12 [hb5] 你 們 要 彼 此 相 愛 、 像 我 愛 你 們 一 樣 、 這 就 是 我 的 命 令 。
[kjv] This is my commandment, That ye love one another, as I have loved you.
15:13 [hb5] 人 為 朋 友 捨 命 、 人 的 愛 心 沒 有 比 這 個 大 的 。
[kjv] Greater love hath no man than this, that a man lay down his life for his friends.
15:14 [hb5] 你 們 若 遵 行 我 所 吩 咐 的 、 就 是 我 的 朋 友 了 。
[kjv] Ye are my friends, if ye do whatsoever I command you.
15:15 [hb5] 以 後 我 不 再 稱 你 們 為 僕 人 . 因 僕 人 不 知 道 主 人 所 作 的 事 . 我 乃 稱 你 們 為 朋 友 . 因 我 從 我 父 所 聽 見 的 、 已 經 都 告 訴 你 們 了 。
[kjv] Henceforth I call you not servants; for the servant knoweth not what his lord doeth: but I have called you friends; for all things that I have heard of my Father I have made known unto you.
15:16 [hb5] 不 是 你 們 揀 選 了 我 、 是 我 揀 選 了 你 們 、 並 且 分 派 你 們 去 結 果 子 、 叫 你 們 的 果 子 常 存 . 使 你 們 奉 我 的 名 、 無 論 向 父 求 甚 麼 、 他 就 賜 給 你 們 。
[kjv] Ye have not chosen me, but I have chosen you, and ordained you, that ye should go and bring forth fruit, and that your fruit should remain: that whatsoever ye shall ask of the Father in my name, he may give it you.
15:17 [hb5] 我 這 樣 吩 咐 你 們 、 是 要 叫 你 們 彼 此 相 愛 。
[kjv] These things I command you, that ye love one another.

在12-13節,主耶穌從一個垂直的層面(the vertical dimension),也就是門徒與祂的關係轉移到平面,也就是門徒間的彼此相愛。其中的橋樑便是祂給我們的命令。在10節裡面的「命令」是雙數,而在12節的「命令」卻是單數,所以後者特別指到祂在34節裡面,祂要門徒彼此相愛的命令。另一方面,主耶穌以祂對我們的愛為楷模,並且為愛定了一個上限,那便是去為對方捨命(15:13)。主耶穌這句話顯然是指著自己說的(事實上祂很快便要為著他們捨命)。祂對門徒所說的話其實與祂為門徒洗腳如出一轍(見13:1-17的經文分析)。

接續著順命及相愛的主題後,主耶穌進一步去剖析祂與門徒和門徒彼此間的關係,因為在15-17節,祂開始正式稱他們為「朋友」。主耶穌對什麼才算是朋友的定義就是他們彼此間是否存著尊重,能否在同一個平面上去談論相交,而其中一個試金石便是「相知」(15節(a))。中國諺語說得好,「人之相知,貴相知心。」便是這個意思。對耶穌來說,祂對門徒的尊重莫過於祂將從父上帝那裡所聽見的都告訴了門徒(見V.15(b))。不單如此,祂與門徒間的友情遠超出了一般的友情。在14節裡面主耶穌這樣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便是我的朋友了。」祂不單是以「順命」去介定門徒對祂的愛(14:21),祂在這裡亦同樣以「順命」去介定門徒對祂的友情,這兩者其實並不是完全一樣的。在前者是因為愛對方所以去作祂喜悅的事情,在後者卻是基於對對方的認識。所以門徒遵行祂的命令並不是出於「奴僕式的盲從」(15(a)),而是他們認同和了解主耶穌的命令,因為主耶穌已經告訴了他們當知道的事情,這就是一直以來在「頂房教訓」中提及父上帝的計劃,門徒與父及子的關係,並他們要在世上延續祂的使命等事情。(待續)

祈禱:
天父上帝,祢藉耶穌教導我們要彼此相愛,又提升我們與祢的關係為朋友。求主教導我們遵主命令,多結果子,在世為鹽為光,好叫天國能早日降臨人間。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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