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4 February 2016

約翰福音第十五章後記   鄺英銓

主耶穌在他「生命之糧」一段教訓裡面也這樣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3-54) 從屬靈的生命誕生出物質的生命,我們不要以此為不可能,這廣闊的物質世界不是從屬靈的上帝而來的嗎?(見創1:1-3又來11:3)。主耶穌的話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和驚世駭俗的,因為祂等於告訴我們,當祂進到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生命的時候,祂不但要成為我們屬靈的生命,同時要成為我們不朽壞的物質生命(又參林前15:35-54)。

最後讓我討論一下「上帝的子民」,「教會」和「以色列民族」三方面的概念作為結束。從上帝救贖的歷史上去看,自祂應許亞伯拉罕世上萬族要因他得福和他要作多國之父的時候,「上帝子民」(The People of God)這個概念便已經出來,亞伯拉罕受呼召可以說是其根源或是基礎(見創12:1-4, 17:1-7又22:16-18)。創世記告訴我們,自人類被創造—直到洪水的審判,又到巴別塔的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給我們看到人類表面上看似繁榮,實則卻是敗壞的文化,已經到了令祂感到絕望的階段。所以當祂呼召亞伯蘭(後來的亞伯拉罕)離開吾珥那敗壞的巴比倫文化的時候,祂的心意已經十分明顯,祂要重新建立一個屬於祂的群體,那便是「上帝的子民」,我們可以稱上帝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呼召為祂「救贖的黎明」(The Dawn of God’s Salvation)。


可是,上帝的救贖是漸進的,所以當祂救恩的歷史進入到不同的階段時,又在其概念和意義上產生了不同的演進。

在舊約時代,「上帝的子民」無疑是指到祂稱為自己子民的以色列民族,並且那些願意歸化猶太教,進入色列到信仰體系的人(這方面我們已分析過)。到了新的時代,有另一個字出來,那就是今天我們常掛在嘴邊的「教會」。這個字在希臘文是ἐκκλησία (ekklēsia),這個字在原文,例如是經典希臘文(Classical Greek)或是當時慣常的用法,其意義便是「聚會」。不過,當這個字被用在新約的信徒上,這個字在其領域上擴張了,它的字義再不是著重在這個聚會的本身,而是在聚會的群體和他們的團契上。這十分有可能跟新約信徒們當時的生活模式有關,因為他們在當時基本上是每天聚會和共同生活,對當時的世代造成了極大的沖激(見徒2:43-47)。其實,在舊約以色列民族的社會裡何嘗不是這樣,按著摩西的律法,他們建立起一套比我們今天還要完善的社會制度,是一個很親密的社群。(待續)

祈禱:全能的上帝呀,求祢使我們真能成為祢的子民,有屬靈生命的內涵,以致能活出活潑有力的生命,並能學效主耶穌基督犧牲的精神,彼此相愛,藉聖靈的引導把教會的大家庭親密地連繫起來。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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