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1 June 2015

在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11-5:13
5:11 [hb5] 至 於 年 輕 的 寡 婦 、 就 可 以 辭 他 . 因 為 他 們 的 情 慾 發 動 、 違 背 基 督 的 時 候 、 就 想 要 嫁 人 。
[kjv] But the younger widows refuse: for when they have begun to wax wanton against Christ, they will marry;
5:12 [hb5] 他 們 被 定 罪 、 是 因 廢 棄 了 當 初 所 許 的 願 .
[kjv] Having damnation, because they have cast off their first faith.
5:13 [hb5] 並 且 他 們 又 習 慣 懶 惰 、 挨 家 閒 遊 . 不 但 是 懶 惰 、 又 說 長 道 短 、 好 管 閒 事 、 說 些 不 當 說 的 話 。
[kjv] And withal they learn to be idle, wandering about from house to house; and not only idle, but tattlers also and busybodies, speaking things which they ought not.

除了敬虔的寡婦,在以弗所教會也有一班自我中心,又委身欠奉的年輕寡婦,今日的經文就指出她們為何被辭退,為何被定罪。

很明顯,她們不能以寡婦的樣式委身教會,是因為她們最終還是「想要嫁人」。 做過妻子的人都會明白,家中一切庶務都要細心照料,凡事又要以丈夫為先,難以專注。但當年輕寡婦「情慾發動」時,「想要嫁人」,就忘掉當初對基督的委身。確實當時教會有一群寡婦甘願委身教會 :她們要終身為寡婦,許願事奉基督。因此經文所講「廢 棄 了 當 初 所 許 的 願」是指她們放棄了一生只嫁一人的願望,無履行委身事奉的承諾,及違背了當初對基督起的盟誓,為此她們被定罪。
我想婦女若年輕便守寡,容貌仍然端好,男女之間產生相互吸引是可以理解﹔只是她們未能履行承諾卻是不對,保羅說「遲他」,其實也是一個實際的處理辦法﹔可是當我們繼續讀下去,見到她們陷於罪惡網羅中:「並 且 他 們 又 習 慣 懶 惰 、 挨 家 閒 遊 . 不 但 是 懶 惰 、 又 說 長 道 短 、 好 管 閒 事 、 說 些 不 當 說 的 話 」,不禁要問:點解攪成咁?當初委身基督的心去了那裡?我們又有沒有留意撒 但如飢餓的獅子,四處捕獵靈命軟弱者?

也許我們要停一停,想一想,保羅為什麼要用此長達14節的經文去寫有關寡婦的事?寫的時候他關注些什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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