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April 2016

約翰福音讀後–19:34-37    王健華牧師

19:34 [hb5] 惟 有 一 個 兵 拿 槍 扎 他 的 肋 旁 、 隨 即 有 血 和 水 流 出 來 。
[kjv] But one of the soldiers with a spear pierced his side, and forthwith came there out blood and water.
19:35 [hb5] 看 見 這 事 的 那 人 就 作 見 證 、 他 的 見 證 也 是 真 的 、 並 且 他 知 道 自 己 所 說 的 是 真 的 、 叫 你 們 也 可 以 信 。
[kjv] And he that saw it bare record, and his record is true: and he knoweth that he saith true, that ye might believe.
19:36 [hb5] 這 些 事 成 了 、 為 要 應 驗 經 上 的 話 說 、 『 他 的 骨 頭 、 一 根 也 不 可 折 斷 。 』
[kjv] For these things were done, that the scripture should be fulfilled, A bone of him shall not be broken.
19:37 [hb5] 經 上 又 有 一 句 說 、 『 他 們 要 仰 望 自 己 所 扎 的 人 。 』
[kjv] And again another scripture saith, They shall look on him whom they pierced.

今日的經文,有兩句說話應驗了在耶穌身上。

聖經是這樣記載的:「惟 有 一 個 兵 拿 槍 扎 他 的 肋 旁 、 隨 即 有 血 和 水 流 出 來 。看 見 這 事 的 那 人 就 作 見 證 、 他 的 見 證 也 是 真 的 、 並 且 他 知 道 自 己 所 說 的 是 真 的 、 叫 你 們 也 可 以 信 。」兵丁拿槍刺耶穌的肋旁,這是標準的做法,若人已死,便會流出血和水,證明這人真的死了。所以他們不打斷耶穌的腿。值得留意是35節的下半節改了用「你們」:「 叫 你 們 也 可 以 信」,究竟是叫誰可以信呢?

經文繼續記錄下去:「這 些 事 成 了 、 為 要 應 驗 經 上 的 話 說 、 『 他 的 骨 頭 、 一 根 也 不 可 折 斷 。 』經 上 又 有 一 句 說 、 『 他 們 要 仰 望 自 己 所 扎 的 人 。 』」再一次,我們看到聖經的旁白十分着重並指出發生在耶穌身上的事,是要應驗舊約所記載的經文,為什麼要再三強調呢?姑勿論怎樣,這兩句話就道出事情如舊約所言,逐一發生了。(待續)

祈禱:
阿爸父上帝啊,我們因耶穌基督得以成為祢的兒女,我們感謝祢!求祢喚起我們勤讀聖經的心志,好叫我們看到上主美善的計劃,事奉他人榮耀上帝!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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