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2 March 2016

約翰福音讀後–17:24 – 17:26     王健華牧師
17:24 [hb5] 父 阿 、 我 在 那 裡 、 願 你 所 賜 給 我 的 人 、 也 同 我 在 那 裡 、 叫 他 們 看 見 你 所 賜 給 我 的 榮 耀 . 因 為 創 立 世 界 以 前 、 你 已 經 愛 我 了 。
[kjv] Father, I will that they also, whom thou hast given me, be with me where I am; that they may behold my glory, which thou hast given me: for thou lovedst me before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17:25 [hb5] 公 義 的 父 阿 、 世 人 未 曾 認 識 你 、 我 卻 認 識 你 . 這 些 人 也 知 道 你 差 了 我 來 。
[kjv] O righteous Father, the world hath not known thee: but I have known thee, and these have known that thou hast sent me.
17:26 [hb5] 我 已 將 你 的 名 指 示 他 們 、 還 要 指 示 他 們 、 使 你 所 愛 我 的 愛 在 他 們 裡 面 、 我 也 在 他 們 裡 面 。
[kjv] And I have declared unto them thy name, and will declare it: that the
love wherewith thou hast loved me may be in them, and I in them.

今天的經文訴我們耶穌已經賜予我們二樣東西:就是天父愛耶穌的愛和耶穌自己(17:26)。

經文是這樣記載的:「父 阿 、 我 在 那 裡 、 願 你 所 賜 給 我 的 人 、 也 同 我 在 那 裡 、 叫 他 們 看 見 你 所 賜 給 我 的 榮 耀 . 因 為 創 立 世 界 以 前 、 你 已 經 愛 我 了 。」留意祂稱上帝為父,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不用我解釋。之不過要解釋的就是耶穌的榮耀。簡單來說:耶穌的榮耀就是在十架犧牲。你又知否耶穌為父上帝所愛,為何要祂犧牲?

聖經繼續說下去:「公 義 的 父 阿 、 世 人 未 曾 認 識 你 、 我 卻 認 識 你 . 這 些 人 也 知 道 你 差 了 我 來 。」留意今次祂叫上帝為公義的父。這裏有個好問題,頗値得我們去反省,我是們否認識耶穌?這樣問好像很沒有智慧,但實在值得我們去思考、去問。

耶穌繼續說:「我 已 將 你 的 名 指 示 他 們 、 還 要 指 示 他 們 、 使 你 所 愛 我 的 愛 在 他 們 裡 面 、 我 也 在 他 們 裡 面 。」這便是我剛才講的耶穌賜給我們的兩樣東西。不過,要留意這裏是用「指示」一詞,含有宣佈的意思(按英文的翻譯),我們宜多加留意。(待續)

祈禱:
恩慈的主,祢救贖我們脫離黑暗,進入光明﹔擺脫死亡的轄制,得與祢同享永生,我們感謝祢賜予這份生命的禮物。求祢使我們認識耶穌更深,好叫我們能學效基督的愛,把福音傳給他人。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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