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4 June 2015

讀教牧書信後感 (王葉翠芬)

提摩太前書 5:6-5:8
5:6 [hb5] 但 那 好 宴 樂 的 寡 婦 、 正 活 著 的 時 候 、 也 是 死 的 。
[kjv] But she that liveth in pleasure is dead while she liveth.
5:7 [hb5] 這 些 事 你 要 囑 咐 他 們 、 叫 他 們 無 可 指 責 。
[kjv] And these things give in charge, that they may be blameless.
5:8 [hb5] 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 不 看 顧 自 己 家 裡 的 人 、 更 是 如 此 。
[kjv] But if any provide not for his own, and specially for those of his own house, he hath denied the faith, and is worse than an infidel.

繼上文提到要尊敬那真寡婦:就是那些「獨 居 無 靠 真 為 寡 婦 的 、 是 仰 賴   神 、 晝 夜 不 住 的 祈 求 禱 告」。今日的經文來過對比,指出「那 好 宴 樂 的 寡 婦 、 正 活 著 的 時 候 、 也 是 死 的」,真寡婦不住祈禱仰賴神,宴樂寡婦好玩樂;真寡婦受尊敬,宴樂寡婦活着卻也是死的。經文對宴樂寡婦的指責,不可謂不嚴重!經文接着說,這 些 事 你 要 囑 咐 他 們 、 叫 他 們 無 可 指 責 。究竟這 些 事是指 5:7節還是 5:4-7節的事?保羅鄭重的請提摩太囑咐寡婦,並她們的家屬,好叫他們無可指責,為什麼?

經文繼續說:「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 不 看 顧 自 己 家 裡 的 人 、 更 是 如 此 。」上文(5:4)提到家中有寡婦的人,都應該要「先 在 自 己 家 中 學 著 行 孝 、 報 答 親 恩,因 為 這 在   神 面 前 是 可 悅 納 的」,今日的經文更把照顧親屬的責任推及所有有家室人士,不只局限看顧家中寡婦,而是「親屬」。並直接帶出「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嚴厲指責那些不看顧親屬的人,是背棄真道比不信的人更差。

我讀今日經文是,心中也嗟異為何指責這麼嚴厲!如果大家仍記得提麼太前書是保羅囑咐提麼太在以弗所教會牧養時要留意的重點,便會明白他為何這麼着緊!他着緊是福音不被阻擋,信徒不落入魔鬼網羅裡。以弗所教會裡外受敵,面對教會內傳異教者,外有不信主的人,或信奉羅馬其他宗教的人,信徒必須作好榜樣。保羅這樣着緊他們要無可指責,為的是忠於他的呼召,教導他們行神可喜悅的事情,更不要給魔鬼留藉口。(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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