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31 January 2016

約翰福音讀後 16:1-16:3     王健華牧師 

16:1 [hb5] 我 已 將 這 些 事 告 訴 你 們 、 使 你 們 不 至 於 跌 倒 。
[kjv] These things have I spoken unto you, that ye should not be offended.
16:2 [hb5] 人 要 把 你 們 趕 出 會 堂 . 並 且 時 候 將 到 、 凡 殺 你 們 的 、 就 以 為 是 事 奉   神 。
[kjv] They shall put you out of the synagogues: yea, the time cometh, that whosoever killeth you will think that he doeth God service.
16:3 [hb5] 他 們 這 樣 行 、 是 因 未 曾 認 識 父 、 也 未 曾 認 識 我 。
[kjv] And these things will they do unto you, because they have not known the Father, nor me.

人最大的問題,莫過于自欺。今日的經文,就記載了這樣的一件事。
聖經是這樣記錄的:「我 已 將 這 些 事 告 訴 你 們 、 使 你 們 不 至 於 跌 倒 」。要留意這裏說明了一樣事,就是為什麼耶穌要將這些事告訴他們?究竟主耶穌在什麼情境下講的?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對今天的我又有什麼益處?
聖經繼續記錄下去:「人 要 把 你 們 趕 出 會 堂 . 並 且 時 候 將 到 、 凡 殺 你 們 的 、 就 以 為 是 事 奉   神 。」這就是引起我感嘆耶穌所說的話。他們為何會這樣呢?以為自己這樣做是事奉上帝呢?這真是値得我們去反思!因為我們常常以為自己這樣做那樣行是事奉着上帝,其實只是我們以為而矣。
經文接着解釋道:「他 們 這 樣 行 、 是 因 未 曾 認 識 父 、 也 未 曾 認 識 我 。」原來他們這樣行是未曾認識父及子,經文本身已有詳細的解答。這就再一次說明我們只要在讀聖經時,多問問題而不是要趕快找釋經書去解答。不過,為何他們會未曾認識父及子?是他們自以為是事奉上帝?為什麼會自欺?這單獨存在都値得我們去思考。(待續)

祈禱:
全能的上帝呀,求祢開啓我們的眼晴,真心聆聽祢的命令,認識什麽是事奉上帝,好叫我們不自以為是,真實的認識聖父、聖子、聖靈和祂們合一的關係。奉主名求。阿們。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