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4 February 2016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後記   鄺英銓

筆者並沒有在每一章都寫上一篇後記,除了有感而發以外,但這一回卻是為著一位讀者的意見而回話。在聖誕回港的時候,王師母將一位讀者的意見告訴我,令我很受鼓勵,事實上筆者是一個「電腦盲」(computer illiterate),所以雖然受到了王牧師熱誠的邀請,讓我在這事奉上有份,我卻絕少到網上去看,更不用說去讀自己的文章。現在知道有人這樣認真去閱讀,心中一時間瀰漫著感激的情緒。另一方面筆者也察覺到自己的疏忽,主要便是當我在分析這些經文的時候,我常常只是集中在經文的本身(the original text)而沒有太多顧慮到其他相關的神學問題(related theological issues),這很容易引起了一些在概念上的混淆,甚至是誤導了讀者。

在這裡,這位讀者引用了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裡面有關以色列民族在上帝救贖計劃中的地位和他們的終極命運。我想這位讀者所關注兩方面的:
(i) 以色列民族在上帝的救贖計劃裡面仍然是站在一個獨特的地位上,因為他們是福音的根,並且在將來與外邦信徒在命運上仍然是緊緊相連的(見下一點)。
(ii) 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並沒有被廢棄,他們雖然現在拒絕了這位耶穌—他們的彌賽亞,但有一天他們會全民悔改得著屬靈的復興,而且他們的回歸會為外邦的信徒們帶來極大的祝福(見羅11:11-29)。

現在讓筆者按自己的領受去分享一下。對筆者來說,羅11:11-29裡面的教訓跟約15章裡面葡萄樹的比喻其實是站在兩個不同的層面上。前者所論到的是以色列民族在上帝救贖計劃上的地位,特別是指著他們所承擔的職分和他們的終極命運。而後者呢?卻是關於從舊約到新約,因為主耶穌的來臨,在其體系上的演進(the evolution in their systems),就如舊約裡面整個獻祭系統因著主耶穌將自己獻上為祭,已經完全被取締,但這並不意味上帝放棄了祂與以色列民族所立的約,因為祂的愛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見來10:1-18, 羅11:28-29)。事實上,即或主耶穌成為了那「真葡萄樹」(如筆者所言),這也是跟以色列民族那「葡萄樹」的身份是沒有衝突的(請繼續見筆者後面的分析)。

在保羅芸芸的書信中有兩卷很特別的書信,便是以弗所書和羅馬書。前者是作為外邦人使徒的保羅,他為到外邦人在上帝永世計劃中的地位去辯護。對他來說,在創世以先,外邦信徒便已經在上帝救贖計劃裡面被預定為與猶太信徒們同為祂的後嗣(弗3:1-8)。但我們卻較少留意到保羅在羅馬書裡面對他同胞的情懷(例如羅9:1-5)。也許在他的宣教經驗上他察覺到外邦信徒們對他自己同胞慢慢產生了敵視,為了避免外邦信徒在福音事工上對自己同胞的揚棄,他為自己同胞在上帝計劃中的地位去辯護(見羅9-11章),正如他在以弗所書裡面為到外邦信徒的地位去辯護一樣。更重要的是,猶太人的屬靈命運與外邦入的屬靈命運其實是息息相關的(見羅11:11-12,15)。(待續)

祈禱:
慈悲仁愛的天呀,祢孜孜不倦地藉聖子教導我們,特別是葡萄園的比喩,教我們要連繫於上帝,主啊求祢護佑我們,不單只在頭腦上認識,而是在禱告,讀經,行道上用心去做,好叫我們多結果子。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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